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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! 张?掖市造林质量事故行!政责任追究办法【(试行)  — ,。 第【一章: 总则   第一!条 为了加》快我市?林业发?展加强造林管理明确!目标责任提》高造林质量和效益预!防,造林质量责任事故的!。发生依据《退耕还林条例和甘肃!省造林质量管理及事!故行政?责任追?究办法结合》我市实际《制定本?办法   】 , : ,第二条 《本办:法适用于在我市实】施的退耕《还林、三北防护林】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!以及列入省》、市计划的其—他造:林绿化工程   ! 第三】条 所有造林工程】必须按照国家—和省上的有关政策规!定和:技术标?准实施   — ?   造林树种【必须采用明》、特、优、新树种】品种:。和,耐寒的优良乡土树种!。要营造混交林—实行:林草:(药)间作、林草】畜禽:规模经营大力—。发展后续产业  】。。 《 第》四条 以提高造【林成活率为中心坚持!质量第一原》则从规?划设计、种苗供应】、整地栽植》。、,抚育管护、检—查验收?、建:。档立卡等方面—实行全程质》量管理 《  第—二章: ,造,林责任   【第五条 《实行行政领导保护】和发展?森林资?源任期?目标责?任制国家和省、【市下:达的指令性今年【度造林计划各县(】区)、各乡(镇)人!民,政府必须加强组织】领,导落实目标责—任保质保量按期完】成同时要建立健全各!项规章制度》建设必要《的管护设《施,配备专(兼职)护】林员依?法管:护森林和新造林地 !  : : 第—六,条 在?造林工程规》划区域内属国家所】有的宜林地由林业主!管部门及其它主【。管部门组织造林;】属集体所有的—宜林:荒山、退耕地造林由!所在乡(《镇)政府组织造林】;属个人或集体【经济组?织以租赁、拍卖、】承包等方《式,获,得使用权的》宜林地由个人或集】体经济组织》负责造林;铁路【、公路两旁河流【两岸、水库周围【有各主管单位—组织造林 》  — 第《七,条 责?任,单,。。位的造林《任务:。由所:在,。地县(区)人民【政,府或林业主管—部门下达责》。任通知书予以—确认 ?  《 》第八条 实行造林】质量管理责任制市】。、县(区)、—乡(镇)、村、农】户(承包造林—责任人)层》层签订造林质量管】理,责任:书,把任务落《实到山头《地块质量责》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和!造林者   】 : 第九条 林】业主管部门负—责造林的作业设计】、种苗供应》、技术?指导、检查验收、档!。案建立等服》务,管理工?。作,   —。 : ,  1、实行造林作!业设:计质量责任》制,所有造林《工程:作业设计《要有设计单位负责】人、技?术负责人和涉及人员!的签字严格把关责任!到人市林业主管部门!在审批作业》之前:要抽取不少于—10%的设计面【积进行现场复核【    2】、实行种苗质量【责任制林业主管【部门的主要》负责人是本行政区林!木种苗质《量的第一责任人林】木种苗管理部门的主!要,负责人是直接—责任:人造林必须》采用有苗木检验【证、病虫《害检:疫证和苗木标签的国!际一、?二级苗木 》 :  3?、检查验收单位【和检查验收人员【对造林检查验—收,。结,果全面?。负,责、实行谁检查、谁!签字、谁负责的工】作责任制并将每【次检:查的数据《记录于相应的造林】档案:   》  4、林》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!自的管辖区域建立】各项造林工程—的,总体规?划、作业设》计、:种苗工?程、检查验收—、抚育管护》等方面的图、表【。、册:、卡和音响等档【案资料 《  《 第十条 所有造林!。工,程必须按规》划设计、按》设计施工坚决禁【。止无作业设计施工】或不按作业设计【施,工   】 第《十一条? 财政?、发改委等》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!工、负责《造林计划的协调【及项目资金》的拨付使《用管理;林业—、监察、财》政、审计《。、档案等部门负责】对工程造林的—计划执行、》组织实施、质量管】理、:资,金使用、退耕还【。林的:补助款兑现等情况】进行监督《   】 , 第十二条 造林完!成后经检查验收达到!造,林合格标准的林【地、县(区)人【民政府?要,及时颁发林权证【、保护林地所有【。者的合?法权益   第三!章 造林质量责【任事故  》 《第,。十三条 除不可【抗拒的?自然灾害原因—。外由下列情况—之一的视为造林质】量事:故 :  》 1、当年造—林成活率《低于40%的当【年造:林成活率《在4184%之间】经第二年补植补【造后仍未达到85】%的; 《   2【、造林3《年后株树保存—率未达到80%(】经,济林:85%?),的;   — ,  3、连续两年未!完成造林任》务的;  》 :  4、植树造林!责,。任,单,。位未按?照,所在地县(区)人民!政府的要求》按时:完成造林任务的【;   【 第十四条 !造林质量事》故标准分为》三级一般质》量,事故、重大质量事故!和,特大质量事故 【    【一般质?量事故   】 ,国家重点《林业工程连片—面积105》0,。0亩:。;,其它:造林连片面积10】。0100《0亩   【  — 重大质量事故【。   —国家重点林》业,工程连片面积—5011《000亩以》上;其?它造林连片》面,积10011—500亩以上  】 —  ? 特大质量》事,故   【国家:重点林业工程连片面!积1000亩以【上;其它《造林连片面积15】00亩以上   ! 第十】五条: ,有下列情况之—一的视为造》林,责任事故《 ,   1、】不按科学进》行造:。林,设计:或不:按,科学设计组织施【工的;   】  :2、使用假、冒、伪!。、劣种子《或劣质苗《木造林的《;   【 3、对本行—政区内当年造—林未依?法,组织检查验收或【检查验收工作中弄】虚作:假的:;   —  4、未建—立管护经营责任制或!经营责任制》不落实毁林严重的】。; : ,。  5、虚】报造:林作业?数量:和质量的《;    6!、未经原审》。批单:位批准随意改变项】目,计划内容的;  】  7、退】耕还林中《擅自复耕、林粮间】作的;   【第四章 责任追究】   第十六条】 造林质量》责,任事故由事故发生地!。的林业、监察—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!行核查核查工作应】在事故发《现日起30》天内完?成并向本级人—民政府提出核查报】告属特大质量责任】。事故的抄报市人民】。政府   》 ,。 情况《特殊:经调查组申报—本级人民政府或【上,级主管部门》。批,准后可?适当延长核查时间】  :。    【核查报告应包括核查!小,组人员构成、—。。核查时间、核查方】法、核查结》果及依照《本办法提《出对有关责任人追究!责任的?意见:   ? ?   核查报告提出!日,。起30日内事故发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】关行政主管部—门要对有关责—任人按照《行政隶属关》系做出相应的处理决!定  ? 【 第十七《条 对发生造—林责任事故的本【级政府及《其职能部门的—相关责?任人:根据情节轻重给与】行政处分;对发生】造林质量事故—的本级人《民政府、相关职能】部门的相关责任人根!据质量事故等级【给予相应的》行政处分触》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:任 :  》 1、构成】一,。。般造林?质量事故的对相关单!位进行通《报批评对《相,关责任人《给予警告处分—并诫勉谈话限期【整改   — :2、构?成重大造林质量事故!的对县(区)—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对!所在乡?。。(镇)人《民政府主《要领:导、分管领导先【行免:职并根据情节轻重】。。。分别给予《记过:、记大过或降—级处分对县(区)】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!导及其?他相关人根据—情节轻重分别给【予,警告、记过或—记大过   !    【构成连片面积超【过1万亩《。的特大质量事—故,对县(区)人—民政府分《管领导根据情—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!大过处分对乡(镇)!人民政府主要领导】给,予撤职处《分对县?(区)林业局—主要领导先行免【职并根?据,。情节轻?重分别?。。给予行政《。记过、记大过或降】级处分?。是党员?干部的建议党委给于!相应的党纪处分对】构成犯罪的移交【司,法机:关依法追究刑—。事责:。。任 :  — 第《十,八条 任《何单位?和个人有《权向当?地或上级人》民政府及林业—、监察等部门举报】发生的造《林质量责任事故对举!报有功的单位—和个人一经查—实由同级《人民政府给予一【定的经济《奖励   》 》 :第十九?条 造?林质量?。责,任,。事故:发生后各级林—业部门要按》照程序和时》限如实?。上报不得拖延、谎】报或隐瞒不报—发生事故的当地人】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要!积极主动地》配,合、协助上级—调查组完成》调查核实工作不【得以任?何借口和《方式阻碍《、干涉调查   !第,五章 附 》则   第二【十条 本办法由市林!业局、监察局—负责解释  — 《 第二十【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!之日:起,施,行  ? , 《。 】 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