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5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
5.5.1 原第3.6.1 条的扩充。本条要求依据征求意见结果并参照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242-2002 第3.3.15 条制定。在工程实际中,经常需要在现场进行焊接,特别是带法兰的弯头,如不对其进行防腐处理,则以后焊接处将最先被腐蚀,故本条要求安装前应对焊接部位进行防腐处理。
5.5.2 原第3.6.2 条的进一步完善。气体灭火系统的管道直接与墙壁或楼板接触,容易发生腐蚀,影响气体灭火系统的安全,同时也不便于维修。故本条要求管道穿过墙壁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。本条参照《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235--97 第6.3.19 条制定。并依据征求意见结果取套管公称直径比管道公称直径至少应大2 级。
5.5.3 原第3.6.3 条的修改。表5.5.3 参照英国标准《室内灭火装置和设备·pt4·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规范》BS 5306·pt4:1986 第41.3 条制定。由于气体灭火系统在喷放时有冲击、振动和摇晃,加上自身的重量较大,故管道应该用支吊架进行固定。
5.5.4 原第3.7.1 条。对试验方法第E.1 节说明如下:
第E.1.1 条,第1 款依据《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》GB 50193--93(1999 年版)第5.3.1 条;第2 款依据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取气压强度试验压力的1.25 倍得出;第3 款依据产品标准《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》GA 400--2002 第5.15.3 条。
第E.1.2 条依据GA 400--2002 第6.2 条。
第E.1.3 条,用气压强度试验代替水压强度试验依据原规范GB 50263--97 第3.7.3 条。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试验压力取值依据原规范GB 50263--97 第3.7.3 条;IG 541 混合气体灭火系统气压试验压力取值依据目前对储存压力为15 MPa 的系统取10.5 MPa 的实践;卤代烷1301 灭火系统和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气压强度试验压力取值系数依据GB 50235--97 第7.5.4 条。
第E.1.4 条依据GB 50235--97 第7.5.4 条和原规范GB 50263--97 第3.7.4 条。
第E.1.5 条依据GB 50235--97 第7.5.5 条。
第E.1.6 条依据原规范GB 50263--97 第3.7.6 条。
第E.1.7 条,第1 款依据原规范GB 50263--97 第3.7.5 条;第2 款依据原规范GB 50263--97 第3.5.6条。
第E.1.8 条依据GA 400--2002 第6.3 条和原规范GB 50263--97 第3.7.5 条。
第E.1.9 条依据原规范GB 50263--97 第3.7.3 条、第3.7.5 条和GA 400--2002 第6.3 条。
气压强度试验或气密性试验时,选择阀上、下游可同时试验,从而可查出选择阀连接处泄漏问题。
5.5.5 原第3.7.7 条的进一步完善,依据征求意见结果增加色环规定。气体灭火系统管道的表面涂层习惯性为红色,以区别于其他管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