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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: :。 济南市》建设工?程施:工许可?管理办法 — 济?建基发[199【8]8号 第一条! 为加强对》建设:。工程的监督管理维护!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建【。。筑法、山《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!例和:山东省建筑工程施】工许可管理试行【办法等有关》规定结?合,本,市,实际制定本办法【 — 第二条 凡【在本市行政》区内进行建设—的各类房屋建—筑、:。土木工程、设备安装!、管道线路敷—设、装饰《装修等固定资—产投:资,的新建、扩建、【改建、翻《建、零?建以:及,技改等?建设工程《建设单位应当向工】程所在地县》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申请:。领取施工《许可证?。 第三条!。 一:切与建设《活动有关的单—。位和:。个人不管隶属—关系如何《必须遵守本办法【    ! 国家法律、法规】另有规定《的从其规定》 【 第四条—。。 济:南,市,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!设工程施工许可【的行政主管部—门(以下称市建设行!。。政主管部门》)负责全《市建设工程》施工许可的统一【管理  【  各县〈市!〉建设委员会—按照职?责分工负《责本辖区内的建【设工程施《工许可管理工—作每:月初汇?总上报市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【 — 第五条》。。 ,申请:领取施工许》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!件 ?。    】(一)经有关部【。门批准的《建设项目批文并列】入当年投资建设【计划;   ! , (《二):已经办理建设项目】报建手续领取了“工!程建:设项目报建证”; !    】 ,(三)?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!“建设用地规—划许可?证”;   ! (四)在】城市规划区内—的建:设,项,目已经取得“建设工!。程规划许可证”; ! :    (】五)需要拆迁—的其拆?迁手续符合施—。工要求; 】   ? (六)具有相!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满!足施工需要的施【工图纸及技术—资,料;   】 ? (七)已经确定建!筑施工企业(—招标范?围,内的:。工程由市招标办监督!确定施工队》伍);?    !。。 ,(八)有保证工程】质量和?安全的具体措—施;   】 (九)建设!资,金,已经落?实,; 》   》 (十)施工合同】已签订已经市工商行!政管理部门鉴证;】 ?    (十!一)应当实行监理】的建设工程已签【订监理合同; 】    (!十二:)工:程现场“三》通一平”已完成;】    】 (十三)法【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!其他条?件 : : ? 第》。六条 施工许可【审批程序《   — : (一)凡符合】施工许可条件的【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到!当地建设行政—。主管部门领取济【。南市建设工程施【工许:可申:请,表并按要求》的内容填写后—偕同施工《单位:到市:。建管局的建筑市场】管理中心履》行手续并加盖公【章;   】。 : :(二)建设行政主】。管部门收到申请后按!规定:内容进行审查并在十!日内审查完毕对符】合条:件的申?请颁发施工许可【证; —。   (三)!施工许可证实行一个!单项建?设工:程实行一《份施工许《。可证制度;》 《   (【四)施工许可证【分正本、副本—正本由建设单位【。保存副?本由施工企业保存作!为一项竣工验收资】料 】 第七条 建设单】位应当自《领取施工许可证之】日起三个《月内开工因故不【能按期开工的应当】。向发证机关申请延】期;延期以两次为】限每次不超过三【个月既?。不开工又不申请延】期或者超过延期时】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!废止 《 : :第八条 在建的【建设工程因故—。中止施?工的建设单位应当】自中止施《工之日起一个月【内向发证《。机关报?告,并,按照规定做好—建筑工程的维护管】理工作 《   》 建设工程】恢复:施工:时应当向发》证,机关报告《;中:止施工满一年—的工程恢复》施工:前,建设单位《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!施工许可证 】 第九【条 对?违反本办法规定【。未取:得施:工许可证而擅自【开工的建设》单位和施工》企业由?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依法?进行处罚 【 第十条— 本办法自发布【之日起施行原建【设,工程项目执》行的“开工》报告:。”制度同时废止【 :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