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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】 前期工作及!。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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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》条 省批准的涉【。。及长:沙市:的有关项目及市人】民政府批准》建设的项目》为,。。我市干线公路建设的!主要目标《任务:其,他项目不《得,纳入干线公》路建设补助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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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条 省规项目可行!性研究?报告经市发改委【上,报省发改委》由省交通厅提出行业!审查意见规划、【国土资源、环保【、,水利等相关部门【。提出意见后》由省发改委》审批
第》二十一条 干—线公路建《设项目年度计划【根据五年《规划或经市》人民政府《批准建设按照—科学安排、分—步实施、稳步推【进的原则编制—项目建设计划和方】案由市交通局根据市!。。人民:政府年度《建设目标提出初步】意见报市发》改委;由市发—改委会同市财—政局和市交通—局联合?报市人?民政府批准由市发改!委下达年度项目【建设计?。划市财政予以资金】补助
《第二十?。二条 列入》干线公?路建设年度市级资金!补助计划的》项目必须符合下【列条件
— (一)项【目已纳入湖南省交通!建设五年《规划或经市人—民政:府批准建设》。;
? (》二)项目前期工作】已经完成具备开【工条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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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)项目业主已明确!建设资金来》源已落实
第二十!三条 干线公路建】设项目一般实行一】阶段设?。计对于方案复杂、】技术难度大的项【目应:采取两?阶段设计对需采【取两:阶段设计《的项目在工程—可行性?研究审查中》予,以明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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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四条 省规项目的】。施工图设计》文,。件由市?交通局报省交通【厅审批?;经市人民政—府,批准建设《的项目?施工图?设计文件由市交【通局审?批
第《二十五条 》设计单位《。应认:真贯彻交通部提【出的“六个坚持、】。六个树立”设计【新,理念按照湖南省公】。路,建设工?程前期工作技术指导!。意见体现“沿着【老线:。行基本达标准设计】要灵活路面要平整环!。境要友好安保不【能省”的原则实现】“安全、环》保、节约、》实用”的可持续【发展:目标
— 干线公路【建设项目一般应尽可!能利用现《有公路进《。行建:设节约土地达到【二,。级公:路技术标准设立【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!。对利用的老路段【。要,有详:细施工组织方—。案并确保道路—。交通畅通
—第,二十:六条 项目法人按照!国家、部《颁发的技《术标准、规范、规】程及湖南省》干线公路建》设管理试行办法【。督促勘察、设—计单位?。按,规定认真《编制好初步设—。计,文件:和施工图设计文件】
第二十七条【 干线公路建设项目!及大中?桥梁、隧道工程项】目的设计应根据国】家勘:察设计资质管理【的有关规定选—择具:有相应资质等级的】设计单位承担—对施工图设计—已批复的项》。目不允许擅自改【变,工程建设《规模和标准如—有重大变更须报【原审批部门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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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》条 干线公》路建设项目》和大中桥梁、隧【道工程?项目的勘察、—设计、监理、施【工、重要设备和大】宗材料采购按规【定实行招标招—投标的方式》和组织形式由项目法!人根据?省发:改委或市发改委的批!复,进行组织
第二十!九,条 项目的勘—察、:设,计、施工、监理、重!要设:备和大宗材料采购】招投标?。由项目法人组织实】施干线公路建设项目!施工、?监理招?标可:采取资格《后审的?办法评?标方法?采用:合理定价《评审抽取法或—合理低价法》对,技术特别复》杂的特大桥梁和长】大隧道工程按交通部!关于贯彻国务—院办:公厅关于进一步【规范:招投标?活,动的若干意见—的,通知(?。交公路发〔》2004〕68【8号)的规定—执行:
第三十条— 项目?法人:在组织勘察设计工】作中应确定合理【的设计周《期保证勘《察设计?质,量和深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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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 项目!法人应合理划分标】段土建工程一般【应在10公里以【上或:标段工程量》2000《万元以上
—第三:十二条 招标文件和!招标评标报告—由项目法人》向市交通局》报备招投标结果【必须在省发》改委和市人民政府】指定的媒体上公【示,10天
第三十三!条 干线《公路建设项目招投】标工作必须严—格执行招投标法【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!正、诚实、信用的】原则:严禁:招投标?弄虚作假和地方【保护严禁《任何单位和》个人:以,任何:名义、?任何形式《干预正?当的招投标活动对】要求改变已核准的招!标方式和组织形【式的项目法》人须报原项目审批】部门重新核》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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