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关于加!强本市房屋征收(】拆迁)基《地水、 电、燃气等!公用设施《使用管?理的通知
—沪建交?联〔2?011〕84—6号:。
各有关单位
】 根据》国务院国有土地上】房,屋征收与补偿—条例和有关规—定为进一步加—强本市房《屋,。征收(?拆迁)基《地的公用设施使用管!理确保被征收人或】房屋使用人正—常使用水《、电、?燃气等设《施现将有关事项【通知如下
【 一、本市【水、电、燃气等公用!事业单位应》按照:上海市供水管理【条例、电力》供应与使用条例【、城:镇燃气管理条例【等有关规定》加强房屋征》收(拆迁)基地的供!水、:。供电、供气等—管理确保被征收人和!。。房屋使用人正常【使,用水、电《、燃:气等:公用设施除欠费和非!正常使用《。。水、电、燃气—外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:得无故中断房屋征收!(拆迁)基地的供】水、供电、供气
】
《二、在?房屋征收(拆迁)过!程中水、电、燃气等!公用事业单位—应按照?规,定对房屋征收(拆】迁)基地《内水、电、燃—气等使用单》位和个人《进行正?常抄:表计量、寄送账单和!结,算费用等工作—各单位?和个人?应正常使用水、【电、燃气等公—用设施?避免浪费《并按时缴纳使用【费用
— 三、对未能按时】缴纳水、电、燃【气等使用费》。用的单位和》个人公用事》业单位应按照—规定程序进行催【。缴对催缴后仍然【不缴纳使用费用【的按照有关规定【。处理并可《通过司法途径—解决对恶意欠—缴的:。单位和个人有—关部门可将当—事人的不《。良信用记录纳入上】。海市个人《。信用联合征信系统】
四—、,房屋:征,收部门和实施单位】(,房屋:拆迁公司)应配合】有关公用事业—单位做好房》屋征收(拆迁)【基地内的水、电、】。燃气等使用管理在房!屋征收决定公—布后房?屋征收部《门应:及时将房《屋征收决定》抄送房屋征收基地所!在地的有关公—用,事业单位《在房屋?征收过程中房屋征】收,实施:单位应将房屋征【收进展情况及时反】馈公用事《业单位并配合—做好抄表《销户、分摊计—。算、表具拆除—等工作被征收人或】房屋使用人在—签订房屋征收补偿】安置协议后》房屋征收实施单【位应配合公用—事业单位做好水、电!。、燃气等《使,用费用的结》算工作
【 五、对因各种原】因暂时停滞的房【屋征收(《拆迁)基地公用事】。业单位应加》强公用设施日常巡查!和维护确保水、电、!燃气等各种设施正常!使用同时应坚持上】门抄表及时结清【。。。。单位和个人的使用】费,用,房屋征收《部门和?实施单位应积极配合!。公用事业《单位保证居民水【、电、?燃气正常使用对非】正常使用水、电、】燃气:等现象要及时制【止,并通知有关公用事业!单,位处:理
?市建设?交通委
市住房保障!房屋管理《局
市水务局—
市电力公司—
二零一一年八月十!八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