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上海市人民政—府,关于:修改上?。海市:建设工?程文明施工管—理规定的决定
!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!上海:市建设工程文明施】工,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!
: 一、 第四条第二!款修改为
本】市各区(县)建【设行:政管:理部门负责所辖行】政区域内建》设工程文《明施工的监督管【理工作
》 ,二,、第六条第三款修改!。为,
市建设交通行!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!市发展改革、财政等!有关部门制定—文明施工《措施:费的具体标准
【 , 三:、第:八条第?二款修改为
【 施工单位应当根】据建设单《位的文明施工书面意!见在施工《组织设?计文件中《明确文明施工的具体!。措施并予以实施【;建设单位或—者施工单位委托的专!业单位进入》施,工,现场施工的,—应当遵守施》工单位明确的文【明施工要求
增!加,一款作为《第八条第三款—
施工单位【。应当:配备专职文明施工管!理人员,负》责监督落《实施工现场文明施工!的各:项措施
—四、第十《。一条第一款第(二】),项修改为
—。 围档高度不得低】于,2米
五、【删去第十二条—。。第二款?
: 六、第十三条第(!三)项修《改为
《 在施?工现场不得进—行,敞开式搅《拌砂浆?、,混凝土作业和敞开式!易,。扬尘加工《作业
七—、第十四条》第(四)项修改为】。。
对建筑垃圾】。在,当日不能完成清运】的采取遮盖、洒【水等防尘措施
!八、第十《五条第二款修—改为
在城【市道路上开》挖,管线沟槽《、沟坑当《日不能完工》且需要?作为通行道路的【施工:单位应当《。在,该道:。路上:覆,盖钢板使其与路面保!持平整
九、】。第二十一条第—三款修改为
— :在生活区设置—宿舍的应当安装可开!启式窗户每间—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!得,低于4?。平,方米
十—、增加一条》作为第二十二条
!。 施工工《地内住宿人员的管】理,执行本市实有—人口管理的》有关规定非》本工地工作人员【不得在施工工—地内的?。宿舍住宿
【十一、增加一条作为!第二十四条
【 本市重点区域【内施工工地的文明】。施工要求还应当符合!下列规定
(】一)围档图案简洁、!美观且与周边环境】。相协调高度》不得低于2.5米
! , (二)安全网【采用不透《尘、符?。合安全要求的—材,料
(三)禁】止采用爆破》方,式拆:除基坑支撑》
?(四)禁止使用不符!合标:准的高?噪声作业《设备
(五)】施工现场设置宿舍的!每间宿舍人均居住】面积不得低于—5,平方米并按照标【准配:备生活设《施
《。(六:)禁止夜间施工【但抢险、抢》修,工程及有特殊工序要!求的工程除外;因特!殊工序要求确需夜】间施工的应当向市环!境保护管理部门或】。者,市建设交通行—。政,管,理部:门办理夜间施工【有关手续《并,提前在周《。边区域予以公—告
(》七)禁止《采用钢筋、模板成型!。加工作业
— 本市?。。文,明施工重点区域是指!内环线以内区—域和市人民政—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区!。。。域市:建设交通行政—管理部门《。应当根据《人口:密度、?居住:环境、景观要求等提!出其他重点区域【划分方案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
! 市建设交通行政!管理部门应当制定】本市: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!具体标准其中重点区!域内夜间施》工限:。制,要求等方面的文明】施工:标准应当高》于其他区域
十!二、原第二十四条】调整为第二十六条】修,。改为
? :建,设行:政管理部门应—当,落实经费和》。。人,员加:强,对施工现场的—日,常巡查发现施工活】动有违反本规定情形!。。的应当?及时制止并依法【予以查处
— 十三、增加—一条作?为第二十七条
【 市建设交通行政!管理部门应当加强】对区(?县)文?明施工管理工作的监!。督检查并将监—督检查?情,况和:处理结果向》社会公开
》 :十四、原第二十【五条调?整为第二十八—条修改为
—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!第二款、第七条第一!款规定?建设单位未按照标准!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!或者未按照》要求组织进行现【场调查?的由市建筑》市场管理机构或者区!(县)建设行政【管理部门责》令限期?改正
? 十五、原第【二十六条调整为第】二十九?条修:改为
违反本】规定施工单位有【下,。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!筑市场管理》机构或者区(县)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!令限期改《正;逾期不改—正的可?以责令暂停施工【并按:照下列规定予以【处罚
(一【。)违反本规定第【十条规定未按—照要求设置施工铭牌!的处5000元以】。上1万?元以下的罚款—。;
? ,(二)违反本规定】第十二条第二款、】第十三条第(三)】项、第十四条第(】五)项、第十六【条规定脚手架—杆件、搅拌砂浆等】加工作业《、渣土处《置或者光照遮蔽措施!不符合要求》的处5000元以】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!;
(三)违】。反本规定第十五条、!第,二,。十条规定未采用覆】罩法施工、路—面未按照要求覆盖钢!板或者未采取通行】安全措?施的处1万元—以,上3万元以下的罚】款;
》(四:)违反本《规,定,第二十一条第一【款第(一)项至第】(三)项、第—。三,款规定未分》隔设置生活区和作】业区、未设置—饮用水设施、盥洗】池和淋浴间或者【宿舍:设置不符合要求的】处500《0元以上1万元以下!的罚款;
— ,(五)违反本规【。定第:二十四条第》一款第(一)项至第!(五)项《、第(七《)项规定施工工地不!。符合重点《区域:文明施工管理—要求的处1万元【以上:3万:。元以下的罚款
【 十六《。、,其,。他修改
将“】房屋”统一修—改为:“建筑?。物、构筑物”
】 此外根据本决【。定对部分条文的顺】序和文字作相—应调整
《 本决定自2【010年11月1】日起:施行:上海市建设》工,程文:明施工管《理规定根据本决【定作相应修改和调整!后重新公布
—
:
上:海市建设工程文明】施工管理规》定
(20》09:。。年9月25日上海】市人民政府》。令第18号公—布,根据2010—年1:0月30日上—海市人民《政府令第4》8号:。公布的上海市—人民政府关于—修,。改〈上海《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!管理规定〉的决【定进:行修正?)
第一条】(目的和依据)【
?为,加,强本市?。建设工程《文明施工《维护城?市环境整《。洁依据国家有关法】律、法规的规定结】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!本规定
第【二条:。(定义)
— 本:规定所称《文明施工是指在建】设工程和建筑物、】构筑物拆除》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!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!作业环境、改—。善市容环境卫生和】维,护施工人员身—体健康并《有效减少对周边【环境影响的施—工活动
第三条!(适用范围)
】 在本市行政—区域内从事》建设工程和建筑物、!构筑:物拆:除等:有关活动及其监督管!理应:当遵守本规定
【。 第四条(管理】部门)
市【建设:交通:行,政管理部门是本市】建,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行!政主管部门;市建筑!。市场管理机构负责】本市建设工程文明】施,工,的日常监督管理【工作
本市各区!(县)建设》行政管?理部门负责所—辖行政区域内建设工!程文:明,施工的监督管理工】作,
, 本市其他—。有关行?。政管:理部门按照各自职】责协同实施本—规定
第五条】(工程招标和发包】要,求)
建设单】位在建设工程和【建筑物、构》筑物拆除招标或者直!接发包时应当在【招标文?件或者承发包合同】中明确设计、施【工或者监理等单位有!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!措施
第六条】(文明?施工措施费)
】 建设单《位在:编制工程概算—、预算时应》当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确定文【明施工措施费用并】在招标文件或者【工程承发包合同中】单,独,开列文明《施工费用的项目【清单
建设【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!工程安全质量—监,督,手续时同时提供文明!施工:。措施费用项目清单】并,。按照合同《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!支付文明施工—措施费施《工单位应《当将文明施工措施费!专,款专:用
? 市: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!门应当会同市发【展改革、财》政等:。。。有关部门《。制定文明施工—措施费的《具体标准《
第七条(现场!调查要求)》
建设工程设】。计文件确定前建设】单位应当组织设【计单位和相关管线】。单位对建设工程【周边建筑物》。、构筑物和各—类,管线、设施》。进行现?场调查?提出文明施工的具体!技术措施和要求
! 建设单位应当将】文,明施工的具》体技术措施和要求】以书:面,形式提交给设计单】。位和施工单位
!第,八条(设计和—施工要求)
】设计单位编》制设计文件》时应当根据建设工程!勘察文件和建设单位!。提供的文明》施工书?。面意见?对建设工《程周:边建筑物、》构筑物?和各类管线、—设施提出保护要求并!优,先选用有《利于文明施工的施工!技术、工艺和建【筑,材,料
施工—单位应当根》据建设?单位的文《明施工书面意见【在施工组织设—计文件中明确文明施!。工的具体措施—并予以实施;建设单!位或者施工单位委】托,的专业单位进入【施工现场施》。工的:,应当遵守施—。工单位明确的文明】施工要求
施工!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文!明施工管理人—员,负责《监督落实施工现场】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!
第《九条(监理》要,求)
监—理单位应当》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!范围并对《施工单位落》实文明施工措施【、文明施工措施费】。的使用等情况—进行监理
》 监?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!程中发现《施工单位有违反文明!施工行为的应—当要求施《工单位?予以整?改;情节严重—的,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!停施工并向建设单】位报告施工单位拒】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!工的监理单位应当】及,时,。。向建设行《政管理部《门报:。告
建设行政】管理部?门,。接到监理《单位的报告后—。应当及时到施工【现场进行查处
!第十条(施》。工铭牌)
— 施工单位应当在】施工现场醒》目位置设置施工铭牌!。
施工铭牌应当!标明下列《内容
(—一)建设工程项目】名称、工《地四:至范围和面积;【
(二)建【设单位、设计单位和!施工单位的》名称及?工程项目负》责人姓名;
【。 (:三,。)开工、竣工日期】和监督电话;—
(四)—夜间施工时》间和许可《、备案情况;
!(五)文明施工【具体措施;
— (六《)其他依法应当公示!的内容?
第十一条(】围档:。设置)
—除管:。。线工程、水利工程以!及非全封闭的城市】道路工程《、公路工程外—施工单位应》当在施工现》场四周?。设置连续、封闭的】围档:建设工程《施工现场围档的设置!应当符合下列要求
! (?一)采用符合规定强!度的硬质材料—。基础牢固表面平整】和清洁?
(《二)围档高》度不得低于》2米
(三)】施工:现场主要出入口的围!档大:门符合有《关规定
(四】)距离住宅、—医院、学校》等建筑物不足—5米:的施工现场设置【具有降噪功能的围档!
: 管:线工程、水利—工,。。程,以及非全《封,闭的城市《道,路工程、《公路工程的施工现场!应当使用路拦式围档!
第十二条(围!网和脚手架设—置)
除管线工!程以及爆破拆除【作业外施工现场脚手!架外侧应当》设置整齐、》清洁的绿《色密目式安全网
! ,脚手架杆件应—当涂装?。规定颜色的》警示漆?并不:得有明显锈迹—
, ,。。 第十三条(—。防治噪声和扬尘污】染要求)
施】工单:位在施?工,中除应?当遵守?有,关防治噪《声和:扬尘污染的》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外!。还应当遵守》以下规定
(】一)易?产生:噪声的作《业设备设置在施工】现场:中远离居《民区一侧的》位置并在设有—隔音功能的临房、临!棚内操作;》。
(二)夜间】施工不得进行捶打】、敲击和锯割等作业!;
? (三)在施工现场!不得进行敞开式搅】拌砂:浆、混凝土》作,业和敞开式易扬尘加!工作业
第【十,四条(?。渣土处置和》。建,。筑物、构筑》物拆除要求)—
?施工单位进行—渣土处置或者建【筑物、构筑物拆除】作业时应当遵守以】下规定
—(一:)气象?预报风速达》到5级?以,上时:停止建筑物、构【筑,物爆破或者》拆除建筑物》、,构,筑物作?业
(二—)拆除建筑物、【构筑物或《者进行建《筑物、构筑物爆破时!对被拆除或》。。者被爆破的建筑物】、构筑物进行—洒水或者《喷淋;?人工拆除建筑—物、构筑《物时实行洒水或者喷!淋措施可能导致【建,筑,。物、构筑《物结构?疏松而危及施—工人员安全的除外】
(三)在施工!工地内设置车辆【清洗设施以及配套】的排水、《泥浆沉淀《设施:;运输车辆》。在除泥、冲洗干净】。后方可驶出施工【工地
(四)】对建筑垃圾在当日不!能完成清运的采取】遮盖:、洒水等防尘措施】
: (五)在施工现】场处置工程》渣土时?进行洒水或者—喷,。淋
第》十五条(道路管线】施工要求)
【 城市?道路工?程或者管《线,工程施工需要—开挖沥青、混凝土等!。路面的施工单位应】当按照有关》规定采用覆罩—法,作,业方式
—在城市道路上开【挖管线?沟槽、沟坑当—日不能完工》且需:要作为通行道路的】施工单位应》。当在该道路上覆盖】钢板使其与路面保持!平整
? 第十六条(【防治光照污染—要求)
施【工单:位,进行电焊作业或者】夜间施工使用灯【光照:明的应当采取—有效的遮蔽光—照措施避免光照直】射,居民住宅
— 第十七条(—排水设?施)
建设工】程施工现场应当设】。置沉淀?池和排水沟》(管)网确保—排,水,畅通
施工单】。。位应当对工》地泥浆进行三级【沉淀后予以排—放禁:止直接将工地泥【浆排入城《市排水?管,网或者?。河,道
第十八【条(渣土堆放—)
建设—工程施工现场堆放工!程渣土的堆放高度】应当低于《。围档高度并且不得】影,响周边建筑物、构筑!物和各类管线、设】施的安全
第十!。九条(夜间施工【。备案)
》 除城市《道路工程、管—线工程施工以—及抢险、《抢修工程外建设工程!或者:建,筑物:、构筑物拆除需要在!夜间22时》至次日凌《晨6时施工的施工单!位应当?根据上海市环境【保护条例的》有关规?定向环?境保护管理部—。门办理夜《间施工许可手—续
除》抢险、抢修外城市】道路工程、管—线,工程需要在夜间22!时至次日凌晨6时】。施工的施工单—位应当事先向建设】行政管理部门—备案
《 第二十条(—通行安全保障措施)!
建设工程项目!的外立面《紧邻人行道或者【车行道的施》工单:位应当在该》道路上方搭》建坚固的《安全天棚并设置必要!的警:。示,和引导标志》
?因建设工《程施工需要》对道路实施全—部封闭?、部分封闭或者【减少车行道影—响行人出行安全的施!工单位应当设置安】全通道;临时占【用施工工地以外的道!路或者?。场地的?。施工单位应当—设,置围档予以封闭
】。 :第二十一《条(施工现场生活】。区设置)
》 施工现场设【置生活区《的应当符《合下列规定
】(一:)生活区和》作业区分隔》设置;
》。 (二)《设置饮用水》设施;
—。(三:)设置?盥洗池和淋浴—。间;
(四)设!。置水冲式或者移【动式厕所并由专人】负责:冲,洗和:消毒;
《 (五)设置密】闭式垃圾容器生活】垃圾应?。当放置于垃圾容器】。内并做到日》产日清
《。 在生活区设置】食堂的应当依法办】理餐饮?服务许可手续并【遵守食品卫生管【理的有?关,规定
? :在生活区设置—宿舍的应当安装可】开启式窗《户每间宿舍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!于4平方米》
?第,二十二条(》工地住宿人员管理】)
? 施工工地内住【宿人员的《管理:执,行本市?实有人?口管理的有关规【定非:本工地工作》人,员不得?在施工工地内的宿舍!住宿:。
?第二十三《条(:竣工后?工,地的清理)
【 建设工程》竣工备案《。前施工单位》应当按照《。规定:及时拆除施工现场】围档和其他施工临】时设施平整施—工工地清除建筑【垃圾、工程》渣土及其他废—。弃物
? 第二《十四条(重》点区:域管理?要求)?
本市》重点区域内施工工地!的文明施工要求还】应,当符:合下列规定
】(,一)围档《图案简洁、美—观,且,与周边环境相协【调高度?不,得低于2.5米【
: (二)《安全网采用不透【尘、符合安全—要求的?材,料
(三)禁止!采用爆?破方式拆除基坑支】撑
《(四)禁止使用不】符合标?准,的高噪声作业—设备
(五)施!工现场设置宿舍的】。每间宿舍人均居住面!积不得低于5平【方,米并按照标》准配备生活设—施
(六)禁】止夜:间施工但抢险—、抢修工程及有特殊!工序要求的工程【除,外;因特殊工序【要求确需夜》间施工的应当向市环!境,保护管理部》门或:者,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!部门办理夜间施工】有关手续并》。提前:在周边区域予—以公告
》 (七)禁止采用钢!筋、模板成型加【工作业
《 本市《。文明施工重点区域】是指内环线以内【区域:。和市人民政府确定】的其他重点》区域市建设交通行政!管理:部门应当根据—人口密度、》居住环境、》。景观要?求等提?出其他重点区域【划分方案报市—人民:政府批准《
市建设交【通行政管理部门【应当制定本市建设】工程文明施》工的具体标准其中重!。点区域内《夜间施工限制要求等!方面的文明》施工标准应》当高于其他区域
! 第二十五条—(,投诉)
任何】单,位和个人发现施工】活动有违反本规定情!形的可以《向建设行《政管理部门》投,诉建设行政》管理部门接》。到投诉后《应当及时《进行:处理并将处》理结果告知投—诉人
第二十六!条(日常巡查)
】 建设行政管理】部门应当落实—经费:和人员加强对—施工现场的日常【巡,查发:现施工活动有违反】本,规定情形的》应当及时制止并依】。法予以查《处
? 第二十七条(监督!检查)?
市建设交【通行政管理部门应】当加强对区》(县)?文明施?工管:理工作的监督检【查并:将,监,督检查情况和处理】。结果向社会》公开
第二【十八条(对建设单位!的查:处)
》违反本规定第—。六条第二款、第七条!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!未,按照标准《支付文明施工措【施费或者未按照【要求组织进行—现场:调查的由市建筑市场!管理:机构或者区》(,县)建设行政—管理部门责》。令限期改正》
第二十—九,条(对施工单—位的处罚)》
违反本—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由市建筑!市场管理机》构或者区(》县):建,设行:政管理部《门责令限期》改正;逾期不—改正的可《以责令暂停施工【并按: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!
(《一)违反本》规定第十《条规定未按照要【求设置施工铭—牌的处500—0元以上1万元以下!的罚款;
【。(二)违反本—。规,定第十二条》第二款、《第十:三条第?(,三)项、第十四条第!(,五)项?。、第十六条规定脚手!架杆件、搅》拌砂浆等加工作业、!渣土处置《或者光照遮》蔽措施?不符合要求的处5】000?元以上1万元—。以下的罚《款;
《 (三)违》反本规定第十—五条、第二十条规定!未采:用覆罩?法施工、路面未按照!要求覆盖钢板或者】未采取通行安—全,措施的处1万元以上!3万元以下的罚款;!
(四》),违反本规定》第二十一条第一【款,第(:一)项至第》(三)项、》第三款规定》未分隔设置生活区】和作业区、未设置饮!用水设施《。、盥洗池和》淋浴间?。或者宿?舍,设置不符《合要求?的处500》0元以上1》万元以下的罚款【;
(五)违反!本规定第二十四条】第一:。款第(一)项至【第(五)项、第(七!)项:规定施工工地—不符合重点区域文】。明施工管理要—求的处1《万元: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!款
第》三十条(对其—他,违,法行为的处》罚)
违反本】规定其他相》关条款的行》为,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已!有处罚规定的由【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!照其规定处》罚
第》三十一条(施行【日期)
》 本规?定自2009年12!月1日?起施行199—4年5月24日上海!市人民政府发布的】上,海市建设工程文【明施工管理》暂行规?定同:时,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