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》.2 功》能设计要求
!
5.2.1! 有线语言分配系!统的收听装置应符】合下列要求
!
1【 可?放置或安装在会议】桌、椅上
【
2】 可与会议—讨论系统的会—议单元集成》为一个整体
【
,
3】 , 应具有音量控制】器,
》
4 应!具有通道选择器【
】 :5 : 可具有《监听原声通路的扬声!器
:
5.2】.2 翻》译单元、红外线【语言分配系统及同声!传译室?的功能要求应—符合现行《。国家标?准红外线同声传【译,系统工程《技术规范GB 50!524的有关规定】
《
5.2.3 !同声传译系统—。宜配备内部通话功能!
5【.2.4《 操作《人员的设《备,应符合?下列要求
!
1— :。应能使操作人员【按会议程序及—主席的指《令监听和控制会议】室,内所有的会议同声传!译系:统,
【 : 2 应能监视译!音通:。路、原声《通路接?入语言分配通—路
—
—3, 宜?具有内部通话用的传!声器
》
,
》 ,4 应具有头戴】耳机并应《。能监听所有通—路的音频
》
?
5 !非自:动音量控制的系统应!能用节目电平—指,示器连续指示原【声通路的电平—及每一译音通路【的电子并应能对每】个,通路的音量分别控】制
! 6 对附【。加信号源《可提供?辅助输入装置
!
,
《 7 辅助【输出装?置可把一个》或多个通路接到语】言,分,配系统并《可将所有通路接到录!音通路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