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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饮用水!。水源保护管》理,条例   【  (199—5年10《月19日四川省第】八届人民《代表大?会,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!会议通过《根据199》7年10月17日四!川省第八届》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二十九次会议—关,于修:改〈四?川省饮用水水源保】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!。修正201》1年11月25日四!川省第?十一届人民代—表大会?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!次会议修订) 【。。 第一章 总 则】 第一条 —为加强饮用水水【源保护保障饮用水水!源安全?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水污染防治法、中】华,人民共和《国水法等《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!实际制定本条例【 第二《条 本条例适用于】四川省行政》区域内饮用水—水源保护及相关管理!活,动 第三条 四】川省饮用水水源【实行饮用水水—源保护区制度— , 第四条 县—级,以,上地方人民政府【负,责本:行,政区域?内的饮?用水水源的保护和管!理工作?应当将饮用水—水源:保护纳入当地国民】经济和社会》发展规划、》土地利用总体规【划、:。城乡总体规划和水】资源综合《规划加大对饮用水水!源保:。。护的投入并将饮用】水水源保护经费纳入!本级财?政预算 第五条】 县级以上地方人】民政:府环境?保护:行政主管部》。门对所辖行政区域】的,饮用:水水源污染防治【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!   ?。 县级以上》地方人民政府有关】部,门、:乡(:镇)人民政府以及】江河、湖《泊、水库的》管,理机构按照》各自职责做好—饮用水水源保护【工作     【跨行政区域的—饮用水水源保护由】共,同的上一级人—民政:府环: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会同有》关主管部门》共同实施监督—管理 第六条 饮!用水水源《的江河流域相关【地方人民政府应【当加强饮用水—水源流域《水质管理建》立饮用水水》源,保护的协调》机制保?障跨界断《面出境?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!准 第七条 任】何单位和个人—都,有保护饮用水水源安!全的:义务并有权对污【染和破坏饮用水【水源的行为进行【制止和举《报     地【方各级人《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!。当对举报人》予以保护《对在饮用水水—源保护中有》突出贡献的》。单位:和,个人给予表彰 【 第八条《。 县级以上地方人】民,政府应当综合—。平衡饮用水》水,源使用、《保护:等各方利益》建,立对饮用水水源保】护区域的生态—补,偿机制促进饮用水】水源保?护区和其他地区的】协调发展 第二章! 饮: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!。分 ?第九条 县级—以上地方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!。用水水源《。保护区确定饮用水】备用水?源,有效保护饮用水水】。源,。。。。保障应急状态下【的饮:用水:供应: , 第十条《 饮用水水源包括】集中式饮用水水【源和分散式饮用水】水源集中《式饮用水水源—包,括饮:用水:备用水源     !集中式饮用水水【源按照水《源类型,划分—为,地表水饮用水水【源保护区和地—下水水源保护区;根!。据,防护要求,划—分为一级保护区和】二级保?护区;?必要时可以在饮【用水水源保》。护区外围划定一【定的:区域作为准保护【区 :。    分散—式饮用水水源可【以根:据实:际需要划定》保护:区域:并参照集中式饮用水!水源保?护区的规定进—行,管理 第十一条】 市(州)、县(市!、区:)人民政府应当【根据当地《的水功能区划和国家!饮用水?水源保护《区划分技术规范【等,标,准具体划定饮—用水:。水源一级保》护区、二级保护区和!准保:护区 ? 第十二条 饮用水!水源保护区的划定】和调整由《。有关市(州)、县】(,市、区)人民—政府提出《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!准,;跨市 《(州)、县(市【。、区)饮用水水源】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!由有关市(州)【、县(市《、区)人《民政府协《商提出方案报省人】民政府批准;—协商不成的由省人】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?门会同同级》水利、国土、建设】、林业、卫》。生等部门提出方案报!省,。人民:政府批准跨省的饮用!水水源保护区—的划定和《调整按照国家有关】规定执行  —   市(州)人】。民,。政府可以批准辖区内!乡(镇)以下的饮用!水水:。源保护区划定和调整!。方案并?报省人民政府备【案    》 经批准的》饮,用水水源保》护区由作《出批准决定的—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! , 第十三条》。 提出保护》区划定和调》整方案的《地方人民政府应【当,在,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】的边界设《立明确的《。。地理界标和明—显的警示《标志:标志应当符合国【家有关图形标志【标准     饮用!水水源一级保—护区:应当设置隔》离设施实行封闭式】管理:  :   禁《止任何单位》和个人擅自改变、破!坏饮用水水源—保护区地《理界标、警示标志和!隔离设?施 第十四条 】地表水饮用》水水源?一级保护区内的水质!适用国家 地—表水环境《质量标准《Ⅱ,类,标准;二级和准保】。护区内的水》质适用国家地表水】环境质量标准—Ⅲ类标准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一!级、二级和准保【护区:内的水质适用—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!Ⅲ,类标:准 第十五条 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!府,应当根?据保护?。饮用:水水:源的实际《需要在?饮用水水源》。保护:区和准保护》区内:采取相应《的工程措施或—者建设?水源:涵养林、护岸林【和人工湿地》等生态保《护措施保《护饮:用水水?源水质 第—三章 地表水饮用水!水源的保护》 , 第十六《条 地表水饮用水】水源一级保护区、二!级保:护区内禁止设—置排污口 —第十七条《 地表水饮用水【水源准?保,护区内应《当遵守下列规定  !   (一)禁止新!建、扩?建对水体污染严【。重的建设项目;改】建建设项《目不得增加排污量;!     (二【)禁:止向水体排放—油类、?酸液、碱液或者【有毒废液《;     —(三)禁《止在水体《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!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!容器;    【 ,(四)禁止向—。。水体排放、》倾倒废水、》含病原体的污水、】放射性固体》废物;     】(五)禁止向水体】排放、倾倒工—业废渣?、城:镇垃圾和医疗垃圾】等其他废弃物; 】    (六—),禁止将含有汞、【镉,、砷、铬、》铅,、氰化物、黄磷等的!可溶性剧毒废渣向】水体排放、倾倒或】者直接埋入地下;】    《 (:七)禁止船舶向水】体倾倒垃圾或者排放!含油:。污水、生活污水;】   ?  (八《)禁止?设置:化工原料、矿物油】类及有?毒,有害矿产《品的贮存场所以及生!活垃圾、工业固体】废,物和危险废物的堆放!场所和转运站—;  ? ,  (九)禁止通行!装载剧毒化学—。品或者?危险废物的船—舶、车辆装载其【他危险品《的船舶、车》辆,确需驶入饮用水水】源,保护:区,内的应?。当在驶入该区—域的二十四小—时前向当地海事【管理机构或者公安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!告配备防止污染【物散落、溢》流、渗漏的》设施设备指定专【人保障危险品运【输安全;  —   (十)禁【止进行可能》严重:影响饮用水水源水】质的矿产勘查、开采!等活:动;   》  (?十一)?禁止:非更新性、非抚育性!砍伐和破坏饮用水水!源涵养?。林、护岸林和其他植!被 第十八条 】地,表水饮用《水水源二级保护【。。。区内除遵守本条例第!十七:条规定外还》应,当遵守下列规定 】   ? (一?)禁止?。新建:、改建、扩》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!。项目;已建成的排】放污染?物的: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!地方人民政府责令】拆除或者关闭;【     (二【。)禁止从事经营性】取土和采石(—砂)等活动;—   ?  (三)禁止围】水造田;     !(四)限制使用农药!和化肥?。;     (五)!禁止修建墓地;【     (—六)禁止丢弃—及掩埋动物尸—体;     (七!)禁止?从事网箱养殖、【施肥养鱼《等,。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!动,;     —(八)道《路、桥梁《、码头及其他可能威!胁,饮用水水源》安全的设施或者装】置应当设置》独立的污染物收集、!排放和?处理:。系,统及隔离设》施 第十九条 】地表水饮用水水【。源一级保《护区内除《。遵守本条例第十七条!和第:十八条规定外还【应当遵?守下列规《定 :   ? (一)禁止新建、!改,建、扩建《与供水设施和—保护水源无关的【建,设项目;已建—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!护水: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!县级以上地方人民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】关闭; 《    《(二)禁止》。使用农药《和化肥?;     —(三)禁《止设置畜《禽养殖场《;     (四)!禁止与?保护水源无关—的船舶停靠》、装卸;    】 ,(五)禁《止在水体清洗—。机动车辆《;     (六】),禁止从事旅游、游】泳、垂?钓或者其《他污染饮用水水【体的活动 》 第四章 地下水】饮用水水《源的保护 》 第二十条》 地下水饮用水水】源,一级保护区、—。二级保护区》内禁止设《置,排污口?。 第二十一条 】地下水饮用水水【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从!事下列活《动,。     (一)利!用,渗井:、渗坑、裂》隙或者溶洞》排放、倾倒含—有毒污染物的废水、!含病原体《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!; :    (》二,)利用透水层—孔隙、裂隙、—溶洞和废弃矿坑储】存油类、放射性【。物质、有毒有害化】工物品、农药等;】 ,  :。  (三)》设置化?工原料、矿物油【类及:有毒:。有害矿产品的—贮,存场:所以及生《活垃:圾、工?业固体废物和危险】废物的?堆放场所和》转运站     】。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!不得低于国家规定】的环境质量标准【地质钻探、隧—道挖掘、地下施【工等作业中应当采取!防护:措施防止破》坏和污染地下—饮,用,水水源 第—。二十二条 》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】二级保护区内除遵】守本条例第》二十一条规定外禁止!从事下列活动 【   ? (一?)新建、改建、扩】建排放污染物的【建设项目;   】  (二)铺设输送!污,水、油类、有毒有害!物品:的管道;    】 (三)《修,建,墓地;     】(四)丢弃及掩埋】动物:尸体 《第二十三《条 地下水饮用水】水源一?级保护区内》除遵守本条例—第二十一条》和第二十二条规定】外禁止建设》与取水设《施无:关的建筑物或者构】筑物: 第五《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!的监督管理 【第二十四条》 ,县级以上地方—人民政府应当—。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!工作责任机制明确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】保护管理机构实【行饮:用水:水源安全巡查制【度 第二十五【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!府应当加强》农村:饮用水水源保护【工作实施农村饮【用水安全《工程加强《农村饮用水水源【选择、水质鉴—定、:监测和卫生防—护等工作改善农【村饮用水条件;做好!农村:改水、改《气、改厕以及污【水和垃?圾处理等工作;【推广生态农业引导】农民科学使用化肥、!农药 第二—十六条 县级—。以,上地:方人:民政府环《境保护行政》主管部门在饮用水水!源保护管理》和污:染防治中《承担以下主要职责】 ,    (》一)会同水利(水】。务,)等行政《。部门制定饮》。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!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!。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!。后组织实施;—   ?。  (二《)负责对当》地饮用水《水源保护区的环境】。质量进?行监测和《。评估定期《发布饮用《水水源水质信息; !    (三)依】法对影响饮用水【。水源水质的污染物排!放,行为进行处理   !  在饮用水水源】保护区和准保—护区内发现》的不能确定责任【人的:污染:源由所在地县(【市、区?)人民政府组—织有关部门予—。以,处理 ? ,第二十七条 县级】以,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!政,主管部门应当—合理配置水资源加强!对渔业活动和水产养!殖,污染:饮用水?水源的监督管理加强!饮用水水源地—。的,水土保持工作—枯水:季节或者因重大旱情!等造成水量不能满足!取水要求的应当优】先保证饮用水取水 ! 第:。二十八条 县级以】上地方?人,民政府?土地行政主管部【门、住房《城乡建?设(规划)行—政主管部《门应当根据土地利用!总,体规:划,、城乡总体规—划严格控制饮用水】水源保护区内的规】划用:地和:项目建设 第二十!九条 县级以—上地方人《民,政府农业、畜牧【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:加强对种植》业、畜禽养殖业【的监督管《理防止农药、化【肥,、农:膜、畜?禽粪便污染饮用水水!源 第三十条【 县级?以上地方人》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!部门负?责饮:用水水源《保护区的水源涵【养林及相关植—被保护的监督管理 !。 第三十《一条 饮用水供【。水单位应当建立水质!监测体?。系实施实时监—测;发现饮用—。水水源有异》常情况的应》当采取有效措—施保证供水》水质安全并》。按,照有关规定向环【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!门报告 第三十二!条 :县级以上地方—人民政府应当加强】饮用水?水源污?染事故?应急:处理工作组织编制饮!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!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!急救援物资》 第三十三条 】饮用水水源保护【区,、准保护区所在【地,乡(镇)人》民政府和相》关企业事业单位【。应当制定污染事【故应急方《案报当地环境—保护:及相关?行政:主管部门备案—。并按要求《进行:。应急演练 —第三十四条 企业】事业单位发生—事故或者其他突【发性事?件造成或者可—能造成?饮用水水源污染【事故的应当立—。。即启动本单位的【应急方案采取—应急措施《并向事故发生地【的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或》者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报《告不得迟报》、谎报、瞒报—。、漏报     】接到:报告的县级以上地】。方人民政府》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,部门应当按照—国家:和省的有关》规定采取应急—措施及时处理 第!三十五条 发生饮】。用,水水源污《染事故?后所在地人》民,政府应当及时启【。动饮用水水源污染事!故应急预案;—导致饮用水供—应停止的应当启动供!水保障预案 第】六章 法律责—任 第《三,十六: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!的行为中华人民【共和国?水污染防治法—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!法等法律《法规已有处罚规定】的从:。其规定 《 第三十七条—。 违反本条例第十】三条第三款》规,定擅自改变、破【坏饮用水水源—保护区地理界—标、警示标志—。和隔离设《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政府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!恢复原状;情节严重!的处以二千元—以,上,二万元以下的罚【款 : 第三十八条 【违反本条《。例第十七条》第八项、第二十一条!第一款第三》项,。规定设置化工原【料、矿物油》。类及有毒《有害矿产品的—贮,。存,。场所以及生》活,垃,。圾、工业固体废【物,和危险废物的堆放】。场所:和转运站《的由县级以上—。地方人民政府环【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,门责令?停止: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!理措施消除》污染处以二万元【。以,上,二十万元《以下的罚款》     违反本条!例第十七《条第十?项规定进《行可能严重影响饮】用水水源水质的【矿产勘查、开采等活!动的由县级以上【地方人民政府—环境保护行》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!部门责令停》止违:法行为依法没收违法!所得并?处以:一万元以《上十万元以下—。的罚款 》。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!条例第十八条第二】项规定从事经营性取!土,和采石(《砂):等活动的《由县级?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!境保护?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!关部门责令停止【违法行为《依法没收违法所得】并处以一万元—以上十万《元以下的罚》款   《  违反本条—例第十八条第—四项规?定,使,用,农药和化肥的由【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!府农业、林业行政主!管部:门责令改正》;情节严重》的处以五《千,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!罚款   》。  违反本条—例第十?八条第?五项、?第六项、第》二十二条《第三项?、第四项规定—修,建墓地或者丢弃及掩!埋动物尸体的由县】级以上地方人民政】府,环境保护行政—主管部门责令改【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二!万元:以下的罚《款     违反】本条例第十八条【第八项规定造成【污染的由县级—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环境保《护行政主《管部:门责:令限期整改处以一】万元以上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】 第四十条 违】反本条例第十九【条第二项规定使用】农药和化肥的由【。。县级:。以,上地:方人民政府农业、林!业行政主管》。部门:责令改正处以一万】元,以上五万元以下的】罚款   》  违反本条例第】十九条第四项—规定:与保护水源无—。关的船舶停靠、装】卸的: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海事管理—机构责令驶离可处】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!元以下?的,罚款   》 , 违:。。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!五项规?定在水体清》洗机动车辆的—由县级以上地—方人:民政:府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门责令【停,止违法行为处—以二万元以》上二十万元以—下的:罚款 《第四十一条 违【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!第一款第二项规【定利用透水层—孔,隙、裂隙、溶洞【。和废弃矿《坑,储存油类《、放射性《。物质、有毒有害化】。工物品?、农药?等的由县级以上【地,方人民政府环境【保护:行政主管《。部门:。。责令停?止违法行《。为,限期采?取,治理:措施消除污染可【处以二万元以上二】十万元以《下的罚款 —第四十二《条 违反本条—例第三十四条第一】款规定?企业事业单位迟报、!谎报、瞒报、漏报】饮用水水《源,污染:事,故造成影《响的由县级以—上地方人《民政府环境保护行】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!处以一?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!。的罚款 第四十三!条 县级以上地【方人民政府及其【相关部门违反本【条例规定有下—列行为之一的由【有权机?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!人员和?直接责任人给予行】政处分?  :   ?(一)未依法划定或!者调整饮用》水水源保护区的【;     (二)!对,饮用:水水源?保护:区内的不能确—定责任人的》。污染源不采取措施】及时处理的;  】   (三)对饮用!水水源受到严重【污染、供水安—全受到?威胁等?紧急情况未立即【启动:应急预案造成—供水短缺的;   !  (四)对发【生事故或者突发事】件造成或者可—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水!质,。。污染未及《时按照国家》和省有关规定采取】应急措施的;   !  (五)其他【滥用职权、》。玩忽职守、徇—私舞弊的行为 】第四十四条 违法】行,为造成水污》染损害的依法承【担民:事,赔偿责任人;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 第【七章 附 则 】第四十五条》 本:。条例所称《饮用水水源是—指提供生活饮用水的!河流、湖泊、水【库等地表水和潜水、!承压水(孔隙水、】基岩裂隙水、岩溶】水)等?地,下,水  ?  : ,本条例所称集中式饮!用水:水源是指通过输配】水,管网集中《提供饮用水的给【。水设施的《取水水体;》分散式饮用》水水源是指集中【式饮用水水源之外】的其他提供饮—用水的水体 —  :  本条例所—称,饮用:水水源保《护区是指为防治【饮用水水《源,污染:。。、保证水源》地环:境质量而依法划【定并实施保》护和管理的一—。定面:积的水域和》陆,域, 第四《十,六条 本条例—自201《2年1月1日起施】行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