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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长沙市城乡建—设,档案管理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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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条: 为了加强城乡建】设档案?。管,。理发挥城乡建—设档案在城乡规划、!。建设和管《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!人民共?和国档案法、中华人!民,。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、!建设工程《质量管理条例—等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条《例
第二条 【本市城?市、镇(乡)—和,村庄规划区内的建设!。档,案管理适用本条例】
?。 本条例—所称城乡建设—档案是指在城乡【规划、建设》及其管理《活动中直接形成的】对国家?和社会有保存价【值的文字、图纸、】图,表、声像等纸质、】电子:。。和其他?载,体形式?的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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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市、县】(市)人民政府应】当将城乡建设档案管!理纳入经济》社会发展规划规【范城乡?建设档案《管理工作《保障城乡建设—档案管理条件适应城!乡建:设发展的需要
第!四条 市、》县,(市)档案行政【主管部?门主管?本辖区的档案事【业,对本辖区内城—乡建设档案》。工,作实行监督、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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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—、县(市)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负—责本辖区内》城乡:建设档案工作—的管理
第五【条 市、县(市)】城市建设档案—馆分别负责市区【、县(市)城乡建设!档案的接《收,。、收集、整理、保】管和提?。。供利:用等工作《县(市)范》围内的市级以上重点!建设工程档》案和跨县(市—)、区的城》乡建设工程档案【由市城市建设档【案馆接收和管—理
市城!市建设档案馆应【当加强对县(市)】城市建设档案馆的】业务指导和协—调
第六条 城市!建设档案馆负责接收!勘测档案、规划档案!、建设工程档案【、建设基础资料及其!他按:照国家规定应当归档!的,城乡建?设档案?
第七条 市、】县(:市):人民:政府:及其部门组织勘测】形成的下列勘测档】案勘测单位》按相关法律》、法规汇交行业【主管部门的同—时应当在《勘测成果形成后【三个:月内移交城市建设档!案馆
(!一)工程地》质、水文地质普查及!。详细成果;
】 (二)控制测!量、地形测量、摄】。影测量、工程测【量,成,果;
(!三)地形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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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下列【规划:档案:规,划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自批准【之日起三《个月:内移交城市》建设档案《馆
(】一,),城市:。。总体规划和》城,市详细规划;—
(【。二)镇总体规—划和镇详细规划;
!
, 《(三)乡《规划;
!(四:)村庄规《。。划
第九条 下】列建:设工程档《案由建设单位组【织勘察、《设计、施《工、:监,理等单位《编制;建设》单位应当在工—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三!个月内移《交,城市建设档案馆【
(【一)工业、》民用建筑工程档案;!
(【二)市政公》。用基:础设施工程档案;】。。
:。 (三—),交通基础设施工【程档:案;
】(四)园《林绿化、《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!案;
】(五)文物古迹【保护建筑工》程档案;
— (六—)市容?。环境:卫生:设施建?设工程档案;—
》 (七)城市防洪、!抗震、环境保护【和人防工程档案【;
? : (八)除军【事禁区和《。军事管理区等—涉密工程《以外的军《事工程档案;—
,
? (九)》市、县(市)人民政!府规定的其他—应当:移交的工程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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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对改:建、扩建和重要部】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!。位应当?及,时移:。。交补充、变》更后的城乡建设【工程文?件材料
第十【条, 城市建设档案馆应!当加强对《建设工?程档案收集、整理工!。。作的业务《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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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建设?工程竣工验收前城】市建设档《案馆应?当对技术档案和【。施工管理资》。料的完整《性,出具书面《意见
【 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在办理工程竣【工验收?备案时应当查验城市!建设档案馆》出具:的书面意见
第十!一条 停建》、缓建的建设工程】建设单位应当—妥善:保管其档《案,不得遗失
— 《建设单?位注:销或者撤销的建【设单位应《当向上级主管—部门或者城市建设】档案馆移《交建设工程档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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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下列建!设基础资料城市建】设档案馆《应当负责收集相关单!位和个人应》当予以配合》
: , ?(一)?。城乡建设历史资【。。料包括城《市历史沿革、历【史文化遗《迹、地名、各项【建设和设施发—展史等文件材—料;
》 (二)与城乡!建,设,相关的自然》资料:包括气象、水文【、地质、地震等【资料;
【 (三)有关城】乡建设的法规、政】策、计划《。。。文件资料、统计【资料及设计、科研】。。、施工?等技术规《。。程规范、专业论著】等资料
》第十三条 规划【、建:设、:市政:公用、交通、—房,地,产、环境保护、【。风景名胜、园林【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园!区管理机构在实【施建:设管理活《动中形?成的与本条例第【七条、第八》条相关的《、具有永久》保存价值的》资料应当在两—年内移交城市建【设档案馆
第十四!。条 城乡房产权【属档案是城乡建设档!案的重要《组成部分城乡—房屋:产权:登记机构《应当加强与城市建设!档案馆?的业务联系和—信息沟通实现档案】信息共享
第十五!条 向城市》建设档案《。馆移交的城乡—建设档案内容应【当真实、完整—地反映建设活动的实!际状况?。。
》 城乡建设档—案的编制单位应【当对档案的》真实性、完整性负】责禁止对档案—进行涂改、》伪造:
第十六条 向城!市建设档案馆移交的!城乡:建,设档案应当》符合下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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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采用耐《久性强的书》写材料字迹清楚图】样清: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!手续完备《;
— (二)档》案为原?件;:
,
《 (三)档案按照】国家相关规范整【理立卷
!在移交档案时按【照有关规定形—成的图表、声像等纸!质、电子和其他【载体形式《的档案应当一并移】交城市建设档案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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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城【市建设?档案馆应当建立健】全城乡?。建设档案的接收【、收集、鉴定、整】理、保管、统—计、销?毁、保密和提供利】用等制?度保障城乡建设档】案科:学,、,规,范,管理
第十—八条 城市建设档案!。馆应当?配置:适宜安全保存档【案,的专门库房配—备恒温恒湿》、防盗、防火、防渍!、防:磁、防有害生—物和:防污染等必要设施】保证:城乡建设档案的安全!
第十九》条 城市建设档【案馆应当《对需要永《久保存的城乡—建设档?案采取光盘、磁盘及!其他现代技术手【段备份保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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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建设!档案:馆,。应当对电《子介质形式的建设】档案进行异》地备份保《存保证城乡建设档】。案的安全《
第二十条 【城市建设档》案馆应当《加强信息化》建设采用数字—化信息管理技—术整合城乡》建设档案信息资【源形成城乡》。。。。建设档案信息网络】加强与综合档案【馆的业务《联系和信息沟—通实现档案信—息共享依《法为:。社会:提供服务
第【二十一?条 城市建》。设档案馆应当—。采,取多种方式定—期,向社会公《布开放档案目录【编制必要的参考【资,料为利用档案的单位!和个:人提供便利条件
!第二十二条 城【市建设档案馆对馆藏!的重要珍贵档案应】当,用,复制品代替原—件提供利用
】 ,。 , 载有城市建—设档案?馆印章标记的档案复!制品具有与城乡建】设档案?原件同等效力
】第二十三《条 城市建》设档案馆工作人【员,。应当具备档》案管理和相关专业知!识遵守国《家有关保密》的法律、法规和档案!管理制度不得泄露】城乡建设档案—中涉及?的保:密内容
第二【十四条 公民、法】人,和其他组织利用【已开放的城乡建设】档案应当《持有合?法证件国外组织和】。个,人利用已《开放的?城乡建设档案应当按!规定报经有》关部门?批准
第二十【五条 向城市建【设档案?。馆移交、捐赠、寄】存城乡?建设档案的单—位,和,个人对其档案享有】优先:利用权并可以对档案!中不宜向《社会开放的》部分:提出限制利用的【意见:城市建设档案馆应】当维护其合法利益】
第二《十六条 市、县(】市):档,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采取定期检查或者】抽查等方式》对城乡建设档—案的接收《、收集、整理—、保管和提供—利用进行监督—、检查保障》城乡建设《档,案的有效保护和利】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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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》条 城市建》设档案馆《及其工作人员损毁、!丢,失、涂改、伪—造、擅自提供城乡建!设档案的由县级以】上档案行政主—管部门、有》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!责的:主管人员或者其他】直接责?任人:员依法给予》行,政,处分;构《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?
:第二十?八条 建设单—位,未按规定《向城市建设》档案:馆移交档案的—由建设行政》主管:部门责令限期改【。正;:逾期未改正的—处一万?元以上五万元以下】罚款:;情:节严重?的处:五万:元以上?十万元以下罚—款并记?入建设行为不—良信用?记录;?。对单位直《接负: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?直接责任人员—处,单位罚?。款额:百分之十的罚款
!第,二十九条《 城乡建设工—。程的勘测、设计、施!工、监理、建—设单位编制》的档案不真实、不】完,整且逾期未》改,正的:由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记:入,建设行?为,不良信用记录
】第三十条 本市【城市规?划区内地下》管,线,工,程,档案:的管理按长沙—市城市?地下管?线,工程档?案管理?条例执行
— ?。 本市镇(乡)、】村庄规划区内—地下:管线工?程档案的管理参照长!沙市城市地下管【线工程档案管理【条例:执行
第三十【一条 本条例自20!1,1年1月《1日起?施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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