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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 功能!设计要求
】
5.—。2.1 有线语言!分配系统的收听装】置应符合下列要求】
《
,
: , 1 》可放置?或安:装在会议桌、椅上】
《
《 2 可与会议!讨论系统的会议单元!集成为一个整体
!。
3! 应具有音—量控制器《
?
? 4 应具!有通道?选择器
】
, 5》。 可?。具有监听原》声通路的扬声器
!
5》.2:.2 翻译单元、!红,外线语言分配系统及!同声传译《。室的:功能要求《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!红外线同声传译【系统工?。程技:术规范G《B 50《524的有关规【定
《
:
5.2.3 同!声传:译系:统宜配备内部通【话功能
》
5.2.4! 操作人》员的设备应符—合下列要求
!
1【 , 应:能使操?作人员按会议程【序及主席的指令监】听和控制会议室内所!有,的会议同声传译系统!
】。 2 》应能监视译音通路、!原声通路《接入语言分配通路 !
?
》 3 》宜具:有内部通话用—的传声器
【。
? 4 应】具有头戴耳机并【应能监听所有—通路的音频
【
:
》 5 《非,自动音量《控制的系统应能用】节,目电平指示》器连续?指示原声通路的【电平及每《一译音通路的—电,子并:应能:对每个通《路的音量分别控制】
《
6【。 对附加信号【源可提?供辅助?输入装置
!
? 7? 辅助输出装置可!把,一个或多个通—路接到语言分配【系统并可《将所有通路接—。到,录音通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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