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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 性能!设,计要求
】
?7.3.1》 会?议,扩声系统电气性【能指标应符合现【行国家?标准厅堂《扩声系统设计规范】GB 5037【1的有关规定
】
7.3.2! 会议扩声—系,统声学特《。。。。性指标?(图7.《3.:2-1、《图7.3.2-【2)应符《合表7.3.—2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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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【
表7.3.【2 会《。议扩声系《统,声学特性指》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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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
注1》 对于语言清【晰度要求较高的【会议场?所、同声传译等应】采用一级《性能指标进》行设计
【
2 对于语言!清晰度要求不—高的会?议场:所宜采用二级性能指!标,进行设计
】
7.3.3 】 会堂、《报,。告厅、多用途—礼堂建筑声学特【。。性指标混响》时间范围对不同【。容积:在频率为500【Hz~1《kHz时满》场混响时间》宜符合图7.3.3!所示要求《
!
7.》3.4? 会议扩》。声系统?。建声:特性指标混响时【间频率特性相对【。于500《Hz~10》00Hz的比值【宜符:合,表7.3.4—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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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《7.3.《4 会议室、报告!厅和多?用途厅堂《各频率混响时—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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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—对于500Hz【~1:000Hz的比【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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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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