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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—建设工?程施工图设计文【件审查管理规定【 :。上海市城乡》建设和交通委员【会 ?关于发布上海市【建设工程施工图设】计,文件审查管理规定】的通知? :沪建:交〔2011〕【480号 各有关单!位   上—海市建设工程—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!管理:。规定已由上海市【城乡建设和交通【委员会?主,任办公室《会议审核通过现【予以发布《请遵照?执行: 二○?。一,一年:七月十七日   】第一条(目的—依据)为进》一步加强对本—市建设工程施工【图,设计文件审查工作】的管理根据》建设部房屋建—。筑和市政基础—设施工程《。施工图设计》文件:审查管理办法(【以下简称施工图设】计,文件审查管理办【。法)和本市建设【。工程行政《审批管理程序改【革的相?关要求?制定本规定》  ? 第二条(》适用范围)凡在本】市行政区域》内从:。。事建设工程施工图设!计文:件,。审查:和实施监督管理的】必须遵?守本规定《。   前款所【称建设工程是—指房屋建筑工—程和市?政,基,础设施工程》 ? , 第三?条,(职责分工》)上海市城乡建【设和:交通委员会(以【下简:称市建?设交通委)》是本市施工》。图设计文件审查【管理工作的》行政管理《部门上?。海市建设工程—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!务中心(以下—简称市审查中心)】负责本市施工图设】计文件审查工作及】施工图文件审—查机:构(以下简称“审查!机构”)、审查【。人员的日常监督【。管理同时《对,区(县)施工图设计!文件审查工》作进行?业务指导市建筑建材!业管理部门按各自职!责协同实施》本,。办法 ?   各区(县】)建设交通委负责职!责范围?内建设项目的施工】图设计文《件审:查工:作的:监督管?理 :   上》海综:合保税区管委会、化!学工业区管》委会:、临港产《业区管委《会、:长兴岛开发建设管】委会、虹桥》商务区管委会等【市政府批准》设立的?机,构(以?。下简:称,特定地区管》委会)?依据相关规》定负责职《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!施工:。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!的监督管理》   第四条】(审查规定)施【工图设计文件—须经审查《机构审查施工图设】计文件未《经审查合格的建设】及施工单位不得使】用市、区(县)建设!。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!。发施工许《可证 》  :第五条?(机构认定》)市建设交通—委按:照国家确定》的,审查机构《条件结合《。。本市建设规模、【投资性质认定相应数!量的审查机构—颁,发上海?市建设工程施—工图设计文》件审:查机构认定书(以】下简称认定书—)并向社《会,。公布认定书有效期】为,二年 》  认?定书有效《期满60日前审查机!构向:。。市建设交通委提出】重新认?定,申请对?在资格认定有—效期内遵守有关【法律、?法规、规《章、技?术标准?信用档案中无—不良行为《记,录且专业《技,术人员满足认—定标准要求的—企业经?市建设交《通委审查同意可延】续有效期2年—   认定书有!效期届满仍未提【出,延续的自《动失效   】第,。六条(业务范围)】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!范围分两《类一类机构承接【。建筑工程施工图【审,查的业?务范围不受限制;二!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!。及以下建筑工程的】施工图审查  ! 承担超《限高:层,建筑工程施》工图审查的审—查机构除具备—施工图设计文—件审查?管理办法规定—的条件外还应当具】有主持过超限—高层建筑工程或【者1:00米?以上建筑工程结构】专业设计的》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!   第七条(!审查收费)审查机】构不以营利》为目的?审查机构收》费应当严《格按照本市规定的】收费标准执行 】   ?第八条(《利害关?系)审查机构不得】与所审查项目的【建设单位、勘—察设:计企业有隶属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】关系:   第九【条(档案管理—)审查机构应—当对所审查的建设】工,程项目建立》完整的档案档案【资料:。包括审查记录和审】查合格书等审查资料!   第十【条(诚?信手:册)本市对审查【机构和审查人员实行!诚信手册(电子版)!管理:制度:由取得认定资—格的审查机构和符合!要求的审查人员【向市:审查中心办理—诚信:手册:诚信手?册记录审查》机构和人员的审查业!绩,、良好?和,不良记?录,、,培训教育等情况申】请资格?认,定和延续时注—。册人员及其》工程:业绩将?。实行公示制度 】   审查机—构,和,。人员终止从事审【查工作的其所在【。审查机?构应:当及时?向市审查中心上报并!由相关部《门关闭电子版诚信手!册  》 第十一条(人员要!求):审,查人员?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!从事施工《图设计文件审查工】作各专业《审查:。人员配置应与审查机!构承接的任务—量相匹配  】 已实行执》业注:。册制度的专职—审查人员《其,执业注册关系应【当注册到该审—。查,机构并不得》同,时从事勘《察设计?工作   【。审查机构各专业专】职,审查人员《不得低于《该专业审查》人员总数的50【%;专职审查人员】每年度审《查建筑面积不得低于!当年该审《查机构同专业—。总,审查建筑面积的5】。。0,%   兼职】从事审查《工,作的:注册人员应当—与审查机构》签订至?少,一年以上的聘用合】同并报市审查中心】。备案兼职审》查,人员不得《审,。查与本?人有利?害关系的企业完成的!施工图 《 ,   ?第十二条(人员培】训)从事《施工图设计》文件审查工作的【人员应当参加技术培!训并考试合》格已实行执业注【册制度的《审查:人,员每年培《。训时间不少于—5学时、未实行执】业注册制度的—审查人员每年培训】时,间不少于40—学,时 :   已实—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!查人员应当参加【由建设部组织的继】续教育  【 第十三条(业务确!定)建设《单位在电子信息平台!上从符合条件的审】查机构中随》。机抽取两家》审查机构并从中选定!一家审查机》构承担施工图—设计文件审查—工作  — 第十四条(合同备!案)审查机》构确定后建设单【位应当?与审查机《构签订施工图—设计文件审查合同】提,。倡使用本市制定的】审查:合同示范《文本 》 , 审查?合同应?当按规定进行备案 !   第十—五条(审查时限)】审查机构收到—完整的施工图设【。。。计文件后应当在2】0个工作日内—完成审查工作—。   第十六】条,。(,审查内容)审查机构!应,当对:。施工图?设计文件审查下列】内容: ?  (一)是否符合!工程建设强制性【标准; — , ,(二)地基》基础和?主体结?构的安全性; 【 :  (三)勘察设计!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!以及相关人员是【。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!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!字; 》  (四)相关【部门提出的》审批或征询意见在】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!落实情况; 【  : (五)其他按规定!应当审查的内容【。  《 第十七《条(人员签字)审查!人员必?。。须根据国《家和本市的》法律、法规、技【。术规范?进行审查并在相关的!审查文件上签字不】得由:他人:代替 ?  ? 审查人员对—审,查,过程的?原始记录、审查意见!书、:合格书?等资料的《真实性负责审—查人员?在上述资《料中的?签,字应当一《致   —第十八?。。条(审查结果处理)!审查机?构对施工《图设:计文件进行审查后应!当根据下列》情况:分别:作出处理  】 (一)审》查合格的审查—机构应当向建设单】位出具?审查合格书》并将经审查》机构盖章《的全套施工图—交还建设单位审【查合格书应》当有各专业的—审查人员签》字,经法定代表》人签发并加盖审查】机构公?章审查机构应当【。将,审查情况报市—审查中心、区—(县)建设交—通委和特定》地区管委会备案【 ,  ?。 (二)审查不合格!的审查机《构应:当将施工图退—建,设单位并书面—说明不?合格原因并将审查】中发现的建设单位】、勘察设计单位和】。注册执业人员违反】法律、法规和工程】建设强制性标准【的问题报市审查中】心、区(县)建设交!通委和特定地区【管委会?   》建设单位对审查【机构审查提出的【修改意见无异—议的应当要求原勘】察设:计单位进行》。修改并将修改—后的:施工图设计文件报】。。原,审,查机构重新》审查;有异》议的:建设单位可》以向市审查中心申】请组织复审》   第十九条!(施工图修改)任】何单位或者个人【不得擅自修改审查通!过的施工图》   凡涉【及,第十七?条规定的审查内容确!需修改的应当将【修改后的施工图【送原审查机构重【新审查 《   第二—十条(监督检—查):市建:设行政管理》部门应当加强对审查!机,构,和审查人员的动态监!。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审!查机构进行抽查【或实地核查受理【关于施工图审查工】作中违法、违—规行:为,的举报和投诉—并依法?对建设工程参与各】方的违法、违规行】为进行处罚处—罚记录记入诚信手】册并作为资格认定或!延续的依据 —  ? 建设行政》管理部?门履行监督检—查职责时有权采【取下列措《施, ?  (一)要—求被检查的》审查机构提》供认定?书、:注册人员证书—、执业印章、—审查意见、设计【文件(?图纸);   !(二)进入审查【机构进行检查查阅】相,关资料; 【  (三)纠正违】反有关法《。律、法规和本细【则,及有关?规范和标准的行为】   》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!审图进行监督检【查时:应当将监督检—查情:况和处?理结果予以记录由】监督检查《人员:签字后归档 —   检查时应】当有两名《以,上监督?检,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!法证件   监!督检查不得妨碍审查!机构正常的经营【活,动不得谋《取非法利益 【 , , 审查机构》及相关人员》对依法进行的监【督检查应当协助与】配合不得拒绝—。或者阻?挠   第【二十一条《。(责令改正》)审查机构有下【。列行为之一的—由市审查《中心:、区(县)建设交通!委和特定地区管委会!责令改正 【 ,。 (一)审查人【员未达到技术—培训和继《续教育?。规定学时的; 【 :  (二)》配备人员达不到【。有关:规定要求的》;,。   (—三)审查合同—未按规定备案的; !   (四)不】按,规定收?。取审查费用的; !。   (五)非直】接审查?人员在审查意见书等!审查资?料上签字的》;  》 (:六)超出认》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!。。审查的; 【  (七)在审查中!存在:错审、漏审》强制性条文》情况的?;, :   (八)未【。按规:定,在审查合格书、审查!意见单和施》工图上签字盖章【;  》 (九)施工图审查!完,成后未按规》定进行备案的; 】。   (十)【审查机构与》所审项目的建—设单位、勘察设计企!业,有直接?利害关系或其—。他关系可《能影响公正》审图:的; 》。  (?十一)未按规定【上报审查《过程中?发现:的违法违规行为的】 :   审查机构有】前,。款第(二)》、,(四)、(五)、(!六)、(七)、(】八)、(十)、(】十一)项行为之一的!在责:令改正?期间市?建设:。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暂!停其承?接审查业务》   第—二十二?条(撤销认定)审查!机构有下《列,行为之?一情节严《重的由市建设交通委!撤销对审查机—构的认定   !(,一)超出认定的范围!从,事施工图审查—的;   (】二)使用不符合【条件审查人员—的;:   》(三)未按》规,定上报审查过程【中发:现的违法违》规行为的; 】。 , ,(四)未按规定在审!查合格?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!章的;? ?  (五)未按规】定的审查内容—进行审查的; 】   (六)出具】虚假审查合格书【的   —撤销认定后原审查】机构法定代》表人3年内》不得从事与》。施工图审查相—关的业务  】 第二十三条审查】机构有违反其—他法律、《法规和规章规—定行为的依据—相关法律、法规和】规章进?行处理   】第二十?四条(信息化管理)!市,建设行?政管理部门》应,加,快全市?。设计文?件审查信息系统建设!建立设计文件审查】管理服务信》息平:。。台积极推进网上审批!工作并做好与区县】审批平台对》接及其他相关信【。息平台的信》息互:通,和数据共享  !。 市:审查中心应》及时将施工图—设计文?件审查过程中—及,行政检查过程中发现!的各类违法》违规行为数》据对外公布并做【好相关数据的—统计、分析》工,作实现动态》管理  — ,第二十五《条,。(解释部门)本【规定:由市建设交》通委负责解释—  《 第二十六条—(施行日期)本【规定:自发布之日起—实施有效期5年原】上海市建设工程施】工图设计文件审【查管理若干规定(沪!建建(?2005)》249号)同时废】止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