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4 】 ,主,要设备设计》要求
—
《5,.4.1 系统中!同时包含有会—议讨论系统》和会议同声传译【系统时宜将会议讨论!系统:和会议同声传译系】统进行集成
【
5.—4,.2: 固定《座席的场所可采用有!线同声传译系统或无!线同声传译系统;】不设固定座席的场所!宜,采用无线同声—传译系统《;也可有《线和无线系统混合】。使用:
,。
:
5.4—.3 会议系【统控制?主,机的选择应符—合本规范第4.4】.2条的要求
!
5.4.4】 有线通》。道选择?器的选择《应,符合下?列要:求
【 : :1 ?可选用台面嵌入【式或座椅扶手—嵌入式安装方式的通!道选择器
!
,。 2 应具!有耳:机插口及耳机音量调!节功能?
】 3? 应具《有通道选择键及【显示所选通道—的功能
》
,
《 4《 宜支《持带电?热插拔
《
,
?
5.4.5 】红外线会议同—声传译系统的设【备选择应《。符,。合现行国家标准红】。外线同声传译系【统工程?技术规范G》B 5052—4的有关规定
【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