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!。 济南市建筑工】程安全?防护、文明施—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! : 第一《条 为加《强,。。建,。筑工程安全生产、文!明施工?管理:改善施工从业人员】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!防止施工安》全事故发生根—据建设工程》安全生产管》理,。条,例及建设部建筑【。工程安全防护、文明!施工措施费》用及使用管》理规定等《法规、规《定结:合,本市实?际制定本规定— ? : 第《。二条 本规定适应】于本市区域内各类新!建、扩建、改建的房!屋建筑工《程(包括《与其配套的线路【管道和设备》安装:工程装饰《工程)、《市政:基础设施工》程和拆除工程 ! ? 第?三条 本规》定所称安全防护【、文:明施工措施》费,用,是指按照建》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!(JGJ 5—9-99)》建筑施工现》场环境与卫生标准】(JGJ 146-!2004)》和有关规定购—置和更新安全防护】用具及设施》改善安全生》产条件和《作业环境等所需要】的费用 —     建—筑工程采用新材【料、新工艺》所用的?特,殊的安全防护措【施及危险《性,较大:工程其实际支出费】用超出本《规定的安全防护费】用的部分由施工【单位列出施工安全】措施项目费用清单经!。工程建设、监—理单:位核实后报市工程造!价管理?。机构:核定作为工程结算】依据    ! 建设单位对建筑工!程安全防护》、文明施工措—施有其它要求的所】发生的费用》一并计入安全防【。护、文明《施工措施费》 — 第四条 安全!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!费由以下内容—组成:     (!一)安?。全施工费; 【   《  (二)环境【保,护费;   !  :(三)文明施工【费; —    (四)临】时设施费;具体费】用项:目组成执行》“山东省《建设工程安全—、文明?施工费用项目组成】” (鲁标定—字[2?005]15—号,)的规定 — —第五条 建》设单位、设计单位】在编制工程概(预)!算时应?。当依据工程造价管理!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!合理确?定工程安《全防:护、文明施》工措施?费用: 】第,六条 建筑工程安】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!施费按?照山东省建筑工程费!用,及计算规则、—关于发布建安工程】规费的通知(济【建标字[2005]!2,。号文)的规》。。定计取 】 ?第七:条 依法《进,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!招标方或具有资质】的,中介机构编制—招,标文件时应当按照】有关规定并结—合工程实《际单独列《。。出,安全防护《、文明施工》措施项目清单 【     投】标方应当《根据:现,行标准规《范结合工程特点、工!期进度和作业环【。。境,。要求在?施工组织设计文件】中制定?相应的安全》防护、文明施工措】施并:按照招标文件要求】结,合自身的施工技术】水平:、管理水平对—工程:安,全,防护、文明》施工:措施项?目单独报价投—标方安全防护、文】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!得低于依据》。工程造?价,管理机构《。测,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!的,数额: 】。 第八条《 ,建设单位《与施工单位在施【工,合同中应对安全防护!、文:明施工措施总费【用以:及费用?预付、支付计—划、使用要》求,、,调,。整方式等条款予以明!确施工合同未作【约定或?约定不?明,的合:同工期在《一年以?内的建设单》位,。在开工前应预付【安,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!施费的60%;合同!工期在一年以—上的开?工前应预付5—0%主体结构完成】。一半时再支付2【0%~30%其【余,部分装饰《装修施工《前,付清 — : 第?九条 建设单位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!本规定?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!。。安全防护《、文明措施费用并】督促施工《单位落实安全防护】、文:明施工措施 —。 , 第十条! 实行工程总承包】的安全防《护、文明施》工措施?费用由?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!安,全防护、文》明施工?。措施:由分:包单位实施的—总承包单位应及时支!付所需费用其支付的!。费用数额、》支,付方式和使用要求应!在总、分包合同【中予:以约定 【 第十一【。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!取建筑工程》施工许可证时应将】施工合同约定的安全!防护、文明施工【措施费用支》付计划?作为保证安全—施工的具体》措,施提交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未提交的!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不?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! 《 第十二—条 工程《。监理单位应当对施】工单位落实安全防】护、文明施工措【施情况进行现场【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!落实的安全》防护、文明施工措】施监理人员应—当及时审查》并,签认所?发生的费用监理【单,位发现施工单位【未落实施《工组织?设计及专项施工【方,案,中安全防护和文【明施工措施的有【权责令其立即整【改对施工单位—拒不整改或未—按要求完《成整改?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!及时向?建,设单:位和建设行》政,主管部门报告必【要时责令其暂停【施工 】 :第,十三条 施工单位】应当加强建筑工程安!全生产、《文明施工的管理购置!使用符合国家、行业!标准的安全防护用】品用具确保》安,全防护、《文明施工措》施费:专款:。专,用在财?务管理中《单独列出安全防【护、:文,明,施,工措施?项目费用清单—备查施工单》位安全生《产管理机《构和:专职安全生》产管: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!程安全?防护、文明施工措】施,的组: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!检查:并有权向建设主【管部门反映情况【     】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!筑,工程安全《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!费用的使用负总【责总承包单位应【当,按,。照本:规定或合同约定【。及时向分《包单位支付安全【防,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!用总承包《单位:不按规定或合同约定!支付费用造》成分包单《位不能及时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!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!包单位负主》要,责任 ?。 【第十:。四条 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!现行标准《规,。范对施工现场安【全防护、《文明施工措施落实】情况进行监督检【查并:对建:设单:位支付?及施工单《位使用安全防护、文!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!。进行监督具体监督检!查工:作分别由《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!理机构、拆迁管理】部门:和市政公《用管理机《构(:简称监督《机构)?实施 — ? ,第十五条《 建设单位未按【本,。。。规定支付安全—防,护、:。文明施工《措,施费:用,的由建?设行政主管》部门依据《建设工程安全—生,产管:。理条例第五》十四条规定责令【限,期整改;逾期未改】正的责令该建设【工程停止施工 ! 第十【六条 监理单位未】按本:。规,定对施?工,单位安全防护、文】明施工措《施进:行监理的《责令限期改正造成】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!有关法律《、法规规定依法追】究责任 ! 第十《七条 施《工单位挪用、—挤占安全防护、文明!施工措?施,费用的由建设—。行政主管部门会【同综合行政》执,。法部门依据建设工】。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!第六:十三条?。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!处挪用?。。费用2?0%以上50%以】下,的罚:款;造成损失的依】法承担?。赔偿责任 【 : 第十八条 】施,工单位的安》全防护?用具、机械设备【、施:工机具及配件在【进入施工现场—前未经查验》或,者查:验不:合格即投入使—用的:。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会同综?合行政?执,法部门依据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!理条例第六》十五条规定》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未改正?。的责令停业整顿并】处10万以上30】。万元:以下的?罚款;情节严重的降!。低资质?等级直?至吊销资质证书;】造成重?大安全事故构成【犯,。罪的对直接》责任人?员依照?刑,法有关规定追究刑】事责任;造成损失】的依法承担赔偿【责任 》。 : 第《。十九条 施工单位】达不:到建筑?工程:安全生产文明—施工管理规定—要求的监督机构有权!责令其限期整—改并对?整改情况进行复查】;复查仍达不—到要求?的责令停工整改记】入企:业不:良行:为档案建设单位并可!依据:合同约定追究—其违约责任 — , , 第二十条! 建设行政》主管:部门及?。监督机构的》工作人?员有: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其所在单位或者上】级主管机关给予【行政处?。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。。照刑:法有关规定追—究刑事责任 【    》 (一)对没—有提交安全防护【、文明施工措施【。费用支?付计划的工》程颁发施工》许可证的《;  —   (二)发【现违法行为》不予查处的; 】     (三)!不依法履行监—督管:理职责的其他行【。为 : — 第二?十一:。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解释 》 第二》十二:条 本?规定:自2005年12】。月1日施行 ! 二〇〇五年十】月十三日 》  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