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! 济南市建筑工程】安,全,防护、?文明施工措施费【用,管理规定《 , 第一条— 为加强《建筑工?程安全生产、—文明施工管理改【善施工?从业人员作业—条件和生《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!事故发生《。根据:建设工程安全生产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!筑工程安全防护、】。文明施工措施费【用及:使用管?理规定等法》规、规定结》。合本市实际制定本】规定 ! ,第二条 本规定适】应于本市区域内各类!新,建、扩建、改建的】房屋建筑工》程,(包括与其配套的】线路:管道和设备安装【工程装?饰,。。工程:)、市政基础设【施工程?和拆:除工程 】 第《三条 本《规定所称安全防护、!文,明施工措施费用是】指按:照,建筑施工安》全检查标《准(JGJ 59】-99)建筑施工】现场环境与卫—生标准(JG—J 146》-20?04)和有》关规定购置和更新安!全防护?用具及设施》改善安全生》产条件和《作业:环,境等所需要的费用 ! ,     —建筑工程采用新【材料、新工艺所用的!特殊的安全防—护措施及危险性较大!工程其实际支—出费:用超:出,本规定的《安全防护费》用,的部分由施工单【位,列出施工安全措施项!目费用清单经工【程建设、监理单位核!实后报市工程—。造价管?。理机构核定作为【工程结算依》据  —   建设》单位对?建筑工?程安全防护、文明】施工措施有其—它要求?的,所发: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安!。全,防护、文《明,施工措施费 ! 《第四:条 安全防—护、文?明施工措《施,费由以下内容组成】 《 ,  : (一)安》全施工费; 】     》(二)环境保—护,费; —。    (三)文明!施工:费; ? ,     —(四:)临时?设施费;具体—费用项目组成执【行“山?东省建?设,工程安全、文明【施工费用项目组成”! (鲁标《定字[200—。5]:15号)的规定 】 — 第五条 建—设单:位、设?计单位在编制工程】。概(:。预):算时应当依据工程】造价管理机构测定】的相应费率》合,理确定?工程安全防护、文明!施工:措,施费用 【 第六条【 建筑工程安全防】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!按照山?东省建筑工程费【用及计算规则、【关于发布建安工【程规费的《通知:(济建标《字[:。2,005]2》号文)?的规:。定计取? — 第七条 依法】进行工程《。招投标的《项,。目招标方或具有【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!招标文件时应当按】照有:关规定并结合工程】实际单独列出安【全防护、文明施【工措:施项目清单 】  :   ?投标方应当根据现】行标准?规范结合工程特点】、工期进度》和作业环境要—求在施?工组织设计文件中】制定相应的安全【防护、文明施工措】施,并按照招标文件【要求:结,合自身的施工技术】水平、?管理水平对工—程安全防护》、文明?施工:措施项目单独—报价投标《方安全防护、文【明施:。工措施的报价不【得低于依据工程造价!管理:机构测?定费率计算所需【费用的数额》 】 第:八条:。 建设?单位与施工单—位在施工《合,同中:应,对,安全防护、文—明施工?措施总费用以及费】。用预付、支付—计划、使用要求【、调整方《式等条款予》。以,明确施工合同未作约!定或约定不》明的合同工期—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!。。位在开工前应预付】安全防护、文明【施工措施费的—。60%;合》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!开工:前应预?付50%《。。主体结构《完成一半时再—支,付20?%,~,30%其《余部分装饰装修【施工前付《清 ?。 , , 第九条 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】合同约定或本—规定及时《向施工单位支付安】全防护、文明措【施费用并督促—。施工单?位落实安全防—护、文明施工—措施 ? 》。 第十条 —实行工程总承包【的,安全防护、》文明施工措施—费用由总承》包单位统一管—理安全防护、文明施!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!施的总承包单位应及!时支付所需费用【其支付的费用数额】、支付方《式,和,使用要求应在—总、分包合同中【予以约定 】 第十—一条 建《设单:位申请领取建筑【工程:施工许可证时应【将施工合《同约定的安全防【护、文明《。施,。工措施费用》。支付计划作》。为保证安全施工【。的具:体措施提交建设行】政主管部《门未提交的》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不予核发施】工许可证 】 第十二【条 工程监理—。单位:应当对施《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!、文明施工措—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!对施工单位已经【落实的安全防护【。、文明施工措施监】理人员应当及时审查!并签认所《发生的?。费用监理单位发现】施,工单位未落实—施工组织设计及专】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!护和文明《施工措施的有权【责令:其立即?整改对?施,工单位?拒不整改或未按要】求完成整《。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!当及时?向建设单位和建设】行政主管部》。门报告必《要时责令《其暂停施工 ! , 第《。十三条 施工单【位应:当加强建筑》工程:安全生产、文明施】工的管理购置—使用符合国家、行业!标准的安全防护【用品用具确》保安全?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!。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!理中:单独列出安全防护、!文明施工措施项【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!单,位安全生产管理【机构和?。专职安?全生产管理人员【负,责对建筑工》程,安全防护、文明施】工措施?的组织实施》进行现场《监督:检查并有权》向建设?主管部门反映情况】   —  工程总》承包单位对建筑【。工程安全防》护、文明施》工措施费《。用的使用负总责总】承包单位应当—。按照:本规定或合同约定】及时:向,分包单位支付安【全防护、文》明施工措施费用【总承包?单,。位不按?规定或合同》约定支?付费用造成分包【单位不能及时落【实安全防护措施【导致发生事》故的:由,。总承包?单位负主要责—任, — 第十《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按照现行】标准规范对》施工:现场安全防护、文】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!进行监督《。。检查:并对:建设单位支》付及:施工单位使用安全】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!费用情况《进,行监:督具体监督检查【工作分?别由建筑工程安全监!督管理?机构、?拆迁管理部门和市】政公用管理机构【(简称监督机构)】实施 】 第十五条 【建设单位未》按本规定支付—安全防护、文—明施工措施费用【的由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依据—建设工程安全生【产管理条例第—五十:。四条:规,定责令限期整改;】逾期未改《正的责?令该建设《工程停止《施工: ? ? , 第十六条 —监,理单位未《按本规?定对:施工单位《安全防护、》文明施工措》施进行监理的责【令限期改正》。。造成生产安全事【故的依照《有关法律《、法规规定依—法追究责任》 】第十七条 》施,工单:位挪:用,、挤占安全防护、文!明施工措施费—用的由建《设行政主管》。部门会同综合行政】执法部?门依据建《设工程安《全生产管理》条例第六十》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!改并处挪《用,费用2?0%以?上5:0,%,以下的罚《款;造成损》失的:。依,。法承担赔偿责任 】 第】十八条 施工单位的!安全防?护用具、机械设备】、施: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!施工现?。场前未经查》验或者查验不合【格即投入使用的由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!同综合行政》执法部门依据—建设工程《。安全生产管》理条例第六》十,五条规定《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未改正的《责,令停业整《顿并处?10万以上30万元!以,下的罚款;情节严】重的降低资》质等级直至吊—销资质证书》;造:成重大安《全,。事故构成《犯,罪的对直接责—任人员?依照刑法有关—规定追究刑事—责任;?造成损失的依—法承担赔偿责—任 》 : 第十九条— 施工单《。位达不到建》筑工程安全生产【文明施工管》。理规定要求》的监督机构有权责令!其限期?整改并对整改情【况进行复查;复查仍!达不到要求》的责:令停工整改记入【企业不良行》为档案建设》单位并可依据合同】约,定追究其违约—责任 《 ? 第二十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及监督机构的工作!人员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:由其所在《单位或者上级主管】机关给予行》政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依照刑法》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!。任 ?     (【一)对没有提交安】。全防护、文明施工】。措,施费用支付计划的】工程:颁发施工许可证【的; — , ,。  (二)发现违法!。行为不予查处的;】    【 (三)《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!职责的其他行为【 ? 第二十】。一条 本规》定由市建设行政主】管部:门负责解释 — 第二【十二条? 本规定《自2:005年12月1日!施行 《 二〇〇五】年十月十三日  !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