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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疆维吾《尔自治?区关于执行住宅设计!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!
(新建标】函[2012]40!号,)
伊犁哈—萨克:自治州建设局—各地、州《、市建设局(建委)!各,施工图审查机构【各有关单《位
! : :。 国家标准住宅】设计规范《GB 5009【6-2011—已于2012年【8月1日起实施【为做好该《规,范第6.4.2【条“十二《层及十二层》以上的住宅每栋楼】设置电梯《。不应少于《两台其中应设—置一台?可容纳担架的电【梯”的执行结—合我区实际》现,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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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一、经济型电梯轿】厢,可选用1600mm!。宽、1?500mm深—中开门?宽度为900—mm:以上或选用16【00mm宽、1【40:0m:m深门宽《1000mm的【轿厢井道《尺寸:建议设计为2—100mm×21】。00mm或2200!mm×215—0,。m,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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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二、有条件的或!有特殊要求的住宅】可选用?1100mm—宽、2100—mm深的轿厢井道】尺寸建议设》计为200》。0mm×250【0(2?6,00:),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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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三、两台电—梯选用不同》尺寸轿厢《。时需结?合单元户《型灵活设计合理布】局满足建《筑,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!需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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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四、施工图中】建议增加电梯设置】专项说明明确电梯】吨位、轿厢尺寸、井!道尺寸、《机房要求及电梯【井顶层和地坑尺寸等!。。相关数据《
自治区住—房和城乡建设厅
!2012年11【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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