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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长沙市城区【新,建居民住宅》供水设施《建设和管理办法【 : ? , 长沙市人民政】府关:于,印发长沙《市城区新建居民【住宅供水设施—。。建设和管理办—法的通?知 各《区县(市)人—。民政:府市直机关各—单位 ? :   ? 长沙市《城区新建居民—住宅供水设》施建设?和管理?办,法已:经市人民《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!们请认真贯彻执【行 二○一二年十!二月五日 【第一:条 为规范新【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!建,设和:管理确保《水质、水压和供【水安全保障公众身体!健康根据中华人【民,共和国?。城市供水条例和中华!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!。条例:。、长沙市《城市供水用》水,管,理条例?等规定结合我市【实际制定本办—法 》 第》二条 本市城区】范围内新建居民住宅!供,水设施?设计、施工、—监理及?其,相关管理活动必须】遵,守本办法 —     —本办法所称城区包】。括,芙蓉区、天心—区、岳?麓区、开福》区、雨?花区:、望城区 》 ? 《第,三条 本办法所称!新建居?民住宅包《括,住宅商品房、保【障性住房(“—两限”商品住房、】。经济:适用住房、政—策性租赁住房—、廉租房以及—集中安置住房等【)、有居民居住【的综合性《楼宇和小《。区以及住宅区内为】。小区配套的公共【设施用?房和经营性用—房等: 《   ? 本办法所》称居民住宅供水设】施是指从城市公【共供水?管道取水《点位置至用户结算水!表,前的供?水管道、水箱、【水泵:、电机、阀门、自动!控制:设,施、配?电设:施、:消毒设备、压—力水容?器、:结算水表《及其附属《设施等不含提供设备!用房的土建》、,消防、热水、直饮水!、中:水回用等其他—供水:设施 —    本办法所】称“一?户,。一表”是指一户一】结算:水表水表安装出【户,供水部门抄表—到户 】 第四条 — 新建居《民住宅?供水、节水设施必须!按照统一规》划设计、统》一,组织建设、统一管】理维护的《原则与主体工程同】时设计、同》时施工、同时—交付:。使用 ! 第五条 市城】市供水行政》主管部?门负责新建居—民住宅供《水,设施:建设和管理的监督工!作; —    卫生行政主!管部门负责新建居】民住宅供水设施【的卫:生监督?管,理工作; 》 ,     住房城!乡建设、《规划、物价》、质量技术监督、城!管,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!。规定的职责分—工负责新建居民【住宅供?水,设施的监《督,管理:。工,。作 !第六条 市—城市供?水行政主《管部:门统一组织城—区新建?居民住宅供》水设施建设城—。市供水部门负—责具体实施 【 第七】条 新建》居民住?宅供:水设施?建设项目实行—公开招投标按照【国家和行《。业有关要求组—织建设 — :。 第八条— 新建居民住宅】。供水设施《的建设必《须严格执行长—沙市建筑供水“一】户一表”及二—次供:水相关?的技术导则》(,以下称技术导—则)具体技术要【求由市住房城乡建】设,委、市?水务局制《定 !第九条 《 新建居民住宅项】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!水设施工程建设费】用;新建居民住宅】项目:开发单位应当按照】建设工程规》划许:可证所核定的—建筑面积交付供水设!施工程?。建,设费用 《 第—十条 新建居民住】宅供:。水,设施建?设和管理的费用【。标准由价格主—管,部门依法制定报市】。政府批准后执—行   !  价格主管部门应!当根据?工程及管理费用【变,动情况适时对—供水设施建设和【管,理费用收费标准【进行调整 ! : :第十一条 市—住,房城乡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!初步:。设计审批《。时对:新,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!设计方案按照“一】户一:表”的?要求同时进》行审批未按要—求进行“一户一表】”设:计的项目不得—。办,理,施工图备案等—手续 ? ?  : ,  通?过审批?的项目?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!将供水设施建设方案!。报市城市供水行政】主管部门《备案: , , ? , 第?。十二条 《 新建居民住宅项】目开发单位应负责从!城市公共《供水管道《取水点位置至红线】。。边缘供?水管线建《设中:的,破,路毁绿手续》及费用等《相关:事宜并提供供—。水设施用房和通道将!。电源引至供水—设施建设的指定地】点,。单独安装电表计量】 《 第十三条】 新?建居民住《宅供水设施建—设工程完工后由市】城市供水行》政主管部门组织【有,关单位和城市—供水部门根据技术】导则的?要求进行验收验收】合格后由城市供【水部:门与用?户签:。订供水合《同实行统一管—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!合格的供水设—施不得投入使用 ! 第【十四条 新建居民!住宅供水《设施:投入:使用:后城市?供水部门应》承担从城市公—共供水管道取水点】位置至用户结—。。算水表前的供—水设施的用》水安全、维修—及日常运行管—理工作 【 ?。 第十五条 新】建居民住宅供—水设施建设费用应当!集中管理专户存【储专项?用于居民住宅—供水设施建设 【 ?    市监察、】审计、物价部门【应当定期《对居民住宅供水设】施建设费用收取【及使用情况进行监】督检查对违反—有关规定的》依法:予以查处 》 ? 《第十六条 在【新,建居:民住宅供《水设:施建设和管理过【程中:有关部门及其—工作人员有玩—忽职守、《贪污受贿等违法行】为的依法追究责任;!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—责,。任 !第十七条 —本办法自2013年!1月5日起》施行 》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