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济南!市建筑工《程安全防护、文【明施: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! 第一—条 为?加强建筑工》程安全生产、—文明施工管》。理改善施工从业【人员作业《。条,件,和生活环境防—止施工安全事故【发生根?据建设?工程安全生产—管,理条例及建设部建筑!。。工程安全防》。护、文明施工—措施费用《及使用管理规—定等法规、规定【结合: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! 】第二条 本规定【适应于本市区域内各!类新建、扩建—、改建的房屋—建筑工?程(包括与其配套的!线路管道和设备安】装工程装饰工程)、!。。市政基础设施—工程和拆除工程【 — 第三条 本规】定所称?安全防?护、文明施工措【施费用是指按照建】。。筑施工安全检查【标准(JGJ 5】9-99)》建筑施工现场—环境:与卫生?标准(JG》J 146-—2,。004)和有关规】定购置和更新安全】防护用具及设施【改善安全生产—条件和?作,业环境等所》。需要的?费用 《    》 建筑工程采用【新,材料、新工艺所用】的特殊?的安全?防护措施及危险性】较大:工程其?。实际支出费用超出本!规定的安全防护费】用,的部分由施工单位列!出,施工安全措施项目费!用清单?经工程建设、监理单!位核实后《报市工程造价管理机!构核定?作为:工程结算依据 】     建设单!位,对建筑工程安全【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!。有其它要《求,的所发生的费用一】并计入安全防—护、文明《施工措施费 — 》。 第四条 【安全防护、文—明施:工措施费由以下内容!组成 《  ?  :。 ,。(一)安全施工【费;  【   (《二)环?境保护费; 】     》(三)文明施—工费;?。 ?     (四)临!时,设施费;具体费【用项目组成》执行“?山东省建设工程安】全、文明施工费【用,项,目组:成” ?(鲁标定《字[20《0,5]:15号)的规—定 【 第五《条 建设《。单位、设计单位在编!制工程概(预)【算时应当依据工程】造,。价,管理机构测定—的,相应费?率合理?。确,定工程安全》防护:。、文明施工》措施费用 ! 第六条 【建筑工程安》全防护、文明—施工措施费》。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!费用及计算规则、关!于发布建安工—程规:费的通?知(济?建,标,字[2005]2】号,文)的规定计取 】。 ? , ?第七条 依法—进行工程招》投,标,的项目招标方—或具有资质的中介】机构编制招标文件】时,应当:按照有关规定并结】合工:。程实际单独列出【安全防护、文—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!     投!标方应当根据现行】标准规范《结合工程特点、工】期进度和作业环境】要求在施工组织设】计文件中《制定相应的安全【防护、文明施工措】施并:。按,照招标文件》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!技术:水平、管理》水平对工程安全防】护、文明施工措施项!目,单独报?价,投标方安《全防护、《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!不,。得低于依据工程【造价管理《机构测定《费,率计算?所需费用《的数额 《 】第八:。条 建设单》位与施工单》位在施?工合同中应》对,安全防护、文明【施工措?施总费用以及费用预!付、支付计划—、使用要求、调【整方:式等:条款予以明确施工合!同未作?约定或?约,定不明的合》同工期?在一年以内的建设】单位在开《工前应?预付安全防》护、文明施工—措施费的60%【。。;合同?工期在一年以—上的开工前应预付5!0%主体结》构完成一半时—再支付20%~【30%其余部分【装,饰装修施工前付清 ! ? 第》九条 建设单—位,应当按?。照合同约定》或本规?定及时向《施工单位支付安全】防护、文明》措施费用《。并督促施工单位【落实:安全防护、文明施】工,措施 ! 第十条 实行【工程总承包的安【。全防护、文明施工】措施费用由总—承包单位《统,一管理安《全防护、文明—。。施,工措施由《分包单位《实施的总承包单【位应及时《。支付所需费》用其支付的费用数额!、,支付方式《和使用?要求应在总、分【包合:同中:予以约定 ! 第十》一条 建设》单位: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!工许可证时应—将施工合同约定【的安全防护》、文明施工措施【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!证安全施《工的具体措施提交建!设行政主《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!行政:。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!工许可证《 《 : 第?十二条?。 工程监理单位【应当对施工单—位落实安全防—护、文明施工措【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!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!的安全防护》、文明?施工措施监理人员应!当及时审查并签认】所发生的费用—监理单位发现施【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!织设计及专项—施,工方案中安全防【护和文?明施:工措施的有权—责令其立即整改【对施工单《位拒不?整改或未按》要求完成整改—的工程监理》单位应当及时—向,建设单位和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!告必: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! 】第十三条 》施工单位《应当加强建筑工程】安全生产、文—明施:工的管理购置使用符!合国家、行业标【准的安全防》护用:品用具确保安—全防护、《。文明施工措施费【专款:专用在?财务管理《中单独列出安全【防护、文明施工【措,。施项目费用清单【备查施工单位—安全生产管》理机构?和,。专,职安:全生产管理人员负】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!护、文明《施工措施的组织【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!查并有权向建设【主,管部门反《映情况  】   工程》总承包单《位对建?筑工程安全》。防护、文《明施工措施费用的】使用负总责总承包】单位应当《按照本规定或合同】约定:及时向?分包单位支付安【全防护、文明施工】措,施,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!规,定或合同约定支付费!用造成分包单位不】能及时落《实安全防《护,措施导致发生事故】的由总承《包单位负主要责【任 : : 第十【四,。条, 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按照》现,行标:准规范对施工现【场安全防护》、文明施工措—施,落实情况进行监【督检查并《对建设单位支付【及施:工单位使用安全防】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!用,情,况进:行监督具体》监督检查工作分别由!建筑工程安》全监:督管理机构、—拆迁管?。理部:门和市政公》。用管理?机,构(简称监督—机,构):实施 【 , 第十《五,条 建设单位—未按本规定支付安】全防护?、文明施《工措施费用》的由建设行政主【。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!安全生产管理条【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!令限期整改;逾期未!改正的责令》该建设工程》。停止施工 ! , , 第十六《条 监理单位未按本!规,定对:施,工单位安全防护、文!明施:工措施进《行监:。理,的责令?限期改正《造成生产《安全事故的依照【有关法律《、法规规定依法追究!责任 》 ? , 第十七条》。 施工单《位挪用、挤占—安全防?护、:文明施?工措施费用的—由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会同【。综合行政执法—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!。全生产?管理:条例第?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!期整改并《处挪用费用20%以!上,50%以下的罚款;!造成:损失的依法承担【赔偿责任 ! 第十八—条 施?工单位的《安全:。防护用具、机—械设备、施》工机具及配件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!经查验或者查—验不合格《即投入使《用的由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】依据建设工程—安全生产管理—。条例第六十》五条规定责令限期改!正;逾期《未改正?的责令?停,业整顿并处》1,。。0万以上《。30万元以下—的罚款;情节严【重的降低资质等【级直至吊销资—质证书;造成重【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!的对直接责任人员】依照刑?法有关规《定,追究刑事责》任;造成损失的依法!承担赔偿责任 ! 《 第十九条 施工】单位达不到建筑【工程安全生产文【。明施工管理规—定要:求的监督机》构有权责令其限期】整改并对整改情【况进行复查;复【查仍达不到》要求:的责令停工整改记入!企业不?良行为档案建—设单位并可依据合同!约定追究其》违约责任《 : 第二十!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及监督机构—的工作人员有下【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!在,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!关给予行政处分【;构:成犯罪的依》照刑法?有关规定《追究刑事《责任 《     (一)!对没:有提交安全防护【、文明?。施工措施《费,用支付计《划的工程颁发施【。工许可证的; ! ,    《。(二)发现》违法行为不予—查处的; 》   》。  (三)不依【。法履行监《督管: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! 第】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!市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负责解》释 ? : 第?二十二?。条 本规定自20】。。05年12月1日施!行 》 二〇〇》。。五年十月《十三:日  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