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》 : 三七园消防】安全管理《规定 文山!州人民政府关于【印发三七园消防安全!管理:规定的通《知 — 文政发〔—2005〕》84号 各县!人,民政府州属有关【部门 ?     三七【。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!已经州人《民政府审查同—意现印发《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!行切实做好三七【园的消防安全—管理工作以维—护农村的《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的!发展   【        】。    《    《     二〇〇五!。年八月三十》日 第一条 【。 为有?。效,预防和及时扑—救三七?园火:灾,确,保三七产《业的顺利《发,展促进我州经济【建设: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消防:法,和云南省《消,防条:例,的有关规定结合我】州实际?制定本?。规定 》 》第二条 》凡在:。。我,州,境内从事三》七种植的户主(【以下简称七户)【应当遵守和执行本】规定:。 , — 第三条 —三七园防《火,工作实行“预防为主!防消结合”的方【针努力提高广大七户!的自防自救能—力, , ? 第》四条 三七园消防!工作:实行县、乡(—镇,。)人民政府领导【。负,责制即县长、乡长】(镇长)、村民【委员会主任对本辖区!内,的三七园《消防工?作负责各级公安机关!在当:地人民政府》领导:下对三?七园防火工作实行】监督指导《 第!五条 乡(—镇)人民政》府、村?民,委员会?应当:根据实际需》要由七户本着自愿互!利的原?。则筹集义务消防【队活动资《金,在五十亩以上的七】园联片区建立义务】消防队负责本—片区七园的防火【灭,火,工作当地公安派出】所负责?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! 【 第六?条 七园联—片的乡(镇》)、村民委员会【应指导七户划定【责,任区建立防火责任】制各级政府根据本】地区的气《候,等特点有计划地组织!有关部门开展—辖,区内七园消防宣【传和安全检查工作】及时督?促消除火灾隐患 】 — 第七条 各地】七户应?立足于自防自救根】据种七?。面,积,因地制?宜地兴建相应的消防!、生产联用》水池:或其他设施配备【必要的灭火》器材 — 第八条【 七园应按下列】。要求搭建《    【 (一)《七园宜用不燃或难】燃材料搭建有条件】的应设置《防,火隔:离道活?动装:置,    【 (二)联片七园】区应该以户或以联】营户为单位留出防】火安全?距离:有条件的《应该修筑消》防车通道 】    (三)严禁!在高压线下建—七园七园《与易燃建筑、—物资仓?库,、易燃?易爆场所应有—一定的防火安全【距离 》 : 第九条 守!七棚应?用不燃或难燃材【料搭建棚《内及四周严》禁存放?易燃易爆物品 】 第十条! 守七棚内不宜】使用明火和电器【取,暖设备必须使—用时应遵守下列规】定     !(一)火塘、—。炉灶与床铺和—其他易?燃物之?间要有?一定:的,安全距离  !。   (二)炉【灶不宜?安置烟囱要安置【烟囱的应《当有防火帽 — ,    》 (三)夜》间宜用手电筒或【。其它:安全的?。灯具不宜《用明:。火照明 《  《   (四)—。使用火源后必须彻】底熄灭守七人员方能!入睡或离开》    【 (五)安装使【用,照明、报警、通【讯设:备必须?符合:。国家有关技术规范】电力线?路应当采用良好【的绝缘线有条—件,的应当使用》PVC?阻燃管?穿管保护并由专【业,技术人员安》装、检查和维修 】 第】十一条 守七【棚和:。七园:。内外不?得从事下列活动 !     (【一)安装《、使用电网和焊割设!备,    【 (二)使用电炉】。及耗电量大的生【活、生产电》器 ?  ?  : (三)烧》灰积肥、焚烧纸钱和!燃放鞭?。炮 ?     (【四,)在通道《。、,七地边堆放柴、草等!易燃物   !  (?五,)在七园内及—。七园附近《吸,烟、酗酒《猜,拳     !(六:)在七?园内或?附近埋设《地雷等爆炸》物品和向七园鸣枪 ! ? 第》十二条 七—户、家长、教师【应教育?儿童不要在七园【内住宿? ? 第十三条! 雇?用,的外地守七人—员应当持《有身份证并到辖区公!安派出所进行登记 ! 第】十四条 》七园应当昼》夜有专人看守并进行!巡视 】 第十五条— , 七园应与公路人行!道留:出一定的《安全距离严防乘车】旅,客和过?路行:人乱丢火种酿—。成火灾与山林—连在一起的七园【要开除防火沟、道】防止山火蔓延 【 第十!六条 《任何单?位和个人发》现,。七园火灾都有义【务参加扑救并及【时向当地志愿消【防队:和公安消《。防,队报警   !  通信《部门应当及时接【转火警电话不得延】误 》 第十七【条 : ,消防队接到》报警后?必须迅?速赶到火《场进行扑灭 — 第十!。八条 ? 依据?中华人民共》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三!条的规定火灾—蔓延:时必须拆除毗邻七园!或其他建《筑,物以避免更大损失火!场指挥员有权决【定拆除 】 第十九条 】 在扑灭《七园:火灾中受伤致残或者!。牺牲的人员按照中】。华人民?共和国消防法和国】务院、地方各级人】民,政,府的有关规定给予医!疗、抚恤 》 — 第二?十,。。条 在》。三七园消防工作【中有下列《事迹的单《位、集体或个人【由当地人《民政府?、公安机关或村民委!员会给予奖励 !     (一)七!园片区建立》义务消防队或治安】联防队消防工作【成绩突出的; !   ?  (二)发—现七园?火灾及?时采取?有力措施积极—组织扑灭或》支援邻户、附—近,片区扑灭《火,灾避免重《大损失有显著成绩的!;,   —  (三)发—现纵火?行,为及时制止或检举】揭发:的;  【 ,。  (四)模范【遵守:本规定或制》止违反本规》。定行为?事迹突出的; !  :  : (五?。),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!。隐患避免火灾发【生的 — 《第二十一条 违反!本规定的《由公安机关按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!防法:、中:华人民共《和国:治安管?理处罚?条例、云南省—消防条?。例、云南《省,消防:管理处罚规》定的有关规》定,予以处罚情节严重】。的依法追《究刑:事责:任, 】。第二十二条 县、!乡(镇)、村可根据!本规定精神结—合当地实际》制定具体的》管理措施和》办法报请《当地:人民政?府批准执行》 , 》。。 第?二十三条 本【规定由文山州公安局!、州: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!解释: 】第二十四条 本规!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! 《 》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