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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节】约能源?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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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2000年5!月26日云南省第九!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。委员:。。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!2000年5月26!日云南省《第九: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公告—第40号公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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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—为了推进全社—会节约能源》。合理利用资》源,、保护环境提高【能,。源利用?效率和经《济效益促进经济和社!会的可持续发展【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节约能源】法及有?关法律、《法规结合本》省实际制定》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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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。二条 ?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!事能源?开发、利用》。、管:理及其相《关,活动:的单位和个人应当】遵守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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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条 省经《济,贸易委员会是本【省节能工作的行【政主管?部门负责全省节能】工作的监督管理州】市县人民政府地区】行政公署节能—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本?行政:区域内节《。能工作的监》督和管理
! 计划、—科技:、建:设、环保、农业、】质量:技术监督、统—计,等,行政:管理部门和》有关行业管理部【门应当按照各自职】责做好节能》监,督管:理,工,。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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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四条 省人—民政府应当制定优】惠政:策鼓励节约能—源和开?发利用新《能源、可《再生能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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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!能工作责任制和【奖励制度《从节能效《益中提取一定的资金!对节能工作》取得成绩的集体和】个人:给予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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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省节能行!政主管部门》应当会同《有关部门审查固【。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!可行性?研究报告《中的节?能,篇,(章);《负责制定本省单【位产:品能:耗限额
】。 生产》高能耗产《品的单位应当遵守】国家:及本省公《布的单位产》品,能耗限额的》规定
第六】条,。 年综合能源消【费总:量5000》吨标准?煤以上的用能单位】为本省重点》用能单?位,对重点?用能单位《应当按照国》家重点用《能,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进!行管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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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节能—行,政主管部《门,应当组织有关—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!。的能源?利用状?况进行监督》检查可以委》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机!构对:重点:用,能单位依法进行【节能:检验测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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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七条 用能—单位应当加强能【源计量管理》健,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!源,利用状况《分析制度重点—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!。家有关规定定期【向省:。节,能行:政主管部门报送能】源消费统计和—利用状况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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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重点!。用能:单位应当按》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!约能源法《。第二十九条的规定】设,。立能:源管理岗《位聘任专业能—源管理人员专业能】源管:理人:员应当接受节能【行政:主,。管部门的业》。务培:训和考?。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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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— 禁:止新建、《改建、扩建国家【。和省人民《政府规定《。的技术?落后、能耗超—标、严重浪费能源】。的项目
【。第,十,。条 本?条例生效《前已经使用》国家明令《淘汰的高能耗设备】。的应当限期更新【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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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单位!职工和城乡居民【使用企业生产—或,者转供的电、煤、】煤气、天然气、石】油液化气等能源应当!按照国家规》定计量交费不—得无偿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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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县【以上科?技行政?。管理部门和有关【部门应当将节能科学!技术的研究》、开发和引》进消化先进节—能技术?纳入科学技术—或高新技《。术产业化发展规划并!每年安排《一定资金支持研究开!发节能新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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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县】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应当扶持、】指导、协调重大【节能:科研项目、节—能工程?。示范项目和能—源综合利用项目【的实施
】 采《用先进工艺、技【术、设备、材料的节!能技术进步》。项目:节能高?新技术转化项目【可以享受国家—和省制?定的优惠和奖—励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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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建】筑物的?设计和?建造应当《与太阳能等新能【源的利用相》结合
第【十五条 各级人【民政府应当扶持【开发利用太阳能、风!能、水能等新能源推!。。广节能灶、沼气综】。合利用、培》植薪炭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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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各级!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发!展,和,推广热电联产—、,洁净煤、电机调速】调频和电《。力电子?节电、照明节电【、能源梯级利—用和专业化生—产等:节能技术提》高能:源利用效率应当加强!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和!用电管理《
第十七条】 违:反本条例第九—条规定的由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!。能,行政主管部》门报请同级人民政】府按照国家规定的】权限责令停》止建:设,或者停止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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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【违反本?条例第五《条第二?款,规定:责令限期治》。理经限期治理—逾,期仍未达到单位产品!能,。耗限额用能的—由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节能】。行政主管部门报请】同级人民政》府按照国家有—关规定?责令停?产整顿?或,者,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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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》 重点用能单位违反!本条例第七条—规定虚报、》拒,报能源利用状—况报告的由省级人】民政府节能》行政主管部》门,责令限期改正逾【期不改的可》处1000元以上】1万:元以下?的罚:款
第二十条! 违反?。本条例第十条规定】。拒不进行更新改造】或者更新《。改造后仍《达不到?国家规定的由—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【节能行?。政主管?部门:依法报请同级—人民政府按照—国家的规定》责令停?止,。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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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一条》。 重:。点用能单位》。拒绝能?源检测?机,构依法进《。行,检测:的由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—节能行政主》管部门责令限—。期改正逾期不改【。正的实行强制—检测并给予通报【批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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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,能源检测机构—不按照规定进行【检测的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节能行政】主管部?门责令限期改正【逾期不改正》的取消检《测资格
第】二十:。二条 节能行政主管!部门的?工作:人员在节能工作【中滥用职权、—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!。的由: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!分,;造成损失的依法给!。予赔偿;构成犯【罪,的依:法追: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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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】 本条例自公布之】。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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