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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!修改上?海市: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!理,规定:的,决,定   》。市人:民政府决定对上海】市建设工程文明【施工管?理规:定作如?下修改 《  一、 》第四条第二款—修改为?   本市各—区(县)建》设,。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!辖,行政区域内建—设工程文明施工【。的监督管理工作【   ?二、第?六条第三款》修改为  》。 市建设交通—行,政管理?部门应当《会同市?发展改革、财政等】有关部门制定文明施!工措:施费的具体标准【  :。 三、第八》条第二款修改为【   施工单位应当!根,据建设单位的文明】施工书面意》见在施工组织设【计文件中明确文明施!工的具?体措施并《予,以,实施;建设单位或者!。施工单位委托—的专业单《。位进入施工现场施】工的,应当遵—守施工单位明确的文!明施:工要:求 :  增加一》款,。。作为第?八条第三款》   施工单—位应:当配备专《职文明施工管理【人员,负责监督落】实施工现场》文明施工的各项措】施   四、第十】一条第一款第(二)!项修改为   围】档高度不得低于2】米   五》、删去第十二—条第:二款   六—、第十三条》第(三)项修改为 !  在?施工现场《不得进行敞开式【搅拌砂?浆、混凝土作业和敞!开式易扬《。尘加工?作业   七、第】十四条?第(四)项》修改为 《  对建筑垃圾在当!日不能完成清运【的采取遮《盖、洒水《等防尘?措施   八—、,第十五条第二款【修改为? ,  在城《市道路上开挖管【线沟槽、沟》坑,。当日不能完工且需】要作为?通行道路的施—工单位应当在该道路!上覆盖钢板使—其与路面保持平整 !  :九、第二十一—条第三款修改—为   在》生,活区设置宿舍的【应当安装可开启式】窗户每?间宿舍人《。均居:住面积?不得低于《。。4平方?米,  : 十、增加一—条作为第二》十二条   施工】工地内住宿》人员:的管理执行本市实有!。人口管理的有关规】定非本工地工作【人员不?得在:施工工地内的宿舍住!宿,   ?十一、增加一条作为!第二十四《条   本市—重,点区域内施工工地】的文明施工要求还】应当:符合下列规定  】 (:一)围?档图案简洁、美观】。且与:周边环?。境,相协调高度不得低于!2.5米 》  :(二)安《全网采?。。用不透尘、符—合安全要《求的材料  — (三)禁》止采用?爆破方式拆除基坑支!撑   (》四,)禁止使用》不符合标准的高噪】声作业设备   】(五)施《。工现场?设置宿舍的每间宿舍!人均居住《面积:。不得低于5平方【米并按?照标准配备》生活设施   【(,六)禁止夜间施【工但抢险、抢—修工程及有特殊【工序要求的工—程除外?;因特殊工序要【求确需夜间施—工的应当向市环【。境保护管理部门或】者市建?。设交通行政管—理,部门办?理夜间施工有关手续!并提前在周边区域予!以公告   —(,七)禁?止采:用钢筋?、模板成型加工作业!。   本市文明施】。。工重点区域是指内环!线以内区《域和市人民政—府确定的其他重【点区域市建》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!应当:根据人口密度、居】住环境、景观要求】等提出其他》重点区?域,划分方案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】 ,  市建设交通行】政管理部门应—当制定本市建—设工:程文:明施:工的具体标准其中重!。点区域内夜间施工】限制要求等方—面的文?明施工?标准应当高于其他区!域  ? 十二、原第二【十四条调整为第【二十六条修改为 】  建?设行政管理部—门应当落实经费【和人员?加强对?。施工现场的日常【巡,查发现?施工活?动有违反《本规定?情形的应当》及时制止并》依法予以查处 【  十三《。、增加一条》作为第?二十七?条   市》建设交通行政管【理部门应当加强【对区(县)文明施工!管理工?作的监督检查并将】监,督,检查情况和》处理结?果向社会《公,开   十四、【原第二十五》条调整为第二十【八条修改为  【 ,违反本规定第六条】第二款、《第七条第一》款规定建设单位未】按,照标准支付文明施】工措施费或者未按照!要求组织进》行现场调查的由【市建:。筑市场管理机—构或者区(县)建设!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   十五】、原第?二十六?条调:整为第二十九—条修改为   违反!本规定施工单位有】。下列行为之》一的由市建筑市场管!理机构或者》区(县)建》。设行政管理部门责】令限:期改正;逾》。期不改正的可以【责令暂停施工并按照!下列规?定予:。以处罚   (【一)违反本》规定第十《条规定未按照要求】设置施工铭牌的【处500《0元以上1万—元以下的罚》。款;   》(二)违反本—规定第?十二条第二款—、第十三条第(三】)项、第《十四条?第,(五)项、第十【六条:规定脚手架杆件、】搅拌砂浆等加工作业!、渣土处置或—者光:照遮蔽措施》不符合要求的处【5,00:0,元以:上1万?元以下的罚款;【   (三》)违反本规定—第十五条、第二【十条规定未》采用覆罩法施工、】路面未按照要求覆】盖钢板或者未采【取通:行安全措《施的处?1万元以上3万元以!下的罚款;   (!。四)违反本规定第二!十一条第一款—第(:一)项至《第,(三)项、第三【款规定未分》隔,。设置生活《。区,和作:业区、未设置饮用水!。设施、盥洗池—和,淋浴间或者》宿舍设?置不符合要求—的处5000元以】。上1万元以下的【罚款;   (五】)违:反本规定第》二十四条第》一款第(《一)项至第》(五)项、第(七】)项规定《。施工工地不符合【重点:区域文明施》。工管理要求的处1】万元以上3万元以】下的罚款   十六!、其他修改》   将“房屋【”统一修改》为“建筑物》、构:筑物”   —此外根据《本决定对部分—条文的顺序和文字】作相应调整 —  本决定自—20:10年11月1日】起施行上海》市建:设工: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!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!改和调?整后:重新公布 》 , , 上海市建设—工,。。程文明施《。工管理?规定 (2009年!9月25日上海【市人:民政府令第》18号公布根据2】010年10月30!日上:海市人民政》府令第48》号,公布的上海市人【民政府关于修改〈上!海市建设工程—文明施工管理规【定〉的决定进行修正!)   第—一条(目的》和依据)《   为加》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!施工维护城》市,环境整洁《依据国家有关—法律、?法规的?规定结合本市—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!   ?第,二条(定义)—   本规定所称文!明施工是指》在建设工程》和建筑物、构—筑物拆除等活动中】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!障施:工现场作业环境【、改:。善市容环《境卫生和《维护:施工人员《身体健康并》有效减少对》周边环?境影响的施工—活动   》第三条(《适用范围) —  在本市行政区域!。内从事建设工程【和建筑物、构筑物】拆除:等有关活动及—其,监督管理《应当:遵守:本,规定 ?  第四条》(管理部门)  】 市建设《。。。交通行政管理—部门:是本市建设工—程文:明施工的行政主管部!门,;市建筑市场管【理机:构负:责本市建设工程文】明施工的日常监【督管:理工:作   本市各【区(县)建设行【。。政管理部门》负责所辖行政区【域内建设工程文明】施工的监督管—理工作? ,  本?。市其他有关行政【管理:。部门按照各自职【责协同实施本—规,定   第》五条:(工程招标》和发包要求)   !建设:单位在建设工程和建!筑物、构筑物拆【。除招标或者直—接,。发包时应《当在招?标文件或者承—发包合同中明确设计!、施工或者监理等单!位有关文《明施工的要求—和措施 《  第六条(文【明施工措施费) 】  建?设单:位在编制《工程:概,算、预?算时:应当: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确定文明施工—措施费用《并在招标文》件或者工程承—发包:。合同中单独开列【文明施工费用的【项目清单 》。  :建设单位《。应当在办理建设【工程安全质量—监督手续时同时提供!文明施工措施费【用项目清单并—。按照合同约定及【时向施工单位支【付文明施《工措:施费施工单位应当】将文:明,。施,工措施费专款专【。用   市建—设交通行政》管理部门应当会同】市发展改革、财【政等有关《部门制定文》明施工措施费的具】体标准   第【七条(现《场调查要求)   !建设:工程设计文件确【定,前建设单《位应当组《织设计单《位和:相关管线单》位对建设工程周边】建筑物?、构筑物《和各类管线、设【施,进行现场《调,查提:出文:明施工的具体技【术措施?。。和要求  》。 建设单《位应当将《文明施工的具体【技术措施和》要求:以书:。。面形式提交给设计单!位,。和施工单《。位  ? 第八条(设计和】施工要?求)   设计单】位编制设计文件时】应当根据《建设:工程勘察《文件和建设单—位提供的文明施工书!面意见?对建设工《程周边建筑物—、构:筑物和?各,类管线?、设施?提出保护要求并优先!选用有利于文—明施工的施工技【术、工艺和建—。筑材料   施【工单位应当根据建】设单位的文明施工书!面意见?在施工组织设计【文件:中明确文《明施工的具》体,措施并予以实施;建!。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!委托的?专业单?位进入施工》现场:施工的,应》当遵守?施工单位明确—的文明施工要求 】  施工《单位应当《配,备专职文明施—。工管理人员,负【责监督落实施工现】场文明施工的—各项措施   第】九,条(监理要求)【   ?监理单位应当—将文明施工纳入【监理范围并对—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!工措施、文明施工措!施,费的使用《等,情,况进行监《理 :  监理《单位在实施监—理过程?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!反文明施工行为的】应当要求施工单位】予,以整改?;情节?严,重的应当要求施工】单位暂停施》工并向?建设单位报告施【工单位?拒不:。整改或?者不停止施工的【监理单位应当—及时向建设行政管理!部,门报告   —建设:行政管理部》门接到监理单—位的报告后》应当及?时到施工《现场进行查处  】 第十条《(施工铭牌)—。 ,  施工单位—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!位置设置施工铭【牌   施工铭【。牌应当标明下列内】容   (一)【建设工程项目名【称、工地《四至:范围和面积;  】 (:二)建?设单:位、设计单》位和施工单位的名】称及工程《项目负责人姓名【;   《(三)开工、竣【工日:期和:监督电话;   (!。四)夜?间,施工:时间和许可、备案】情况;   (五)!文明施工具》体措施;  — ,(六)其《他,。依法应当《公示的内容》  : 第十?一条(围档设置) !  除管线工程、水!利工:程以及非全封闭【的城市道《路工程?、公路?工程:外施工?单位应当在施工【现场四周设》置连续?、封闭的围档建【设工:程施工?现场围档的设置应当!符合下列《。要求   (—一)采用《符合规定强度的硬】质材料基础牢—固表面平整和清洁】   (二)围【档高度不得低于2】米   (三—)施工现场主要【出入口的围档大门】符合:有,关,规定: ,  (?四)距离《住宅、医院、学【校等建筑物不足5米!的施工现《场设置具《有降噪功能的—。围档   管线工】程、水利工程以及】。非全封闭《的,城市道路工程、公】路工程的施工现场应!。当使:用路拦式围档—   ?第十二条(围网和脚!手架设置)   】除管线工《程以:及,爆破拆除作》业外施工现场脚手架!外侧应当设置整齐】、清洁的绿色—密目式安全》。网 :  脚手架杆—件应:当涂:装规定?颜色的警示漆并【不得有明显锈—迹   第十三条(!防治噪声和扬尘污染!要求)  》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!除应当遵《。守有关防治噪声【和扬尘污染的法律】、法:规和规章外还应【当遵守以下规定【   (一)易产】生噪声的作业设【备设置在施工现场中!远离居民区》一侧的位置并在【设有隔?音功能?的临房、临棚内操作!; :  (二)夜—间施工不《得进行捶打》、敲击和锯割—。等作业; 》  (三)在施【工现场不得进—行敞开?式,搅拌砂浆、混凝土作!业和敞开式》易,扬尘加工《作业:   第十四条【(渣土处置和建筑】物、构筑物拆除要求!)   《施工单位《进行渣土处》置或:者建:筑,。物、构筑物拆除作】业时应当遵守以【。下规定   (【一)气象预报风速达!到5级以上时停止】建筑物、构筑物爆】破或者拆《除建筑物、》。构筑物作业》   ?(二)拆除建筑物】、构筑物或者进行建!筑物、构筑物爆破】时对:被,拆除或者《。被爆破的建筑物【、构:筑物进行洒水—或者喷?淋;人工拆除建【筑物、构筑物时【实行洒水或者喷淋】措施可能《导致建筑物、构筑物!结构疏松《而危及施工人—员安全?的,除外 ?  (三)》在,施工工地内设置【车辆清洗设施—以及配套的排水、泥!浆沉淀?设施;?运,输,车辆在除泥、—冲洗干?净后方可驶出施【工工地?   (四)对建筑!垃圾在当日不能完成!清运的采取》遮盖:、洒水等《防尘措施   【(,五)在施《工现场处置工程渣】土时:进行洒水《或者喷?淋   第十五条(!。道路管?线施工要求)  】 城市道路工程或者!管线工程施工需要】开挖沥青、混凝【土等路?面的施工单位应当按!照有:关规定采用覆罩【法,作业方式 》 , ,在城市道路上开【挖管线沟槽、—。。沟坑当日不能完工且!需要作为通行道路的!施工单位《应当在该道路上覆】盖钢板使《其与路面《保持:平整:   第十》六条(防治光照污染!要求)   施工单!位进行电焊作业【或者夜间施工使用灯!光照:明的:。应当:采取有效的遮蔽光照!措施:避免:光照直射居民住【宅   第十—七条(?排水设施《)   建设—工,程施工?现场应当设置沉【淀池:和排水沟(管—)网确保《排水畅通   施】工单位应当对工地】泥浆:进行三级沉》淀后予以《排放禁止《直接:将工地泥浆排入城】市排水?管网或者河道—   第十》八,条(渣?。土堆放) 》  建设工程施工】现场堆放工程渣土】的堆:放,高度应当低于围档】高度并且不得影【响周边?建筑物、构筑物和】各类:管线:、设施的安》。全 :  第?。十九条(《。夜间施工备案) 】  除城市》道,路工程、管线工程】施工以及抢险、【抢修工程外建设【工程或者建筑物、】构筑物拆除》。。需要在夜间22时】至次日凌晨》6,时施工的施》工单位应当根据上海!市环境保《。护条例?的有关规定》向环境保护》。管理部门办理夜间】施工许可手续—   除《抢险、抢修外城市道!路工程、管线工程需!要在:夜间22时至次日】凌晨6时《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!事先向建设》行政管?理部:门备案  》 第:二十条(通行安全】保障措施)   】建设工程项目—。的,外立面?紧邻人行道或—者车行道的施工【单位应当在该道【路上方搭《建坚固?。的安全天棚并设【置必要的警》示和引导标》志,   因建设工程施!工需要对道》路实施全部封闭、部!分封闭或者减少车行!。道影响行人出行安全!的施工单位应—当设置安全通道;临!时占用施工工地【以外的道《路或者场地的施工单!。位,应当设置《围档予以封》闭  ? 第二十一条—(施:工,现场生活区》设置)?   ?施工现场《设,置生活区《的,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!  (一)生活区和!作业区分隔》设置;   (二)!设置饮用水》设施:;   (三)设】置盥洗池和淋浴间】;   (四—)设置水冲式或者】移动:式厕所并由》专人:负责冲洗和消毒; ! , (五)设置密【闭式:垃圾容器生活—垃圾应?当放置于垃》圾容器内并做—到日:产日清   在生活!。区设置食《堂的应当《依法办理《。餐饮服务许可手【续并遵守食》。品卫生管理的有关】规定   》在生活区设置宿舍】的应当安装可开启式!窗户每间宿舍人【均居住?面积不得低于4平】方米   第二十二!条(工地住宿人【员,管理:)   施工工地】内住宿人员的管【。。理执行本市实有人口!管理:的有关?规定非本工地—。工作人员不得在【施工工地内的宿【舍住宿   第二十!三条(竣工》后工地的清理)【。   建设》工程竣工《。备案前施工单位应】当按照规定及时拆】除,。施工现场围档和【其他施工《。临时设?施平整施工工地清除!建筑垃圾《、工程?渣土及?其他废弃物  【 第二十四条—(重点区《域管理?要求) 《  :本市重点区域内施工!工地的?文明施工《要求:还应当符合下—。列规定  》 (:。一)围档图》案简洁?、美:观且与周边环—境相协调高度不得】低于2?.5米   (二】)安全网采用不透】尘、符?合,安全要求的材料【   (三)禁止采!用爆破方式拆—。除基坑支撑》  : (四)禁止使用不!符合:标准的高噪声作【。。业设备  》 ,(五:)施工现场设置宿】舍的每间宿》舍,人均居住面》积不得低于5—平,。方米并按照》标准配备《生活设?施   《。(六)禁止夜—间施工但抢险、抢】修工程及有》特殊工序要求的工程!除外;因特殊工序】要求确需夜间施工】。的应:当向市环境保—护管:理部:门或:者市建设交通行政管!理部门办理夜间施工!有关手续并提前【在周边区域予以公】告   (七)【禁,。。止采:用钢筋、模板成型加!工作业   本【市文:明施:工重:点区:域,是,指,内环线以内》区域和?市人民政府》确定的其他》重点区域市建—。设交通行政管理【部门应当根据人【口密:度、:居住环境《、景观要求等提出】其他重点区域—划分方案报市—人民:政府批准   市】建设交通行政—管理部门应当—制定本市《建,设工程文明施工【的具:体标准?其中重点《区域内夜间施工【限制要求等方面【。的文:明施工标准应当【高于其他区》域   第》二十五条(投诉) ! ,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发现施工【活动有违反本规定情!形的可以向建设【行政管?理部门?投诉建设行政—。。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!应当及时进行处【理并将处理结—果告知?投诉人? ,  第二十六条(日!常巡查?)   建设—行政管理部》门应当落实经费【和人员加强对施工现!场的日?常巡:。查,发现施工活动有【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应!当及时制止并依法予!以查处 《。  第二十七—条(监督检查)【   市《建设交通行政管【理,部门应当加强对区(!县)文?明,施工管?理工作?的监督检查并将【监,督检查情况和处【理结果?向社会公开》   第二十八【条(对建《设单位?的查处)   违反!本规定?第六条第《二款、第七条第一款!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!标准:支付:文,明施工措《施费或者未按照要求!组织进行现》场调查的由》市建筑?市场管理机构或【者区(县)建—。设行:。政,管理部门责令—限期:改,正   第二—十,九条(?对施:。工单位的处罚) 】  违反本规—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《由市建筑《市场管?理机构或者》。区,(县)建设》行政管理部门责【令限期改正;逾【期不:改正的可以》。责令暂停《施工并按《照下列规定予—以处罚   (【一)违反本规定第十!。条规定未《按照要求设置施【。工铭牌的处》5000元》以上1万元以下的】罚,款;   (二【)违反本规定—第十:二条第二款》、第十三条第(【三):项、第?十四条第《(五)项、》第十六条《规,定脚:手架杆件、搅拌砂】浆等加工作业—、渣土处《置或者光《照遮蔽措《施不:符合要求的处500!0,元以:上1万元以下的【罚款:;   (》三)违反本规—定第:。十五条?、第二十条规定未采!用覆罩法施工、路】面未按照要求覆盖】钢板或者未采取通】行安全措施》的处1?万元:以上3万《元以下?的罚:款;   (四)违!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!第,一款第(一》)项至第(三)项】、第三款规定未分隔!设置生活《区和作业《区,、未设?。置饮:用水设施、》盥洗:池和淋浴间》或者宿舍设置不【符合要求的处500!0元以上1万元以下!的罚款;《   (五)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!条第一款第》(一:。)项至第(》五)项、第(—七)项规定》施工工?地不符合重点区【域文明施《工管理要《求的处1万元以上3!。万元:以下的?罚款   第三十条!(对其他违法行为的!处罚)   —违反本规定其他相】关条:。款,。的行为法律、—法规、?规章已有处罚—规定的?由相关行政管—理部:门依照其规定处罚】   第《三十:。一条(施行日—期):   本《规定自2009【。年12月1日起施行!19:94年?5,月24日上海市【人民政府发布—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文!。明,施工管?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