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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》市建设?。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!审,查管:理规定 上海【市城乡建设和交通】。委员会 》关于发?。布上海市建设工程】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!管理:规,定的通知 沪【建交〔?2,011〕4》。80号 《各有关单《位  《 上海?市建设?工程施工图设—计文件审查管—理规定已由上海【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!员会:主任办公室会议【审核通过现予—以发布请遵照—执行 二○一—一年七月十七日 】。  :第一条(目的依据)!为进一?步加强?对本市?建设:。工程施工图设计文】件审查?工作的管理根—据建设部《房屋建筑和》市政基础《设施工程施》工图设计《文件审查管理办法(!以下简称《施工图设《计文件审查管理办】法)和本市建—设工程行政》审批管理程序改【革的相关要求制定本!规,定 :  : 第二条(适—用,范围)?凡在:本市行?政区:域内从事《建,设工程施工》图设计?文件审查和实施监】督管:理的必须遵守本【规定:  ? 前款所称》。建设工程是指房【屋,。建筑:工程和市《政基础设施工程 】   第三条(】职,责分:工)上海市城乡建】设和:交通委员《会(以下简》。称市:。。建设交通委)—是本市施工图设计文!件审查管理》工,作的:行政:。管理部?。。门,上海:市建设工程设计【文件审查管理—事务:中心(以下简称市审!查中心)负责本【市,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!工,。作,及施:工图文件《。审,查机构(《以下:简称“审查机构【”)、审查人员的日!常监督?管理同时对》区,(县)施工图设【计文件审查工—作进行?。业务指导市建筑建】材业管理《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!。实施本办法  ! 各区?(县)建设交通委】负责职责范围内【建设项目的施工图】设计文件审》查工:作的监督管理 !  上海综》合保税区管委会【、化学工业区管委】会、临?港产业区管委会、长!。兴岛开发《建设管委会、—。。。虹桥商务区管委【会等市政府批准设】立的机构(以—。下简称特定地—区管委会)》。依据相关规定负责职!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!施工图设计文件审】查工作的监督管理】   第四条】(审查规定)施【。工,。图设计文件须经审】查机构审《查施工图设计文【件未:经审查合格的—建设:及施:工,单位:不得使用市》、区:(县:)建设行政管理【部门:不予颁发施工许【。可证   【第五条?(,机,构认定?)市建?设,交,通委按照国家确【定的审查机》构条:件,结合本市建设—规模、投资性质认定!相,应数:量的审查机构颁【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施!工图设计文件—审查:机构认?定书(以下简称认】定书)?并向社会公》布认定书有效—期为二年《   认定书】有,效期:满60日前审查机】构向:市建设交通委提【出,重新认定申请对在】。资格认?定有效期内遵守有】。关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、技《术标准?信用档案中》无不良行《为,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!满,足认定标准》要求的?企业经?市建设交通委审查同!意可延续《有效期2年 】  认定书有—效期届满仍》未提出延续的—自动失效   !第六条(业务范围)!审查机构按》承接业务范》围分两类一类机构】承接建筑《。工程施工图审查的】业务范围不受限制;!二类机?构可以承《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!程的施工图审查【   承担超】限高层建筑工程【施工图审《查的审查机构除【具,备,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!管理办法规定的【条件外还《应当:具有主持过》超限高层《建筑工程或者100!米以上建筑》工程结构专业设【计的审?查人员不《少于3人《 ,   第七—条(:审,查收费?)审查?机构不以《营利为目的审查机】。构收:费应当严格按—照本市规《定的收费标准执行】   》第,八条(利害关系【)审查机构》不得与所审查—项目的建设》单位、勘察设—计企业有隶属—关系或者《其他利害关系—   第九条】(档案管《理)审查机构应【。。当对所审查的建设工!程项目建立完整的档!案档案?资料包括审》查记录和审》查合格书等审查资】料 ?   ?第十条(诚》信手册)本市—对审查机《。构和:审查:。人员实行诚信—手,册(电子版)管理制!度由取得《。认定资?格,。的,审查机构和符合【要求的审查人员【向市审查中心办【理诚信手册诚—信手册记录审查机构!和人员?的审查业绩、—良好和不良记—录、培?训教育等《情况申请资格认定和!。延续时注册人员及其!。工程业绩将实行公示!制度   审查!机,构和人员终止从事】审查:工作的其所在审查】机,构应当及《时向市?审查中?心上报?并由相关部门关闭电!子版诚信手册 【   第》十一条?(人员要求)审查人!员只能在一个审【查机构从事施工【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!各专:业审查人员配置【应与审查机构承【接,的任务量相匹—配 ? ,  已实行执业注册!制度的专职审查人】员其执业注册关【系应当注册到该审】查机构?。并不得同时从事【。勘察设计工作 !  审查《机构各专业专职审查!人员不得《低于该专业审查人员!总,数的50%;专职审!查人:员每年度《审查建筑《面积:。不得低于当年—该,审查机?构同专?业总审查建筑面【积,的,50% —  :兼职:从事审查工作的注】册人员应《当与审查《。机构签订至少一年以!上的聘?用合同并报市—审查中心备》案兼职审查人员不得!审查与?本人:有利害关系的—企业完成的》施工图   】。第十:二条(人员培训)】从事施工图设计【文件:审查工作的》人员应?当参加技术培—训并考试《合格已?实行执业注》册制度的审查人【员每年培《训时间不《。少于:5学时、未实行执】。业注册制度的审【查人员每年培训【时间不少于4—0学时 《。   已实行执业!注册:制度的审查》人员应当参加—由建设部组织的继续!教育 《   第十三条(】业务确定)建设单】位在电子信息平台上!从符合条件的—审查机构《中随机?抽取两家审》查机:构并从中《选定一?家审查机构承担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!工,。作,  《 ,第十四条(合同备】案):审查机构《确定后建设单位【应当与审查》机,构签订施工图设计】文件审查合同提【倡使:用本市制定》的,审查合同示范文本 !   审》查合同应当按规【定进行备案 】  第十《五,条(审查时》限)审查机》构收到完整的—施,。。工图设计文》件后应当在20个工!作日内完《成审查工作 —。   第十六条】(审查内《容)审?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!设计文件《。审查下列内容 【  ? (一)《是否符合工程建【设强制?性标准; —。   (二)地基】基础:和主体结构的安【全性;? ?  (三)勘察设】计企业和注册—执业人员以及相关】人员是否按》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!相应的图《章和签字;》   (四)】。相关部门提出的审】批,或征询意见在施工】图设计文件中的【落,实情况;《   (五)】其他按规定应当审查!的内容  【 第:十七:条(人员《签字)审《。查人员必须》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法!律、法规《、技:术规范进行审查并】在相关的审》查文:件上签字不得由【他人代?替 :   审》查人员对审》。查,过程的?原始记录《、审查意见书、合格!书等资?料的真实性负—责审查人员在上述资!料中的签字应当一】致,   第—十八条(审查结果处!理):审查:机构: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!行审查后《应当根据下》。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! ?  (一)审—查合格?的审查机构》应当向建设》单位:出具审查合格书【并将:经审查机构盖章的】。全套施工图交还建】设单位审查》合,格书应当有》各专业?的审查人员签字【经法定代表人—签发并?加盖审?查机构公章审查机】构应当将审查情况】报市审查中》心,、区(?县):建设交通《。委和特定地》区管委?会备案? ?  (二)审查不】合,格的审查机构—应,当将施?工图退建设单位并】书面说明不合格【原因并将审查中发现!的建设单位、—勘察设计单》位和注?册,执业人员违反法【律、法?。规和工程建设强制】性标准的问题—报市审查中心、区】(县)建《设交:通,委和:特,。定地区管委会 】   建《设单位对审查机构审!查提出?。的修:改,意见无异议的应当要!求原勘察《设计单位进行修【。改并将修《改后的施《工图设计《。文件报原审查机构重!新审查;有异议的建!设单位可《以向市审查中—心申请?组织复审《 ?  第?。十九:条(施工图修—改)任?何单位或者个人【不得擅自修改审查】。通过:的施工图 》   凡涉及第十!七条规定的》审查:内容确需修改的应当!将修改后的施工图】送原审?查机构重新审查 】  ? 第二?十条(?监督检查)市—。建设行?政管理部门应—当加强?对审:查机构和审查人员】的动态监管》定期或?不定期对审查—机构进行抽》查或实地核查受理】关于施工图审—查工作中违》法,、违规行为的举报和!投,诉并依法《对建设工程参与各】方的违法《、,违规行?为进行处《罚处罚记《录记入诚《信手册并作为资格】认,定,。或延续的依》据  》 建:设行政管理部门履行!。监督检查职责—时有权?采取下列措施—   》(一:),要求被检查的审查】机构:提供认定书、注【册人员证书》、执业印章、审查意!。见、设计文件(图纸!);   【(二)进入审查【机构进行检查查阅】相关:资料;?   》(三)纠正违反有】关法:律、:法规和本细》则及有关规范和标】准,的行为 《。   建设主【管部门依《法对审图进行监【督,检查时?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!和处理结果》予以记录由监督检】查人员签字后归【档 :   检》查,时应当有两名以【上监督检查人—员参加并出示执法】证件  — 监督检查不得妨碍!审查机构《正常的?经营活动不得谋取非!法利益 《  ? 审:查机构?及相:关人员对依法进【。行的监督检查应当】协助与?配合不得拒绝或【者阻挠   】第二十?一条(责令改正)】。审,查机构有下列行【。为之一的《由市审查中心—、,区(县)《建设交通委和特定】。地区管委会》责令改正 — ,  (一)审查人】员未:达到技?术培训和继续—教育规定学时—的; ?   (二)【配备人员达》不到有关规定—要求的;《 :   (《三)审查合同未按】规定备案的》;   (四】)不按规定收—取审查费《。用的; 《 ,   ?(五)非直接—审查人员《。在审查意见》书等审查《资料上签字的;【 :   (《六)超出认》定的范?围从事施工图—审查的; —。   (七)在审】查中存在错审、【漏审强制《性条文情况的—。; 《  (八)》未按规?定在审查《合格书、审查意【见单和施工》图上签字盖章—;  》 ,(九:)施工图审查完成】后未按规《定进行备案的; !。   (《十)审查机构与所】审项:目的建设单位、勘】察设计?企,业,有直接利害关—系或其他关》。系,可,能影响公正审—图的;  【 (十一)未按规】定上报审查过—程,中发:现的违法违规行【为的   审查!。机构有前款第—(二)、(四)、(!五):、(六)、(七【)、(八)》、(十)、(十一】)项行为之一的在责!令改正期间市—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!以暂停其承接—审,查业务?   》第,二,十二条(撤销—认定)审查机构有下!列,行为之一情》节严重的由市建设交!通委撤销对审查机】。构的:认定:   (—一)超出认定的范围!从事施工图审查的】;   (【二)使用《不,符合条件审查—人员的; —   (三)未按规!。定上报审查过程中】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!的;   (四!),未按规定在审查【合格:书和: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!;   —(五)未《。按规定的审查内【。容进行审查》的;  — (六)出具虚假审!查,。合格:。书的:   》撤销认定后原审【查机构法定代表人3!年,内不得从事与—施工图审查相关的业!务, :   第二十三【。条审查机《构有违反《其他法律、》法规:和规:章规定行为的—依据相关法律、法】规和规章《进行:处理  — 第二十四条(信息!化管理?)市建设行政管【理部:门应加快全市设计】文件审查信息系统】建设建?立,设计文件《。审查管理服》务信息?平台积极推进网上】审批工作并做好【与区:县,。审批平台对接及其他!相,关信:。息平台的信息—互通和数据共享 !   市《审查中心应》及时将?施工图设计》文件审?查过程?中及:行政检?查过程中发现—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!数据对外《公布并?做好:相关数据的统计、分!析工作实现动态【管理:   第二【十五条(解释—。部门)本规定由市】建设交通委负责【解释 《 ,  第二十》六条(施行日期【)本规定自发布之日!。起实施有效期—5年原上海市建设】工程:。施工图设计》文件:审查管理《若干规?定(沪建建(—2005)》249?号)同时废止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