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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掖市造】。林质量?事故行政责任追究】办法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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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一,章 总?则
第一条 !为了加快我市林业发!展加:强造林管《理明确?目,标责任提高造林【质量:和效益预防》造林质量责任事故的!发生依据《退耕还林条》例和甘肃《省造林质量管理及】事故行?政,责任追究办》。法结合我市实际制】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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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条 本《办法适?用于在我市实施的退!耕还林、三》北防:护,。林等国家林业重点工!程,以,。及,列入省、市》计划的其他》造林绿化工》程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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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! ,。所有造林工程必【须按照国家和省上的!有关政策规定和【技术标?准实施 》
《 ,。 造林树种必【须采:用明、特、优、【新,树种:品种和耐寒的—优良乡土《树种要营造》混交:林实行林草(药)间!作,、林草畜禽规模经营!大力发展后续产【业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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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】以提高?造林成?活率为中心坚持质量!第一原?则从规划设计、种】苗供应、整地栽植】、抚育?管,护、检查验收、【建档立卡等方面实】行全程质量管理 !
第》二章 造林责—任
第—五条 实行行政领导!保护和发展森林资】。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国!家和:省、市下达的指令】性今年?度造林计划各县(】区)、各乡(镇)人!民政府必须加强组】。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!。保质:保量按期完成同【时要:建立健?全各项?规章制度建》设必要的管护设施配!备专(兼职)护林员!依,法管护森《林和新造林地 【 ,
第!六条 在造林工程规!划区域内属国—家所有的《宜林地由《林业主管部门—及其它主管部门组织!造林;属集体所有的!宜林荒山、退—耕地造林由所在乡(!镇)政?府组织造林;属个】人或集体经济组【织,以租赁、拍》卖、承包等》方式获得使》用权的宜《。林地由?个人或集体经济组】织负责造林;铁【。路、公?路两旁河流》两岸、水库》周围有各主》管单位组织造林 !
— 第七条 责【任单位的造林任务】由所在?地县:(区)人民政府或】林业:主管部门下达责任通!知书予以确认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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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,八条 实行造林质量!管理责任《制市、?县(区)《、乡(?镇)、村、》农户:(承包造林责任人)!层层签订《造林质量《管理责任书把任【务落实到《山头地块《质量责?任,落实到各级领导和】造林者?
! 第九条 林业主】。管部门负责造林的作!业设计?、种苗供应、技术】指,导、检查验收、档案!建立等服务》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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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】实行造林作业—设计质量责任制所有!。造林工程作业设计要!有设计单位负责人】、技:术负责人和涉及人员!的签字?严格把关责任到【人市林业主管部门】在,审批作业之前要抽取!不少于?10%的设计面积进!行现:场复核?。
2、!实行种苗质量责任】制林业主管》部,。门的:主要负责《人是本行政区—林,木,种苗质量的第—一责任人林》木,种苗管理《部门的主要负责【人是直接责任—人造林?必须采?用有苗木检》验证、?病虫害检疫证和【苗木标签的》国际:一、二?级苗木
【 ,3、检查验》收单位和检查验【收人员对造林检查】验收结果全面负【责、实行谁检查、谁!。签字、谁负》责,。的工作责任制并【将每次检《查的数据记录于【相应的造林》档案
— 4、林—业主管?部门要按照各自【。的管辖?区域建立各项造【林工程的总体—规划、?作业设计《、种:苗工程、检查验收、!抚育管护等方—面的图、表、册【、卡和音响等档案资!料 :
? 第十条 —所,有造林?工程必须按规划设】计、按设计施工【坚决禁止无作业【设计施工或不按【作业设计《施工:
》。。
《。 第:十一条 财政—、发改委等部门按】照各自职能分工、】负责造林计划的【协调及项《目资金的拨付使用】管,。。理;林业、》监,察、财?政、审计、》档案等部门负责【对工程?造林的?计划执行、》组织实施、质量管】理、资金使用、【退,耕还:林的补?助款兑现等情—况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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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二条 造林》完成:后经检查验收达到】造林合格标准的林】地、县(区)人【民政府要及》时颁发林权证、保护!林地所有《。者的:合法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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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造林质】量责:任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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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《条 除不可》。抗拒的?自然灾?害原因外由》下列情?况,之一的视为造—林质量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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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1、》当年:造林成活率低于【40%的当年造林】成活率在4184%!之间经?第,二年补植补造后仍未!达到85%的; 】
2、】造林3年后》株树:保存:率未达?到80%(经济林8!5%:)的;
! 3、连续》两年未完成》造林任务的》;
《
: 4、植树造林责!任单:位未按照所在—地县:。(区)?人民政府《的要求按时》完成造林《任务的; —
第!十四条 造林—质量:事故标?准分:为三级一般》。质量事故、重大质量!事故和特大质—量事故
! 一般《质量事故
! 国家重点林业工】程连:片面积10500】。亩;其?它造:林连片面《积1001》0,00: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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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重《大质:量事故
【 :国家重点林业工程】连片面积5》01:100?0亩以上;其它造】林连:片面积10》。011500—。亩以上?
《
》 特大质量事故!
》 国家重点林业【工程连片面积100!0亩以?上;其?它造林?连片面积1500亩!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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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十五条 有】下列情况之》一的视为造林—。责任事故
!。 1、不按科【学进:行造:林设计或不按—科学设计组织施工】的; 《
,
2、—使用假、冒、伪、劣!种子或劣质苗木造林!的;:
3、!对本行政区内当【年造:。。林未依法组》织检查?验,收或检查《验收:。工作中弄虚作假的】;
《
? 4、未建立管护】经营责?任,制或经营责》任制不?落实毁林严》重的; 》
,
5》、虚:报,造,林作业数量和质量的!;,。
》 6?、未经?原审批单《。。位,批准随意改变项目】。计划内容的; 【。
? 7、退耕还】林中擅自《复耕、林粮间作【的;
第【四章 ?责任追究
】第十六?条 造林质量责任事!。故由事故发生地的林!。业、监察等部—门组成?调查组进行核查【核查工作应在事【故发:现日起30天内完成!并向本级人民政府】提出核查报告属特大!质量责任事故—的抄:。报市人民政府
!
情况特殊经调!查组申报本级—人民政府《或上级?主管:部门批准后可—适当延长《核,查时间
【 : : 核查报告应—包括核查小组—人员构成、核查【时间、核查》方法、核查结果【及依照?本办法提出》对,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!的意见 》
: 核查【。报告提?出日:起30日内事故发生!地人民政府或有关行!政,主管部门要对有关】责任人?。按照行政隶属关系】做出相应的》处理决定
】。
第十七!条 对发生》造,林责:任事故的本》级政府及其职能部】门的相?关责任?人,。。根据情节《轻重给与《行,政处分;对》。。。发生造?林质量事故的—本级人民政府、相关!职能部?。门的相关责任人根据!质量事故等级给【予相应的行》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!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
】 ,1、构成一般造林】质,量事故的对相关单】位进行通《报批评对相关责任】人给予警告处分【并诫勉谈《话限期整改
】
2《、构成重大造林【质量事故的对县(】区)人?民政府通报批评对所!在乡:(,镇)人民《政府主要领》。导、分?管领导?。先行免职并根据【情节:轻重:分,别给予记过》、记大过或》降,级处分对县》(区)林业主管部门!主要领导及其他相】关人根据情》节轻重分《别给予警告、记过或!记大:过
! 》构成连片面积超过1!万亩:的特大质量事故对】县(区)人民—政府:分管领导根据—情节轻重给》予警告或记大过【处分对乡(》镇)人民《政府主要领导给【予撤职处分对县(】区):。林业局主要领导先行!免职并根据》情节轻重分》别,。给予行政记过、记大!过或降级处分—是党员?干部的?建议:党委给?于相:应的党纪《处分对构成犯罪的】移交司?法机关依法追究刑】。。事责: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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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八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有权《向当地或上级—人民政府及林业【。、监察等部门—举报发生《的造林质量》责,任事故对举报有【功的:单位和?个人一经查实由同级!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!。经济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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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九,。条 造林质量责任事!故发生后各》级林业部门要按照】程序和时限》如实:上报不得拖延、谎报!或隐:瞒不报发生事故【的当地人《民政府和相关—单位要?积极主动地配合【、协助上级》调查组?完成调查《核,。实工作不得以任何】借口和?。方式:阻,碍、干涉调查 】
:第五章 附》。 则
第二十!条 本办《法由市林业局、监察!局负: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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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一条 】本,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!。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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