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人民政—府关于修改上海【市建设工程》文明施工管理—规定:的决定
— 市人民政府—决定对上海》。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!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!
: 一:。、 第四条》第二款修改为
】 本市各区(县)建!设行政管理部门【负责所辖行政区【域内建设工程文【明施工的监督管【理工作
—二、第?六条第三款修改【为
:。 :市建设交通行政管】理部门?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!、财政?等有:关部门制定文明【施工措施费》的具体标准
三!、第八条第二款修改!为
施工单位】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!文明施工书面—。意,见在施工组织设计文!件中明确文明施工】的,具体措施《并予以实施;建设单!位,或者施?工,单位委托的专业单位!。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!,应:当遵守施工单位明】确的文明施工要【。求
《增加一款作为第【八条第三《款,
施《工单位应当配备【专,。职文明施工》管理人员,负责【监督落实施》工现场文明施工【。的各项措施
— 四、第十一条第!一款第(二)项修改!为,
围档高度【不得低于2》米
五、删【去第十二条第二【款
: :六、:第十三条第(三)项!修改为
在施】工现场不得进行【敞开式搅《拌砂浆、混凝土作业!和敞开?。式易扬尘加工作业】
七、第十【四条第(四)项修改!为
《。对建筑垃圾》在当日不《能完成清运的—采取遮?盖、洒水等防尘措】施
八、第十】五条第二款》修改为
在【城市道路《上开挖管《线沟:槽、沟坑当》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!。为通行道路的施工】单位应当《在该道?。路上:覆盖:钢板使其《与,路面:保持平整
》。 九、第二十【一,条,第三款修改为
【 在生活区—设置宿舍的应当安装!可,开,启式窗户每间宿舍人!均居住面《积不得低于4—平,方,米
十、增加一!条作为第二十二条
! 施工工地—内住宿人员》的管理执行本市实】有人口管《理的有关规定—非本:工地工作《人员不得在施工工】地内的宿舍》住宿
》十一、增加》一条作为第二十【四条
本—市重:点区域内施》工工地?的,。文明施?。工要求还应当—符合下?列规定
(一)!围档图案简洁、【美观且与周》。边环境?。相协调高度》不,得低:于,2,.5米?
(二》)安全网采用不透尘!、符合?安全要求的材料
】 (三)禁止采】用爆破方式拆除基】坑支撑?
: (四)禁》止,。使用:不符合标准》的高噪声作业设备】
?(,五)施工现》。场设置宿舍的每【间宿舍人均居住面】积不:得低于?5平方米并》。按照标准配备生活设!施
(》六)禁止夜间施工】但抢险?、抢:修工程及《有特殊?工序要求《的工程除外》;因:特殊工序要求确【需夜间施工的—。应当向?市环:境保护管理》部门或者市建设【交通行?政管理部门办理【夜间施工有关手续】并提前在周边区【域予以?公告
》(七)禁止》采用钢筋、模板【成型加工《作业
本—市,文明施?工重点?。区域:是指内?环线:以内区域和市人民政!府确定?的其他重点区域市建!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!。应,当根据人口密度【、居住环境、—景观要求等提—出其:他,重点区域划分—方,案,报市人民政府批准】
:。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!理部门应当》制定本市建设工【程文明?施工的具体》。标准其?中重点区域》内夜间施工限制要】求等方面的文明施】工标:。准应:当,高于其他区》域
? 十二、原第二【十四条调《整为第二十六条修】改为
》建设行政管理部【门应当?落实经费和人—。。员加强对施工—现场:的日常巡《查,发现施?工活动有《违反:本,规定:情,形的应当及时—制止并依法》予以查处
十三!、增加?一条:作为第二十七—条
《市,建设交?通行政管理》部门应当加》强对区(《县,)文明施工》管理:工作的监《督检查并将监督【。检查情况和处—理结:果向社会公开—
十四、原第二!十五条调整为—第二:十八条修改为
!违反本规定第六条】第二款、第七条第】一款规定《建设单位《未按照?标准支付文明施工措!施费或者未按照要求!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的!。由市建筑市场管理】机构或者区(县【)建设行政管理【。部门责令限期—改正
十五、】原第二?十,六条:调整为第《二十九条《修改:为,
违反本规定】施工单位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由市建筑市!场管理机构或者【区(:县)建设《。行政管理《部门责令限期改【正;逾期不改正的可!以责令暂停施工【并按照下《列规定予《以处罚
(【一)违反本规定第十!条规定未按照—。要求设置施工—铭牌的处50—00元以《。上1万元以下的【罚款;
》 (二)违反—本规定第十二—条第二?款、第十三条第【(三)项、第十四】条第(五《)项、第十六—条,规定脚手架杆件【、搅拌砂浆等—加工作业、渣土【。处置或者光》照遮蔽措施》不符合要求的—处5000元以【上1万元以》下的罚款;
(!三)违反本》。规定第十五条、第】。二十条规定未—采,用,覆罩法?施工、路《面未:按照要求覆盖钢板】或者未采取通行安】全措施的处1万【。元,以上3?万元:以,下的罚款;
】(四)违反本—规,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!第,(一)项至第(【三)项、第三款规定!未分隔设置生活【区和作业区、未【设置饮用水设施【、盥洗池《和,淋浴间?或者宿舍设置不符】。合要求的处》5000《元以上1万元—以下的罚款;—
(五)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!条,第一款第(一—)项至第(》。五)项?、第:(七)项规定施工工!地不符合重点区域】文明施工管理—要求的处1万元以上!3万:元以:下的罚款
》 十六、其他修】改
将“房屋”!统一修改为“建【筑物、构筑》物”
此外根据!。。本决定对部分条文】的顺序和《文字作?相应调整
本决!定自:2010年11月】。1日起施行上海【市建:设工程文明》施工管理规》定根据本决定—作相应修改和—调,整后重新公布—
上海市建设!工程文明施工—管理规定
(200!9年9月25日【上海市人《。民政府令第18号公!。布根据2010年】1,0月30日上海市】人民政府令第48】。号,公布的上海市人【民政府关于修改〈上!海市建设工程文【明施工管理》规定〉的决》。定进行修正)
【
?第一条(目》的和依据)
【 为加强《本市:建,设工程文明施—工,维护城市《环境整洁依据—国家有关法律—、法规?的规: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!制,定本规定
— ,第二条(定义—。)
本规定所称!文明施工《是指在建设》工程和建筑物、构】筑物拆除《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!。取措施保障施—工现场作《业环境、改善—市容环境卫生和维】。。。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!并有效减少对—周,边,环境影?响的:施工活动
第三!条(适?用范围)
在本!市行政区《域内从事《建设:工程和建筑》物、构筑物拆除等】有,关活动及其监—督管:理应当遵守》本规定
第四条!(管理部门》),
?市建设交通行政管】理部门是本市—建设工?程文明施《工的:行政主管《部,门;市建筑》市场管理机构—负责本市建设—工程文明施》工的:日常:监督管?。理工作
《 本市各区(县】)建设?。行政管理部门—负责所辖行》。政区域内《建设:工程文明《施,工的监督《管理工作
本】市其他?有关:。行政管理部》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!实施本规定
— 第五条(工【程招标和《发包要求)
】建设单位在建设工】程和建筑物、构筑物!拆除招标《或,者直接发《包时应当在招标文】件或者承发包合同】中明确设计、—施工:或者监理等》单位有关文明施工】的要求和措》施
第六条(】文明施工措施费【)
建设—单位在编《制工程概算》、预算时应当按【照国家有关规定【确定:。。。。文明:施,工措施?费用并在招》。标文件?或者工程承发—包合同中单》独开列文明》施工费用的项—。目清单?
建设单—位应当在《办,理建:设工程安全》质量监督手续—时同:时提供文明施—工措施费用项—目清:单并按照合》同约定及时》向施工单《。位支付?文明施工措施费施】。工,单位应当将文明【施工措施费专款【专用
市建设交!通行政管《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!展改:革、财政《等有:关部门制定》文明施工措施费的】具体标准
第】七条:(现场调查要求)
! , 建设工程设—计文:件确定前建设单位】应,当组织设计单—位和相关《管线单位对建设【工程周边《建筑物、构筑物和】各类管线《、设施?进行现场调查提出文!明施工的具体—技术措施和要求
】 , 建设单位应当将文!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!施和要求以书面形】式提交给设》计单位和《施工单位
第】八条:(设计和《施工:要求)
》 设计单位编制设】计文件时应当根据】建设:。工程勘?察文件和建设单位】提供的文《明施工?书面意?见对建设工程周边】建筑:物、:构筑:物,和各类管线、—设施提出《保护:要求并优先选用有利!于文明施工》。的施工技术、工艺和!建筑材料
》 施工单位—应,当根据建设单—位的文明施工书面意!。见在施工组织设【计文件中明》确文明?施工的具《体措施并予以实【施;建设单位—或者施工单》位委托的专业单【位进入施工现—场施工的《,应当遵《守施工单《位明确的文明—施工要求
施工!单位应当配备—专职文?明施工管理人员,负!责监督落实施工现】场文明施工的—各项措施
— 第九条(监理【要求)
监理】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!纳入监理范围—并对: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!工,措施、文明施—工措施?费,的,使用等?情况进行《监理
监理【单位在实施监理【过程中发现施工【。单位有违《反文明施工》行为的应当要—求施工单位予—以整改?;情节严重的应当要!。求施工单位暂停【施工并向建》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!拒,不整:改或:者不停止施工—的监: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!设行:政管:理部门报告
】建设行政管理—部门接到监理—单,位的报告后应当【及时到施《工现场进行查处
! 第十条《(施工铭《牌)
? ,。 施工单位应当在】施工:现场醒目位置设置】施工铭?牌
施》工铭牌?应当标明下列内容
! (一)建设工程!项目名?称、工地四至范围】和面积;
(】二)建设单位、设】计单位和施工单【。。位的名?。称及工程项》目负责人姓名;
】 (?三):开工、竣《工日期和监督电话】;,
?(四:)夜间施工时间【和许:可、备案情况—;
(五)文】明施工具体》措施;
(【六)其他依法—应当公示《。的内容
第十一!条(围?档设置)
除管!线,工程、水利工程以】。及非:全封闭的城市道路工!程、公路工程外施工!单位应当在施工【现场四周设置连续】、封闭?的围档建设工—程施工现《场围档的设置—应当符合《下列要求
(一!)采用符《合规定强度的硬【质材料基础牢固表】面平整?和清洁?
(二)围【。档高:度不得低于2—米
(三)【施工:现场主要出》入口的?围,档大:门符:合有关规定
(!。四)距离住宅、医院!、,学校等建《筑物不足5米的施工!现场设?置具有降噪功能的围!档
管》线工程、水利工程以!及非全封《闭的城市《道路工程、公路工程!。的施工现场应当【。使用路拦《式围档
》 第:十二条(围网和脚】手架设置)
— 除管线工程【以及爆破拆除—作业外施工现—场脚手架外侧应当】设置整齐、清洁的】绿色:密目:式安全网
脚手!架杆件?应当涂装规》定颜色的警》示漆并不得有—明,显锈迹
第【十三条?(防治噪声和—扬尘:污染要求)》
施工》单位在施《工中除应当遵守有】关防治噪声和扬【尘污染?的法律?、法规和规》章外还?应当遵守以》下规定
(一)!易产:。生噪声的作业设【备设置在施工现场中!远离居?民区一侧的》位,置并在设《有隔音?功能:的临房、临》棚内操作;
—。。 , (二?)夜间施工不得进】行捶打、敲击和锯】割等作业;
】(三)?在施工?现场不?得进:。行敞开式搅拌—砂浆、混《凝土作业和敞开式】。易扬:尘加工?作业
? 第十四》条(渣土处置—和建:筑物、构筑物—拆除要?求)
施工单】位进行渣土处—置或:者建筑物、》构筑物拆除》作业时应当遵守以】下规定?
(一)气象预!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!时停止建筑物、构筑!物爆破?或者拆除建筑物、】构筑物作业》
(二)拆除建!筑物、构《筑物或者进行—建筑物、构》筑物:爆破时对被》拆除或者被爆破的】建筑物、构筑物进】行洒水或者喷—淋;:人工拆除建筑物、】构筑物时实行洒【水,或者:。喷淋措施可能导致】。。建筑物、构筑物结】构疏松?而危及施工人员安】全的除外
》 , (三)在施—工工地?内设置车辆清洗【设施以及配》。套的:排,水、泥浆沉淀设【。。施;运输《车辆在?除泥、冲洗干净后】方可驶出施工工【。地
? (四)对建—筑垃圾在当日不能】完成清运《的,采取遮?盖、洒?水等防尘措施
【 (?五)在施工现—场处置?。工程渣土时进行洒】水或者喷淋
】第十五条(》道路管线《施工要求)
— 城?市道路?。工程:或者管线工》。程施工需要开挖【沥青、混凝土—等路面的施》工单位应当》按照有关规定采用】覆罩法作业方式【
在城市道【路上开挖管线沟槽、!沟,坑,。当日不能完工—且,需要作为《通行道路《的施工单《位应当在该道路【上覆:盖钢板使其》与路面?保持平整
第】十六条(防治光【照,污染:要求)
施工】单位进行电》焊作业或者》夜间施工使用灯【光照明的应当采取有!效的遮蔽《光照措施避免—光照直射居民住宅】
第十七条(】排水设施)》。
建设工程【施工现场应当—设置沉淀池和排水】沟(管)网》。确保排水畅通—
施工单位【应,当对工地泥浆进行三!级沉淀后予以排放】禁止:直接将工《地泥浆排入城市排水!管网:或者河道
第十!八条(渣土》堆放)
建设】工程施工现场—堆,放工:。程渣土的《堆放:高度应当低于—围档:高,度并且不得影响周边!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各!类管线、设施—的安全
《 :第十九条(夜间【施工备案)》
除《城市道路工程—、管线工程施工以】及抢险、抢修工程】外建设工程或—者建筑物《、构筑物拆除需【。要在夜间22—时至:次日凌晨《6时施工的》施,工单位应当根—据上海市环》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!定向环境保护管理部!门办理夜间施工许】可,手续
除—抢险、?。抢修外?城市道路《工,程、:管线工程需要在夜间!22时至次日凌【晨6时施工的施【工单位应《当事先向《建设行政管》理部门备《案
第二十条】(通行安全》保障措施)》
, 建设工程—项,目的:外立面紧《邻,人行道?或,者车行道的施工【。单,位应当在该》道路上?。方搭建坚固的安【全天棚并设》置,。必要:的警示?和引导?标志
? 因建设工程【施工需?要对道路实》施全部封闭、部分封!闭或者?减,少车行道影响行人】出行安全的施工单位!应,当设:。。置安全通道;临时】占用:施工工地以外的【道路或者场地的施工!单位:应,当设置围档予—以,封闭
第二【。十,一条(施《工现场?生活区设置)
【 施工现场—设置生活区的应当】符合下列《规定
? (一)生—活区:和,作业区分隔设置【;
(二)设置!饮用水设施;
【 (三)设置【盥洗池和《淋浴间;
(】四,)设置?水冲式或者移动【式厕所并由专人负责!冲洗和消毒;
!(五)设《置密闭?式,垃圾容器生》活垃圾应当放置于】垃,圾容器内并做到日】产,日清
在—生活:区设置食堂的—应当依法办理—餐饮:。服务许可手续—并遵守食品》卫生管理的》。有关规定
》 在生活区设【置宿舍的应当—安装可开启式窗户】每间宿舍人均居住】面,积不:得低于4平方米
! 第:二十二条(工地【住宿:人员管理《)
施工工【地内住宿人员的管理!执,行本:市实有人口管理的有!关规定非本工地工作!人员不得在》。施工工地内的宿舍住!宿
: 第二十》三条(竣《工后工地的》清理)
建设】。工程竣?工备案前施》工单位应当按—照规定及时拆除施】工现场?围档和其他施—工临时?设施:平整:施工:工地清除建筑—垃圾、工程》。渣土及?其他废弃物
第!二十四条(重点区域!。管理要求)
本!市,重点区域内》施工工地的文明【施工要求《。。还应当符合下列【规定
(一)围!档图案简《。洁、:美观:且,与周:边环境相协调高度不!。得低于2.5米
】 (二《)安全网采》用不透尘、符合安全!要求的材料
】(三)禁止采用爆】破方式拆《除基坑支撑
【 (四)禁止使用】不符合标准的高噪声!作业设?备
《(五)施工》现场设置宿舍的【。每间:宿舍人均《居住面积不》得低于?5平方?米并按?照标准配备生活设】施
《(六)禁止》。夜间施?工但:抢险:、抢修工程及有特殊!。工,序要求?的工程除外》;因特殊工序要求确!需夜间施《工的应当《向市环境《。。保护管?。。理部门或者市—建,设交通行政管—理部:门办理夜《间施工有关手—。。续并提前在周边【区域予以公》告
(七)禁】止采用钢筋、—模板成型加工作【业
本市文明施!工重点区域是指内环!线以内区域和市人民!政府确定的其他重】点区域市建》设交通行政管—理,部门应当根据人【口密度、居住环【境、景观要求等【。提出其他重点区域】划分方案报》市人民?政府批准
》 市建设交通行】政管理?部门应当制》。定本:市建:设工:程文明?施工的具体标准其】中重点区域内夜间】施工限制要求等方面!的文明施工》标准:应当高于其他区域】
?第二十五条》(投诉)《
任何单位和个!人发:现施工活《动有违反《本规定情《形,的可以向建》设行政管理部—门投诉建设行政管理!部门:接到投诉后应当及】时进行?处理并将处理—结果告知《投诉人
第二】十六条?(日常巡《查):
?。建设行政管理部【门应当?落实经费《和人员加强对施【工现场的日常—。。巡查发现施》工,活动有违反本规定情!形的应当及时制止】并依法予《以,查处
》第二十七条(监督检!查)
? 市建设交通行】。政管理?部门:。应当加?强对区?(县)文明施工管理!工作的?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!查情:况和处?。理,结果向社会公开【
第二十—八条(对建设单位的!查处)
》 违反本规定—第六条第二款—、第七条第一款【规定建设单位未【按照标准支付文明】施工措?施,费或者未按照要求组!织进行现场》。调查的由《市建筑?市,。场管理机《构或者区(》县)建设《行政管理《部门责令限期改正】
,。 第二《十九条(对施工单位!的处罚)
》 违?反本规定施工单【位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由市建筑市—场管理机构》或者区(县)建设行!政,管理:部门责令《限期改正;逾—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!暂停施?工并按照下》列,规定:予以处罚
(一!。。)违反本规定第十】条规定?未按照要求》。设置施工铭牌的【处,5000元以上1】万元以下《的罚款;
— (二?)违反本规定第【十二条第二款、第】十三条第(》三):项、第十四条—第(:五)项?。、第十六条》规定脚手《架杆件、《搅拌砂浆等加—工作业、渣土处置】或者:光照遮蔽措施不符】合要求的处》5,0,00元以上1万元以!下的罚?款,;
(三)违反!。本规定第十五条、第!二十条规定》未采用覆罩法—施工、路面未按照要!求覆盖?。钢板或者未采—取通行安全措施的】。处1:万元以上3万元以】下的罚款《;
(四—。)违反本规定—第二十一条第—一款第?(一)项至第(三】)项:、第三款《规定未分隔设—置生活区和》作,业区、未设》置饮用?水,设施:。、盥洗池和淋—浴间或者宿》舍设置?不,符合要求的处50】00元以上1万元】以下的罚款》;
(五—。)违反?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!。一款第(一)项至】第(五)项、—第(七)《项规定施《工工地不符合重点区!域文明施工管理【要求:的处1万《元以上3《万元以下的》罚款
第—三十条(对》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!)
《违反本?规定其?他相关?条,款的行为法》律、:法规、规章已有处】罚规定的由》相,关行政管《理部门依照其规定】处罚
第三【十一条(施行—日期)
本【规定自20》。09年12月—。1日起施行199】4,年5月24》。日,上海市人民政府【发布的上海》市建设工程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】规定同时废止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