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三七园消!防,安全管?理规定? 文—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!发,三,七园消防安全管【理规定?的,通知 】 文政发〔20【05〕84号— : , 各县人民政府州】属有:关部门?    》 三七园消防安【全管理规《。定,已经州?人民政府审查同【。意现印发给你—们请认真遵》照执:行,切实做好三》七园的消防安全管】理工作以维》护,农村的稳《定,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! :     》      —。。  :         !  二〇〇五年八月!三十日 》。第一条 为有【效预防和及时扑救】三七园火灾》确保三七产业的顺利!发展促进我州—经济: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国消防法》。和云:南省消防条例的有关!规定结合我州实际】制定本规定 ! 第》二条 凡在—我州境内《从,事三七种植的—。户主:(以下简称》七户)应当遵守【和执行本规定 ! 第三条 ! 三七园防火工作实!行“预防为主防消】结合”的方针努力】提高广大七户—的自防?自救能力 】 : 第四《条, 三七园消防工作!实行县、乡(镇)】人民政府领导负【责制即县长、—乡,长(镇长)、村民】委员会主任对—本辖区内的三—七园消防工》作负责?各级公安机关在当地!。人民政府《领导下对三七—园,防火工作《实行监督指》。导 : 第】五条 ? 乡(镇)》人民政府、村民委员!会应当根据实际需】要由七户本着—。自愿互利的原则筹】集义务?消防:队活:动,资金在五十亩以上的!七园联片《区建立义务消防【队负责本片区七园的!防火灭火工作—当地公安派出所负】责技术培训和业【务指导 ! 第六条 【七园联?片的乡(镇》)、村民委员会应指!导七户划《。定责任区建立防火】责任制各级》政府:根据本地区的气【候等:特点有计划地组【织有关部门开展辖】区内七园消防宣传和!安全检查工》作及时督促消除火】灾隐患 《 第七!条 各地七户应】。立,。足于自?防自救?根据种?七,面积因地制宜地兴建!相应的消防》、生产联用水池【或其他设施配—备必要的《灭火器材 》 第】。八条 《七园应按下》列要求搭建 【    》 (一)七》园宜用不燃或难【燃材料搭建有条件】的应设置《防火隔离道》活动装置 》     (二!)联片七《园区应?。该以户或以联营户】为单位留出防火安】全距离有条》件的应该修筑消【。防车通道 【     (三【)严禁在高压线【。下,建七园七园与—易燃:建,筑、:物资仓库、易燃易】爆场所应有一—定的防?火安全距离 — 第九!条 守七棚应【用不燃或《。。难燃材料搭建棚内】及四周?严,禁,存放易燃易爆物【品 《 第十【条 守《七棚内不宜使用明】火和电器取暖设备】必须使用时应遵守下!列规定 —     (一)】。火塘、炉灶与—床铺和其他》。易燃:物之间要有一定【的安全距《离 》    (二)炉灶!不宜安?置烟囱要安置—烟囱的应当》有防火帽 —     (三)!夜,间宜:用手电筒或》其它安全的灯—具不宜用明》火照明  】   (四)使用】火源后必须彻—底熄灭?守七人员方能入睡】或离开 》。 :   ? (五)安装使【用照明、报警、通】讯设备必《须符:合国家有关技—。术规范电力》线路应当采用—良,好的绝缘线有条件】的应当使《用PVC阻燃—管穿管保护并—由专业技《术人员安装、检查和!。维修 《 —。第十一条 》 守七棚和》七,园内:外,不得从?事下列活动 】。   ?  (?一)安装、使—用电网和《焊割:设备 》 ,    (二)使】。用电炉及耗电量大的!生活、?生产电器  !   (三》)烧灰积《肥、焚烧纸》钱,和燃放鞭炮 — ,     (四】),在通道?、七地边堆放柴【、草等?易燃物 《     (五!)在七园内及七园附!近吸烟、酗酒猜【拳   【  (六)在—七园内或附》近埋:设地雷等爆炸物品】和向七园鸣枪 【。 , ? 第《十二条 《 七:户,、家长、教》师应教育儿童—不要在七园内住宿】 ,。 【第十三条《 ,。 雇用的外地守七人!员应当持有身—份证并到辖区公安派!出所进行《登记 — 第十—四条 七园—。应当:昼夜有专人》看守:并进行巡视 】 ? , 第十五条》 七园应与—公路人行《道,留出一定的》安全:距,离严防乘车旅—客和:过路行人乱丢火种酿!成火灾与山林连【在一起的七园—要开除防火沟、【道防止山火蔓延 】 , ? , 第十《六条 任》何单位和个人发【现七园火灾都—有义务参加扑救并及!时向:当地志愿《。消防队?和公安消防》队报警? :     通信部!。门应当?及,时接转火《警电话?不得延误《 》 第十》七条 消防队接到!报警后必须迅速赶到!火场进行扑灭 ! ? 第十《。八条 依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!第三十三条的规定】火灾蔓延时必须【拆除毗邻七园或其】他建筑物以避免更】大损失?火场指挥员有权【决定:拆除 — 第》十九条 在—扑灭七园《。。火灾:中受伤致残或—者牺牲的人员按【照中华人《民共: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!、地方?各级人民《政府的?有关规定给》予医疗、抚恤— 【 第二十条》 在三》七园消防工作—中有下列事迹的单】位、集?体或个人由》当地:人民政府、公—。安机关或《村民委员会给予【奖励 》   ?  (一)》七园:片,区建立义务》消防队或治安联防】队消防工作成—。绩突出的;》  》   (二)—发现:七,园火灾及时采取有力!措,施,积极组?织扑灭或支》援邻户、附》近片:区扑:灭,火灾避免重大损【失,有显著成绩》的;   】  :(,三):发现纵?火行为及时制止或检!举揭发的; 【     (四】)模:。范遵守本规定或【制止违反本规—定行:为事迹突出的; !   《  (五)及时发】现和消除火》险隐:。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! 《 第二十—一条 《违反本?规,定的由?公安机关按》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!防法、中华》人民:共和:国治安管理处罚【条,例、云南省》消防条例、云—南省消防管理—处罚规定的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】情,节严重的依》法追究刑事责任 ! 《 第二十二条 】 县、乡(镇)、】村可根据《本规定精《。神结合当地》实,际制定?具体的管理措—施和办法报请当地】人民政府批准执【行 : , , 第二十】三条 本规定【由,。文山州?公安局、州政府法】制办公?室负责解释 ! 第二十四】条 本规定自发布!之日起施《行 【 ?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