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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文山》州人民政府关—。于加强?城镇规?划管理规范县城规划!区内国有土地使【。用权出让转》让的决定 【 文政发〔200!5〕68号 各!县人民政府州人民】政府各部门 — : , 《    为进一步加!强县城区《的规划建设管理【规范县城规划—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!出让、转让行为【提高建设水》平促进全《州县城建设有序【、持续、健康发展根!据中华?人民共和国土—地管理法《、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城市规—划法、中《华人民共和国房地】产,管理法、《云南省城镇国—有土地?。使用权出让》和,转让实?施办法等法律法规】结,合我州实际州人民政!。府作出如下》决定 — 一》、坚持规《划先行的原则—县城规划区》内新建?、改建、扩建项目必!须,符合总体规》划和区域详细规划并!做出项目《规划设计图报建设(!规划)部门审—。批后方?能实施?。不,符合规?划、没有《。规划设计《的项目不得实施【 》。 二、出让】土地用于开发建设】的必须遵循》“统:一,规划、合理》布局、因地》制宜、?综合:开发、?配套建设”的原则】制定:出土地出让方案县】。城规划?区内国有土》地使用权的出—让方案须由国—土资源部门》会,同建设(《规划)部《门共同制定》 】三、各县城规划区内!宽25米以上街【。道、广场旁的—建设用地要按—照规划设计》实施:整体开发不得出【让给私人自建住房 ! —     本—规定下发《之前上述《区域内已经以小宗地!形式出?让或城?市拆迁安置给单位或!个人进行自》建住房?的要按照基本—建设程序完》善,相关:。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!划要求建设;上述区!域内历?史形成、不能实施】整,体开发的《零星土地确》需以小?宗地形?式出让给个人自【建住:房的应先《做出规划设》计图报经州规划部】门、国土资源管【理部门审查后方【。。可出让? : 《 四、各县要按照!。县城总体规划及【小区:详,细,规划统筹安排建设项!。目引导开发商连片】开发:房地产开发企业依】法取得的、》。在县城规划区内【的新区开发和旧【区,改造建设《用地应当严格—按照有权机》。关批:准,的详细规划设—计方案及规划—要求统一开发建设后!以商品房形式出售】 , 【    本决—定下发之前》房地产开《发企业将依法取【。得的小区建》。设用地以小宗地形】式转让给单位—和个人作为》。自建:房(包括已经—建设:和尚未建《设)的建《设单位?和个人应按有权机关!批准的详细》。。规划设计方》案建设并在规—定时限内《完工 【 , :五、严禁开发企业】以商品房《。预售:之名变?。相,转让土地《开发企?业进行商品房预售】。的应当符《合下列条《件 【     (一】)取得土《地使用权证书; 】 》 :   ? (二)持有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—; : :。 ?。     (【。三)按提供预售的商!。。品房计算投入开发】建设的?资,金达到工《程建设投资的—百分:之二十五以上并【已,经确定施《工进度和竣工交付】日,期; — :   《。  (?四,),向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房产管理部门】办理预售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】售许:可,证,明 【 :    开发企业进!。行商品房《预售所?得的款?项优先用于该工程】。建设 —。 六》、在县城《规划区内以出让【方式取得土地—使用权进行房地产】。开发的建设用地超过!。土地出让合》同约定的动》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!动工开发的征—收相:当于土地使用—权出让金百》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!闲,置,费;满两年》。未,。动工:开发的由县级人民】。政府无偿收回土【地,使用权 ! 七、各》级政府要加强领【导国土资源、建设】、规:划、房管部门要【。认真履行职责密【切配合从土地出【让、规?划,设计、施工监管、商!品房预售《等环节切实加强管理!注,重小区生态》环境建设不》断提升住宅建设的】科技含量和》整体效益坚持—高起点?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!量施工?高标:准管理促进城—镇建设各项》功能的协调健—康发展 ! 八、各》级政:府及其职能部门违反!本决定视情》节,轻重由相关行政机关!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!规定对直接》责任人员和主管人】员追究行政责任【;构成犯罪的移【交司法机关处理 】 : 九、房】地产开发企业违反】本决定的由》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!法,查,。处 !十、本决《定由文山州国—。土资源局《。、文山州建设局共】。同,解释 《 , 十—一,、,本决:定自发布《之日起执《行 二〇—〇五年七月十二日】 《。 —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