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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佛山市城市建筑】垃圾管理办法 【 ,佛府办[2012]!8,7号 佛山市人民!政府办公室关—。。于印发佛《。山市:城,市建筑垃圾》管理办法《的通知 各区人【民政府?市政:。府各部门、直—。属各机构:   】 , 佛山?市城市建筑》垃圾:。管理办?。法已经市人民—政府同意现》印,发给:你们请认真》贯彻执行《执行中遇到的问【题,请径向市住建管【理局反?映(联系电话82】6,2 :9525) 佛【山市人民政》府办公室 2—01:2年11月1—3日 第一条 为加!强,城市建筑垃圾管理】维护城市市》容和环境卫生—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!卫生管理条例、城市!建筑:。垃圾管理规定—和广东省城市垃圾】管理条?例等有关法律、法】规的规定结合本市】实际制?。定本办法《 第二条 本办法适!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!。建筑垃圾的》。倾倒、运输、—中转、回填》、消纳、利》用等处置活动 第三!条 :本办法所《称建筑垃圾是指【建,设单位、施》工单位新建、—改建:、扩建和拆》除,各类:建,。筑物、构筑物、管网!等,以及:居民:装饰装修《房,屋过程?中所产?生的弃土《、弃料及其它废弃物! 第四条 市住建】管理:局负责?本市行政区域—内建筑垃圾的—行业:管,理工作组织实施本】办法  《 各:。区人民政府负—责组织辖区内建【筑垃圾的《具体管理《和实施工作鼓励按】。照,市,场化运?作原则通过设定【。准入条件和招投标】等方式?对建筑垃圾运输等环!节进行规范管理 】第五条 建筑垃【圾的处?置实行减量化—、资源化《、无:害,化和谁产生》谁承:担处置责任》的原则支持》和鼓励建筑垃圾综】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!。。、施工单《位优先?采用建筑垃圾环保】综合利用技术及产】。品 :第六条? 建筑垃圾处置【场地包括建筑垃圾】专用处置场》地,、,临时:处,置场:地和因施工需要回】填渣土?的受纳工地   建!筑垃圾专用处—置场地的建设应当】纳入城市市》容环境卫生事业发】展,规划由市容环卫行政!。主管部门会同国土】规,划、城乡《建设、环境保护等行!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!。建,设,和,管理需要进行统一】规划合理《布,局 第七条 坚持谁!投资、?谁受益的原则—支持和鼓励》单位或个人投资建设!建筑垃圾《专,用处置?。场地 第八条 产生!建筑垃?。圾的单位和个人【应,当履行处置建筑垃】圾的:义务:建筑垃圾《的处置按国家—有,关规定实行有偿服】务 第九条 任何】单,位,和个人都有权举报】乱堆、乱倒建筑垃】圾的行为 第十条 !市容环卫《。。、,国土:规划、城乡建设、】交通运输、水—务、公安《、城管行政》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!职责:做好建筑垃》圾管理?。工作城乡建》。设、交通运输、水务!等部门负责加强【对各类工《程,施工工地的管理【;,公安部门负责加强】对无证照运输建筑垃!圾和擅闯禁行—路段:运输:建筑:。垃圾:车辆的查处》;交通运输部—门,负责加强对》非法营运和超—限超载?。运输建筑垃圾车【。辆的:。查处;城管行政【执法部?门负责?加强对运输建筑垃圾!发生遗漏现象或乱倾!倒建筑?。垃圾行?为的查处;国土规】划部:门负责?将建筑垃《圾处置场地的—规,划和:布局:纳,入城市总体》。规划及相关》专项规划《;市容?环卫部?门负责制《定建筑垃圾排—放管理规《划组织、协调、【监督、检《查城:。市,建筑垃圾运输、【消纳:、,。回填等管理工作;】环境保护《。部门负责加强对【建筑垃圾处置场地】周边:环境污染防治情况的!监管: 第十一条 建设工!程,(,包括房屋《建筑、市《政、交?通,、水利等工程)开】工前:。建设单位(可—委托施工单位—或者建?筑垃圾运输单位)应!当按工程类型分别到!所在:地的建设《、市政、交通—运输、水利等—。行政主管部门或【。辖区政府指定—的,主管部门《办,理建筑?垃圾处置手续建【设,单位、施工单位【或,者建筑?垃圾运输《。单位办?理建:筑垃圾处《置手续时应当提供建!筑垃:。圾,运,输的时间、路线和处!置地点名称、—施工单位与》运输单位签》订的合同、道—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!车辆行驶证》等相关资料 第【十二:条 :除第十一条》规定的建设工程以外!有建筑垃《圾处置的建设单位应!当采取相《。应措施避免对道路周!边环:境造成污染 第十三!条 凡?从事建筑垃圾运【输的车辆《应统一安装GPS】定位管?理,系统:并符合密闭》化运输的要求—适量装载不得撒【漏 第十四》条 排?放建筑垃圾》的施工工地应符合】下列规定  — ,(一)工地周边设置!符合相关技术—规范的围蔽设施; !   (《二)工地《出口:实行硬?底化、设置》洗车槽、车辆冲洗设!备和沉淀池并有【效使用; 》   (三》)施工期《间采取措施避免【扬尘拆除《。。。建筑物应当采取喷】淋除尘?措施并设《置立体式遮挡尘土】的防:护设施;《   《(四)?设置建筑垃圾专用】堆放场地并及时清运!建筑垃圾 第十【五条 施工单位应】。。当配备施工现场建】筑垃圾排放管理【人员监督《建筑垃?。圾的装载施工单位】发现运输单》。位有超载《等违法行为的应当要!求运输单位纠正后】才予以放行 —第十六条 运—输建筑垃圾的—。车辆驶离建设工地】前应:在建设工《地围护?内冲洗干净》。保持车?辆整洁后方可—上,路行驶 《第十七条 》。。建筑垃圾《处置场?地的经营管理单位】。在处置建筑垃—圾前应当到》辖区政府指定的【城市管理行政—主管部?。。门,办理申请手》续办理申请手续【时应当提供法人证】明文件、场》。地权属证明》文件以及计算处【置容量的图纸资【料等有?关材料 第十八条 !城市管理行政—主管:部门对已登》记的建筑垃》圾处置场地予以登报!公示 第《十,九条 ?建筑垃圾处置场地的!经营管理《单位应当制定场【地管理制《度   建筑—。。垃圾处置场地不【得混合处置建筑垃圾!和,其它城市生活垃圾、!危险废?物在处置建》筑垃:圾时应采《取,有效措施对入场的建!筑垃:圾及时平《整,。保持环境整洁  】 建筑垃圾专用【处置场?地、临时处置场【地内的道《路应当实施硬—化设置防止》扬尘、防止》污,水外溢等设》施专用?处置场地还》应当具有完备的排水!设,施保证场内》道路通畅《。、,场地平整并配备必】要的机械《设备:和照明设施 —第二十条 建—筑垃圾处置场地无】法继续使用时其经营!管理单?位应在停《止处置前的15【个工作?日内报城市》管理行政主管部【门备案;遇特殊情况!需暂时停止使用的应!及时:。报告城市管理行【政主管部《门 第二十一条【 ,运输单?位应当选择》经登:记公示的处置场【地倾倒建筑》垃圾并将选》择情况报城市管【理行政主管部—。门 第二十二条 运!输单位倾倒建筑【垃圾后应当取得处置!。场地的经营管—理单位出具的—回执并按月集中交】城市:。管理行政主》管部门审验城市【管,理行:政主管部门对运【输,单位倾倒建筑—垃圾的情况应定期】检查 ?第二十三条》 违反本办法—。规定有下列行为【。之一:。的单位和《个人由城市管理行政!执法和相关执法部门!依照有关法律、法】规,规定:责,令改正并给予警【告、罚款《等处罚   (一】)随意倾倒、—抛撒或者堆》放建筑垃圾的—;  ? (二?)未办?理建筑垃圾处置手】续擅自开工的—;   (三)运输!车辆未实行密闭化运!输的;   (四)!运,输过程有遗撒行【。为,污染道路(公路【)的:; :。  (五)在非登记!公,示或者未按本办【法第二十一条—。规,定选择的处置—场地倾倒建筑垃圾或!将建筑垃《圾与其他城市生活垃!圾混:合倾倒的 第—二十四条《 建筑垃圾处置【场地的经营管理单位!违反本办法》。规,定将建筑垃圾和其他!城市:生活:垃圾:混,。合处:。置的或?者未:经登记擅自处置建】筑垃圾的由城—市管理?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!告责令其停止违法行!为限期改正补—办手续并《依法处予罚款— 第二十五条 违反!本办法规定涉及其他!有关法律、法—规的:由有关行政主—管部门依《法给予处《罚 第二十六条【 行政机关工—作人员?玩忽职守、》滥用职?权、徇私舞弊的【由其所在单》位,或者上级行政—主管:部门、监察机关依法!追究其行政责任【;构成犯罪的由【。司法机关依法—追究其刑《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! 各区人民政府应】参照本办《。法制定本地区建【筑垃圾管理的—具体:办法 第二十八【条 本办法自发【布之日?起施:行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