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6.—2 功能设计要求!
6!.2.1 投票表!决器:通常有以《下投票表《决形式供选用
】
【 1 “》赞成”/“反—。。对”
】 2 【“赞成”/“反【对”:/“弃权《”,
》
3—。 多选《式,1/2/3/4/5!即从多个(通—常最多5个》)候选议案或候选】人中选择《一个
—
4 !。评分式- -/-】/0:/+/+ +即【为候选议案/候【选人进行评》。。分(打分)“- 】-”:表示最差(》很不满意《)“+ +”表【示最优(非常满【意)可根据实际需要!选,择评分的级数—例如:3级满意、一般、】不满意4级》优、良、中、—差5级非常满—意、满意、一般【、不满意《、很不满意》
》
6.2.2 】本条规定有以下说明!
》
1 】不记名表决》或称秘密《表,决不能鉴别出—每个表决者》及,其表决结果;记【名,。表,决或:称公开?表决:能鉴:别,出每个表决者—及其表决结果
【
?。
《 4 根据需】要可以把表决—的持续时间》限,定在3?0s、6《。0s、90s等或】用,户,自定义的时间值【。
《
5 !直接显示是指—。在表:。决进:行中显示各个中【间结果?在预先选定》的表:决时间终止时—显示最?后的:结果;?延时显示是》指不:显示中间结果只在】预先确定的表决时】间终止时《显示表决的最后结果!
,。
6.2.!3 只有签到的】会议单元的表决结果!才会被?。。统计
6!.2.4 签到结!果可显示在会场显】示屏幕上《通,过接收签到信息变】化与:会人员座位》。颜色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