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2 !功能设计要求
】
5.2!.1 有线语言】分配系统《的收听装《置应符合《。下列:要求
! : 1 ? 可放置或安装在】会议桌、椅上
】
2! 可与会议讨论】系统的会议单元【集成为一个整体【
— 3 【应具有?音量控制《器
?
— 4 应具有】通道选?择器
《
:
5 !可具有监听原—。声通路的扬》声器
【
5.2《.2 翻译单【元,、红外线语言分配】系统:。及同声传译》室,的功能要求应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红!外线同声传译系统】工程技术规范GB !5,0524的有关【规定
5!.2.?3 同《声传译系《统宜配备内部通话】功能
?
,
5.—2.4 《 操作人员》的设备?。。。应,符,合下列要求
—
!1 应能使—操作人员按会—议程序及《主,席的指令监听和控】制会议室内所有的会!议同声传译》系统
—。
—2 应能监视【译音通路、》原声通路接》入语言分配通路【
【 3 — 宜具有《内部通话用的传声器!
《
: , , 4 》应具有头戴耳机【并应:能监听所有》通路的音频》
,
!5 非自》。动音量控制》的系统?应能用节目电平指示!器连:续指示原声》通路:的电平及每一译【音通路的电》子并应能《对每个通路的音量】分别:控制
?
》 6 对附!加信号源可提供辅助!。输入装置
》
:
《 7 》 ,辅助输出装置—可把一?个或多个通路接到】语言分配《。系统并可将所—有通路接到录音通路!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