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《山市城市建筑垃【圾管理办《法
佛《府办[2012]】87号
佛山市人!。民,政,府办:公室关于印发佛山】市城市建筑垃圾【管理办法的》通知
各区人—。民政府市《政,府各部门、直属【各,机构:
】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!管理办法已经市人】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!你们请认真》贯,彻执行执行中—遇到的问题请—径向市?住建管?理局反映(联系【电话8?262 9525】)
佛山市》人,民政府办《公室
201—2年:。11月1《3日
第一条— 为加强城市建【筑垃圾?管理维?护城:市市容和环境卫【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!境卫生管理条—例、城?市建筑垃圾》管理规?定和:广东省城市垃圾管】理条例等有关法律】、法:规的规定结》合本市实际制—定本办法
第二条】 本办法适用于本】市行:政,区域内?建筑垃圾的倾倒【、运输、中转、【回填、消《纳、利用等处置活】动
第三条 本办法!所称:建筑垃圾《是指:建设单?位、:施,工单位?新建、改建》。、扩建和拆除—各类建筑《物、构筑物、管【网等以及居民装【饰装: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!的弃:土、弃料及其它废】。弃物
第四》条 市住《建管理局负责本市行!政区:域内建筑垃》圾的行业管理工作】组织实施本办法
】 各?区人民政府负责组】织辖:区内:。建筑垃圾的具—体管理和实施工作鼓!励按照?市场化运作原则【通过设定准入—条件:和,招投:标,等,方式对建筑》垃圾运?输,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!
,第,。。五,。条 建筑垃圾的处】置实行减量化、【资源化、无害化和】谁产生谁《。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!支持和鼓励建筑垃】圾综合?利用鼓励《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!优先采?。用建:筑垃圾环保综合利用!。技术及产《品
第六《。条 建筑垃》圾处置场地包括【。建筑垃圾专用—处置场地、临时处】置场地和《因施工需要回填渣土!的受纳工地
— , 建筑垃圾专—用处置场地的—建设应当纳入城【市市:容环境卫生事业【。发展:规划:由市容环卫行政主】管,部门会同国土规划】、城乡建设、—环境保护等行政【主管部?门根据城市建设【和管理需要进行【统一:规划合理布局
第】七条 坚《。持谁:投资、谁受益的原则!支持和鼓励单—位或个人投资建【。设建筑垃《圾专用处《。置场:地
第八条 产生】建筑垃圾《的单位和《个人应?当履行处置建筑垃】圾的:义务建筑垃圾的【处置按国家有关【规定实行有偿—服务
第九》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!。都有权举报乱堆【、,乱倒建?筑垃圾的行》为
第?十条 市容环卫、】国土规?划、:城乡建设、交通运】输、水务、公—安、城管行政—执法等部门》按照各自职责—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!作城乡建设、—交通运输、水务等部!。门负:责加强?对各类工程施—工工:地的管理;公安部门!。负责加强对无证【照运输建《筑垃:圾和擅闯禁行路段】运,。。输建筑垃圾》车辆:的查处;《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!强对非法《营运和超限超载运】输建:筑垃:圾车辆的查处—;城管行政》。执法部门负责加【强对运?输建:筑垃圾发生遗漏【现象或乱倾倒建筑】垃圾行为的查处【;国土规划部门负责!将建筑垃圾处—置场地的规划和【布局纳入城市—总体规划《及相:关专:项规划;市容环卫】部门负责制定建【。筑垃圾排放管—。理,。规划:组,织、协调、监督、】。检查城?。市建筑垃圾运—输、消纳《、回填等管理工作】;环境保护部—门负责加强对建筑】垃圾处置场地—周边环境污染防【治情况的监管—
第十一《条 建设工程—(包括房屋建筑、】市政、交通、水利等!工程)开工前—建设单位(》可委托施工单位或者!建筑垃圾运》输单位?)应当?按,。工,程,类型分别到所—在地的建设、市【政、交通运输—、,水利等行政》主管部门或》辖区政府指定的主】管部门办理》建筑垃圾处》置,手续建?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】。或者建筑《垃圾运输单位办【。理建筑垃圾处置手】续时应当提供建筑】垃圾运输的》时间、路线和—处置地?点,名称:、施工单位与运【输单位签《订的合同、》道,路运输经营许可【证和车辆行驶证等】相关资料《
第十二条 除第十!一条规?定的建设工程以外】有建筑垃圾》处置的建设单位【应,。当采取相应措—。施,避免对道路周边【环境造成污染
第十!。三条 凡从事—建筑垃圾运》输的车辆应统一安】装GPS《定位管理《系统并符合密闭【化运输?的要求适量》装载:不得撒漏
》第十四条 》排放建筑垃圾的【施工工地应》符合下列《规定
(一)】工地周边设置符【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围!蔽设施;《。
(二—。)工:。地出口实行硬底化、!设置洗车槽》、车辆冲洗设备【和沉淀池并有—效使用;
(!三,)施工期间采取【措施避?免扬尘拆除建筑物】应当采?。取喷淋除尘措—施,并设置立体》式,遮挡尘土的防—护设施;
(!四)设置建》筑垃圾专用堆放场】地并及时清运—建筑垃圾
第十五】条 施?工单位应当配备【施工:现场建筑垃圾排【放,管理人员监督建筑】垃,圾的装载施工—单位发现运输单【位有:。超载等违《法行为的应》当要求运输单位纠】正后才予以放行
】第十六条 运输【建,筑垃圾?的车辆驶《离建设工地》前,应在建设工地—围护内冲《洗干净保《持车辆整洁后方可】上路行驶
第十【七,条 建筑垃圾处【置场地的经营管【理,单,位,在处置建筑》垃圾:前应当到辖区—政府指定的城市【管理行政《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手!续办理申请手续【时应当?提供法人证》明文件、场地权【属,。。证,明文件以及》计算处置容量的【图纸:资料等有关材料
第!十八条 城市管理】行,政主管部《门,对已登记的建—筑垃圾处置场地【予以登?报公示
第十九条】 建筑垃圾处置场地!的经营管《理单位应当制—定场地管《理制度
建筑】垃圾处置场》地,不得混合处置建筑】垃圾和其它城市生活!垃圾、?危险:废,物在:处置:建筑垃圾时》应,采取有效措施对入场!的建筑垃《圾及时平《整保持?环境整?洁
建筑—垃,圾专用处《置场地、《临时处置场地内的】道路:。应当实施硬化设【置防止?扬尘、防止》污水外溢等设施专用!处置场?地还应当具》。有完备?的排水设施保—证,场内道路通畅、场】地平整并配备—必要的机械设备和照!明设:施
:第二:十条 建《筑,垃圾处置场地无【法继续使用》时其经营管》理单位?应,在停:止处:。置前的15》个工:作日:内,。。报城:。。市管理行政》主管部门备案;【遇特殊?情况需暂时停止【使用的应及时—报告:城市:管理行政《主管部门
第二十】一条 运输》单位应当选择经登】记公示?。的处置场《地倾倒建筑垃圾并】。将选:择,情况报城市管—理行政主管》部门
?第,二十二?条 运输单位—倾倒建?。筑垃圾后应当取【得,处置场地《的,经营管理单位出具】的回执?并按月集中交城市管!理,行政主管部门—审验城市管》理,行政主管《。部门对?运输单?位倾倒建筑垃圾的情!况应定?期检查
第二—十三条 《违反本办法规定【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单位和个】人由城?市,管理行政执法和【相关执法部门依照有!关法律、法规—规定责令改》正并给予警告、【罚款等?处罚
? (一)随意【倾倒、抛《撒或者堆放》建筑垃圾《的,。;
(二)【未办理建筑垃圾【处置手续擅》自开工的《;
(三)运】输车辆未实行密【闭化运?输的;
(四】)运输过程有遗撒】。行为污?染,道路(公《路)的;
(】五)在非登记公【示或:者未按本办》法第二十一条—规定选择的处置场】地倾倒建筑垃圾【或将:建筑垃?圾与其他城市生活】垃圾混合倾倒—的
第?二十四条《 建:筑,垃圾处?置场地的经营管理单!位违反本《办法规定将建筑垃】圾和:其他城市生活垃圾】混合处置的或—者未经登记擅自处】置建筑垃圾的由城】市管:理行政执法》机,关给予警告责令其停!止违:法行为限期改正补】办手续并依法处予】罚款:
第二?十五条? 违反本办》法规定涉及其—他有关法《律、法规的由有关】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!予处罚
第二—十六条? 行政机关工作【人员玩?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】、徇私舞弊的由其】。所在单位《或者上级《行政:主管部门、》监察机关依法追究其!行政责任;构—成犯罪的《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!其刑事责任》
,第二十七条 各区】人民政?府应:。参照本办法制定【本地区建筑垃圾【管理的具体办法
第!二十八条《。 本办?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!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