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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长沙《。市,贷款建设的》。城,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!。收管理办法 】 , ? 长沙市】人民政府令第93】号 ?    》 长沙?市贷:款建设的城》市路桥车辆》通行费征收》管理办法已经—2005年》6月13日市人民政!。府第50次常务会议!通过现?予发布自2》005年8》月1日起施行 】。市 长谭仲池 ! 二○○五年六【月二十一日》 第一条 — 为规范本市贷【款建设的城市路【桥车辆通行》费的征收《。管理行为根据国家法!律,、法规和湖》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!定结合本市实—际制:。定本办法 【 , ? 第二?条 : 本市贷款建设的】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!。(以下?简称车辆通行费)的!征,。收、管理适用—本办法 【 第三条 — 市建设《行,政主管部门负责组】织,实施本办法 — ?  : 市城市道—路车辆通行费征收】管理机构(以下统】称征收机构)受市】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委托》具体负责《车,辆通行费的征—收管理?工作   】 市交通局、市公!安局、市物》价局、市《财,政局等部门》应当按照各自的职】。责协同做好车辆通】行费征收《的相:关工作 】 第四条 》 车辆通《行费的征收范围、】期限:、标:准按照省人民—政府规?。定执行 《 第—五条 法律、【法规和省人》民政府规《定免征车辆》通行费的《从其规?定 ? ? 第六条 —在本:市登:记上牌的机动车辆】以及:在本市以外登—记上:牌,并长:期(三个月以—。上,)在本市城区内【行驶的机动车辆按】年一次性缴纳车辆通!行费   】 :在本市?。以外:登记上?牌并进入长沙城【市道路的机动车【辆应当按次》缴纳车辆通行费经常!进入:市区:的可以选择按年一次!性缴纳车辆通行费或!者按次缴纳车—。辆通行费《 第【七条 《按年缴纳车辆通行】费的必须在每年4月!1日以前办》理缴费手续;新【入户:车,。。辆应从购《车次月起缴纳—。本年:度剩余期限的车辆】通行费对已按年缴纳!车辆通行费》的车辆由征收—机构:。发给:。。车主车辆通行费缴】讫证 《    —车主应随车携带车辆!。通行费缴《讫证:以备:查验车辆通行—费缴讫证不得—转借、冒用》、涂改?、伪造?    车!辆通行费缴讫证遗失!的应:当提出书《面,补领申请持缴费发票!办,理挂:失手续?经,核实后补发》车辆通行费缴—讫证 《 ? 第八?条 ?已按年?缴纳车辆通行费的机!动车:辆换牌的车主—应当自换《牌之日起30日内到!征收机构办》理变更手续 】    已按年】缴,纳车辆通行费的【机动车辆报废以及】过户到外地的车主】可凭报废或过户【。凭证以及《缴费发票到征收机】构办理有《关手续退回次月起本!年度剩余期》限的车?辆通行费 】 第九条 按次!缴纳车?辆通行费的由省人】民政府批准的公路】收费站(点》)代为?征,收入站?(点)一次收—费,一次车辆通行费缴】费凭证必须保存到出!站(点?)为止5日内—有效超?过5日的按每5【日收取一次车辆通行!费不足5日的按5日!计算 《 《第十条 征—。收,车辆通?行费必?须开具专用》。。票据车辆通行费【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!行“收?支两条线”管理【主要用于偿还城市道!路建设的贷》。款本息以及路桥维】护和征收管理等 】    — 任何单《位,或个人不得挪用【、截留车《辆通行费 》 》第十一条 车辆通!行费收费站(点)应!当在醒目《位置悬?挂,收,费许可证向》社会公开批准文号、!收,费单位、收费标准、!收,费用途、监督电话接!受,社会监督《 《   市建设行政!主管:。部门应当定期—向社会公布车辆【通行费的征收、【。管理、使用及贷款偿!还情况 】 第十二条 — 市物价《、财政部门应当加】强对:车辆通行费》征收:行为的监督检查【对,违反规定《乱收费的应当—按照有关《法律、法《规,的规定进行查处【 第十三!条 征收》机构受?市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委托可?以,在收费站(点—)和经?批准:的稽查点对》机动车辆缴纳车辆通!行费的情况进—行稽查被稽查机动】车辆的驾驶员应当】予以配合 】 第十四条 】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》按以下规定予以【处罚 —  : (?一)拖欠《、逃缴应按年缴纳】的车:。辆通行费《的除责令补》。缴外可从本办法规定!的缴费截止日期【起每逾期1》日,。加收应缴《费额2?‰的滞?纳金;   ! (二《)使用涂《改、伪造、冒用或】者借用车辆》。。通行费?。缴讫:证的责令补缴—规定费额并可处以】500元以》上1000》元以下的罚》。款;:出借:车辆通行费缴讫证的!处以500元以上8!00元以下的罚款】;    】 (三?)不按规定缴—纳,应按:次缴:纳的车辆通行费【的责令?补缴车辆通》行费;驾驶车辆强】行通过收《费站(点《)的可以并》处应缴车辆通行费5!至,10:倍的罚款 】   前款规【定的:行政处罚《市建设行《政,主管部门可以委【托征收机构实施 】 第十【五条 当》事人对?行,政机关的具》体行政行为不服的】可依法申请行政复】议或提起《行政诉讼《 》 ,第,十六条 阻碍【、围攻、谩骂—、殴:打执行职务的行【政执:法人员应当给予治安!管理处罚的》由公安机《关,依法予?。以处罚;构》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《 第十》七条 负责车【辆通行费《征收管?理的工作人员—玩忽职守、滥—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】的依法给《予行政处分;构【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 》 第十八】条 本办法—自2005年8月1!。日施行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