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。
3 基本!规定
?
《
?3.0.1》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!的施工单位应符合】下列规定
》
《。
1》 承担气体灭—火系统?工程的施工》单位必须具有相【应等级的资质—
!2 :施工现场《管理应有相应—的施工技《术标准、工艺规【程及实施方》案、健全的质量管理!体,系,。、施工质量》控,制及检验制度施工】现场:质量管理应按本规范!表A: 的要求进行检查】记录:
,
:
3.0.【2, 气体灭火系—统工程施工前应具备!下列:。条,件
《
《。 1 经批准的】施,工图、?设计说明书及其【设计变更《通知单等设计文件应!齐全
?
》 , 2 成套装置】与灭火剂《储,存容器及《容器阀、单向阀、】连接管?、集流管《、安全泄放装—置、选择阀、阀【驱动装置、》喷嘴、信《号反馈装《置、:检漏装置、减—压装置等《系统:组,件灭火剂输送管【道及管道连接件【的产:品出厂合格证和【市场准?入制度要《求的有效证明—。文,件应符?合规定
】。
3 系【。统中采用的不能复】验的产?。品应:具有生产厂出具【的同批产品》检验报告与合格【证
】 4 系统—及其主要组件的使】用、维?护说明书《应齐全
】。
5 —给水供电供气—等条件满足》连续施工作业要求
!
》 ?6 :设计单位已向—施工单?位进行了《技术交底《。
《
? 7 系统—组件与主要材料齐全!其品种、规》格、型号符》合设计要求
!
》8 防护区》、,保,护对象?及灭火剂储存—容器间的设置—条件与?设计相符
!
, ?9 系?统所需的预埋件及预!留孔洞等工》程建设条件符—合设计要《求
》
3.0.3 】气体灭火系统的分部!工程、子分》部工程?、分项工程划分【可按:本规范表B 执行
!
3—.0.4 气体】灭火系统工程应【。按下列?规,定进行施工过—程质:量控制
【
《 1 ?采用的材《料及组件《应进行进《场检:验并: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!。;进:场检验合格》后方可安装使用;涉!。及抽样复验》时应由监《理工程师抽样送市】场准入制度要求的】。。法定机构复》。验
》
2 【施工应?按,批准的施工》图、设计说》明书及其设计变更通!知单等设计》文件的要求进行
!
【3 各工《序,应按施工技术—标准进行《质量:控,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!。进行检查;检—查合格后方可—进行下道工序—
?
》 4 相关各—。专业工种之》间应:进行交?接认:可并经监《。理工程师签证—后方可进行下—道工序
—
5 施!工过程检查》。应由: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!单位人员进行
【
?
?。 6 施》工,过程检查记录应按】本规范附《录,C, 的要求填写—
!7 安装工程完工后!施工单位《应进行调试并应合】格
《
,
:3.0.5 气【体,。灭火:系统工程验》收一般?规定
《
— 1 系统工程【验收应在《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!定合格的《基础上由建设单【位,组织施工、设—计,、监理等单位人员共!同进行?
:
?
2 验收检!测采用的计》量,。。器,具应精度适》宜经法定机》构,计,量检定、校准合【格并:在有效期内
【
:
? , 3 工程外观质量!应由验收《人员通过现场检【。查并应共同》确认
】 ?4 隐?蔽工程在《隐蔽前应由施工【单位通?知有关单位》进行:验收并按本规范附】录C 进行》验收记录
》
,
5】 资:料,。核查记录和工程质量!验,收记录应《按本规范附录D【 的要求填写
!
》 6 系统》工程验收合格—后建设单位应在【规定时间内将—系统工程《验收报告和有关【文件报有关》行政:管理部门《备案
》
:
3.0.6 检】查,、验:收合格应符合下【列规定
》
?
1 施【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!结果:应全:部合格
—
:。
2 施工过!程检查结果应全部合!格,
,
3! 隐:蔽工程?验收:结果应全部合—格
:
【 4 资料核查【结果应全部合格【。
!5 工程质量验【收结果应全部合【格
—。
3.0.7 系统!工程验收合格后应提!。供,下列文件、资料
!
:
? 1 施工现场】质量管理检查—记录
【
2 —气体: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过!程检查记《录
—
3 隐【蔽工程验《收记录
—
《 :4, 气:。体,灭火系统工程质量】控制资料《。核查记录
】
? 5 气体灭火】系统:工程质量验》收记录
—
—6 :相,关文件、记录、资料!清单等
】
3:.0.8 气体灭】火系统工程施—工质量不《符合要求时应—按下列规《定处理
!。 1 返工或】更换:。设备:并应重新《进,行验:收
《
2 】经返修处理改变【了组件外形但能满足!相关标准规定和使】用要:求可按经《批,准的处理技》术方案和《协议文件进行验收】
》。
3 —经返工?或,更换系统组》件、成套装置的【工程仍不符合—要求时严《禁验收
》
3》.0.9 未经【验收或验收》不合格的气》体,灭火系统工程不得】投入使用投入—使用的气体灭火【系统应进行维护【。管理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