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 【系统调?试
【。
:
:6.1 》。一,般规定
—
,
6.1【。.,1 气体灭火系统的!调试应在《系统安装完毕并【。宜在相关的火灾报】警系统和开口自【动关闭?。装置、通风机—械和:防火:阀,等联动设备的调【试,完,成后进行《
6【.1.2 气—体灭火系统调试前】应具备完整的技【术资料?并应符?合本规范第3.【0.2? 条和第5.1.2! 条的规定
!
,
6:.1.3《 调试前应》按本规范第4 章和!第5 章的规定【检查:系统:组件和材料的型【号、:规格、数量》以及系统安装—。质量并应及时—处理所发现》的问题
【
6.1.—4 进行《调试试验时应采取】。可靠措施《确保人员《和财产安全
】
6.1—.5 调试项目应】包括模拟《启动试验、模拟喷气!试验:和模拟切换操作【试验并应按》本规范表C-4【 填写?施,工过程检查记录
】
6—。.1.6 调—试,完成后?应将系统《各部件及联动设备恢!复正常状态》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