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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!市城区新建居民住】。宅,供水设施建设和【。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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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!。印发长沙《市城区新建居—民住:宅供:水设施?建设和管理办法的】通知
各区县(】市):人,民政府市直机关各】单位
!长沙:市城区新建居民住】宅供水设施建设和管!理办法已经市—人民政府同意现【印,发,给你们请认》真贯:彻执行
》二○一二年》十,二,月五日
第一】条 : 为:规范新建居民住宅供!。水设施?建设和?管,理确保水《质、水?压和供水《。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!康根据中《华人民共和》国城市供水条例【。和,中华人民共和国物】业管理条例、长沙市!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】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!。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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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条 本市】城区范围内新建居】民住宅供水设施【设计、施工、—监理及其相》关管理活动必须遵】守本办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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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本》办法所称城区包括】芙蓉:区、天心区、岳【麓区、开福》区、雨花区、望【城区
】 第三《条 本《办法所称新建—居民住宅包括住宅】商品房、保障—性住房(“》两限”商品住房、】经济:适用住?房、政策性租赁【住,房,。、廉租?房,以及集中安置住房等!)、有居《民居住的综》合性楼宇和》小区以?及住宅区内为小【区配套的公共设【施用房和经》营性用房等》
】。本办法所称》居,民住:宅供水设施是指从城!市,公共供水《管道:取水点位置至用户结!算水表前《的供水管道》、水箱?、水泵、电机、【阀,门、:自动控制设施、配电!设施、消《毒设:。备、压?力水容器、结算水表!及其附?属设施等不含提【供设备用《房的土建、消防、】热水、直饮水、【中,水回用等其他供水设!施
《 , 本办—法所称“一户一表”!。。是指一户一结—。算水表水表安—装出户供水部门抄表!到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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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条 —新建居民住宅供水】。、节水设施必须按】照统一规划》设计、统一组—织建设、统一管【理维护的《原则:与主体工《程同:时设计、同》时施工、《同时:交付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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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【 市城市供水【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新建?居民:住宅供水设施建设和!管理的监《督工作;
】 卫生行【政主管部门负责新】建居民住宅供—水设:施的卫生监督管【理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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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住房》城乡建设、规划、物!价、质量《技术监督、城—管,执法:等部门应当按照规】定的职责分工负责】新建:。居民住宅供水设【施的监督管理工【作
!第六条 市城市供!水,行政主管《部门统一组织城区】新,建居民住宅供水设】施建设?城市供水部门负责】具体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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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:条 新建居民住宅!供水设?。施建设项目实行公】开招投?。标按照国家和行业】有,。关要求组织建设【
—。 第八条 — 新建居民住—宅供水设施》的建设必须严格执】行长沙市建筑供水“!一,户一:表”:及二次供水相关【的技术导则(以下】称技术导则)具体】技术要求由市—住房:城乡建?设委、市水》务局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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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】条 新《建居民住宅项目总概!算应当包括供水设】施工程建设费用;】新建居民《住,宅项目开发单位应当!按照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证所核定的建筑!面积交付供水设施】工程建设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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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新】建居民住宅》供水设施建设和管】理的:费用标准由》价格主?管部:门依法制定》报市政?府批准后《执行
! 价《格主管部门应当根】据工程及《管理费用《变,动情况适《时对供?水设施建设》和管理费用收费标准!进行调整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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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—条 市住房城乡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在,项,目初步设计》审批时对新》。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!设计:方案:按照“?一,户一表”的要求同时!进行审批未按—要,求进行“一户一表】”,。设计的?项目不?得办理施工》图备案等《手续
! 通过《审批的项目必须在5!。个工作日内》将供水设《施建设?方案报市城市供水】行政主管《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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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?十二条 新建【居民:。住宅项目开发单位应!负责从城市公共【供水管道《取水点位置至红线边!缘供:水管线建设中—。的破:路,毁绿手续及费用【等相:关事宜并提供—供水设施用房和通】道将电源引》至供水设施建设的】指定地点单独安装电!表,计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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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三条 新建居【民,住宅供水设》。施建设工程》完工后由市》城市供?水行政主管部门【组织有关单位和【城市供水部门根据技!术导则的要求进【行验:收验收合《格后由城市供—。。水部门与用》户签订供水合同实】行统一管理》未,经验收?或验收?不合格的供水设【施不得投入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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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四:条 新建居—。民住宅供水设施投入!使用后城市供水【部门应?承,担从城市公共供水管!道取水点位置至用户!结算水表《前的供水设施的用】水安全、《维修及日常运行【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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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五条 新建】居民住宅供水设施】建设:费用应?当集中?管理专户《存储专项用于居民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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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】监察、审《计、物?。价部门应当》定期:对居民住《宅供水?设施建设《费用收取及使—用情:况进: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!关规定?的依法予以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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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六条 在新—建居民住宅供—水设:施建设和《管理:过,程中有关部门—及其工作人员有【玩忽职守、贪污受贿!等,违法行?为的依法《追,究责任;《构成犯罪的》依法:追究刑事《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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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七》条 本《办法:自2013》年1月5日起施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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