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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章 城市规划!管理:方,面
第二】。十,条 本《办法所称城市—违法建设工程是指:!
】(一)未取得—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或者】利,用失效的建设工【程规划许可证进行】建设的;
— : (》二)违反《。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的规定和批准的!设计图?纸擅自改变建—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!他设施的《使用性质、外形、】。色调、高度等进【。行建:设,。的;:
? (—三)临时建设—工程超过《批准使用《期限不?拆除的;
】 (四—),越权批准《或者违反城市规划】法律、?法规以及城》市规划进行建—设的
》。
第—二十一条 》 对正在发生的违法!建设应立即制—止或:责令改?正;违法建设当【事,人,不停止违法建—设行为的应强—行停止施工》或,组织强制拆除所【需费用由《违法:当事人承担
】
第二十】二条 ? ,。对违法临时建设工】。。程责:。令限期拆除逾期【不拆除的强制拆除】所需费用由违法当】事人承担
》
第二!十,三条 《城市违法建设工【程严重影《响城市规划有—下,列情况?之一的责令建设单位!或者个人停止建设限!期拆除或者没收违】法建筑物《、构:筑物或者其他设施】;限期内没有—自行:拆除的组《织强制拆《。除
》 (》一)擅自改变城【市规:划确定的《土地使用性质危害公!共安全或者损害【公共利益《的;
】 (?二):侵占城市水源—地或者对城市水源构!成污染?威胁的;
— (【三)侵占《现,有的或者《城市规?划确定保留的城市】公,共绿地、《文物保护范围和其】他公共活《动场:地的;
》 —(四:)影响城《。市风景旅游》区环:境以及严重污染城】市环:境的;
! , (五)侵占城市】。道路控制红线影【响近期规划实—施,或者:。影响城市道路交【通的:;
!(,六)妨碍机场—、,铁路:正,。。常,运行的;《。
】(七)影响城市电】讯,广播电视《通,道的:;
《 ? (八)影—响城市?。。消防安全、防—洪、排水、》国防设施的》。;
【 (九)侵占【城市高压供电—走廊或者压占城市】地下管线《。的,;
? ? (十)城市规!。划行:政主管部门根据技术!规范要求认》为应:在规划控制红—线以内退让间距【而没有退让或退让不!够的:。;
!(十一?)法律、《法规规定的其他严】重影响城市规划的】
—。 第二十四条 !城市违法建设工程】影,。响城市规划》尚可采取改正—。措施的?应责:建设单位或》个人停止建设—限期改正并》处该工程违法建【设部分造价百分【之三十至百分之五】。十的:罚,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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