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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忻州市【农,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!转管理?办法(试 行)】 , 忻州市《。人民政府《办公厅关于印发忻】州市农村土地承【包经营?权流:转管理办法(试【行)的通知 【忻政:办发〔201—1〕92号 【。各县(市、区—)人民政府》。市直各有关》单位 ?     忻—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!营权流转管理—办法(试行)已【经市政府同意—现印发给《你,们请认真贯彻执行】 二?O一一年《。六月一日 》 第一章 总【 则    ! 第一条 — ,为稳定完善农—村基本经营制度规范!农村土地承》包经营权流转(以】下简:。称,。农地流转)秩—序,提高土地资源利用】率发展?现代农业根》据,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土地承包法及相【关法律、法》规和有关政策—规定结合我市实【际制定本办法 】  《  第二【条 本《行政区域内依法通过!家庭承包方式取【得的农村土地承包】。经营权流转管理适】用本办法 【 ,  《  第三【。条 农地流转实】行备案管理制度依法!形成的流转》关系和各《方权益受法律保【。护 》    【 第四条 —。 市、县《(市、区)》农业行政主管部【门依:照,同级人民政府规【定的职?。责,负,责本行政区域内的】农地流转管理—工作其农地流转管理!服务机构承》担具体工作》 , ?。   ? ? 乡(镇)》人民政府和街—道,办事:处农地流转管理【服务:机,构承:担本区域内农地流】转管理的具》体,。工作 【 第二章 — 原则和方式  !  ? 第五条 农地!流转应当遵》循以下原则 !。   ?。 ? (一)遵》循依:法,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村!。土地承包经营权人】自主决定农》地流转和流转—形式任何组》织和个人《不得强?迫或阻碍承》包方流转农地;【 《    《 (二》)流转收益归转出】方所有; 》。 :    》。 (三)不【得改变土地所有权】性质和?农业用途;》 : ,    】。(四:)除法律法规另有规!定外流转《期限不?得超过中华》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!承包法的规》定 : , ? :   第六】条 农地流—转可以采取转—包、出租《。、,互换、转让、入股】等形式采《。。取转让方式》流转农?地的承包方(流出】方)必须具有稳【定的非农职》业或者有稳》定的:收入来源 —  《  采—取转让、《互换方式流转农地】当事人可《申,请农村土《地,承包经营《权变更登记并依照相!关规定办理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!证 —   《 第七—。条 承包方—可以书面《。委托乡镇《(办:事处)?流转服?务机构、村集—体经济组织或中【。介机构流转其农【地 》    — 流入方将》承包方以转包、出租!方式流转《的土:地实行再流》转应当取得原—承包方的同意 【 第【。三,章 条《件和程序    ! 第八条 农!地流转应具备以【下条件  !  (一)农!。地权属?明,晰; —    【。(,二)流入方》应具备农业经营能】力; 《 ,  ?  (三)】转,出方与流《入方就流《转方式、价格、期】限等协商一》致;  】  (四)流!。转项目符合国家【的,法律法规、环境【保护政策、农业产业!发展:规划 — :    》 第九《条 : 农地流转按—下列程序《进行 —    【(一)协商流—转双方就流转—事项自行协商或在乡!镇(街道)农地流】转服务站的》主持下进行协商就】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!达成一致《。意见 》  ?  (二)签!订合同农地流转双方!协商一致后可—。自,行或通过《乡镇(街道)农地】流转服务站签订农地!流转规范性合同 ! ?  : ? (三)备案—流转合同要》报流出地《乡镇(办事处)农】地流转服务机构备案!也可同?时报:县级农地《流转管理服务机构】备案: ?    【 第十条 】农地流转可通过依法!设立的农地流转【市场进?行,各,级农:。地流:转管理服务》机构应?当为农地流转提【供指导服务 — 《  ?  第十一】条 乡镇(办【事处)农《地流转服务机—构应当?收集发?布农:地流:转信息?县,。级农地流转管理服务!机,构应当定时发布本】。区域的农地》流转信息储备—农地流转项》目为农地流转提供】相关:服,务 【    》 第十二条 】农地流转交易价格】。由流:转,双,方,共同协商确定—也可:在农地流《转市场招标、挂牌、!拍卖确?定或委托有关评【估机构评《估确定 》。 《 第四章 》 合同和备案 【    《 : ,第,十,三,条 :。 农地流转须签【订规:范的农地流转合【同 : : , :    — 第十四条 农】地流:。转,合,同,应包括以《下内容 【    》 :(一)双方》当事:人,的,姓名、身《份证号码《、住所、联系—方式; 《 :  ?  (二【)流转土地的坐【落、面积、质量等级!;,    】。 (《三)流转《的期限和起》止,日期; 【  :  》(四)流转方式【; —   (【五)流?转土地的《用途; 》 :    【(六)?双方当事人》的权利和义务; 】   — (七)流转!价格及支付方式; !  》  (八【)违:约责任; —    【 (九)其他须】载明的事项 】    ! ,第十:五条 农地流转合!同的:。流转年限届满流【入方需要继续经营流!转土:地的应?在流转合《同期:满前六个月内向【转出方?提出续期《申请经同意重新【签,订,农地流转合同并办】。理备案手续》 ? ,。  《  第十六条! , 流转期间流转土】地因国家建设需【要依:法征占的其》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!流转合同《约定办理合同—未作约定的由双【方协商办理》;土地征《地补偿?费,分配按山《西省人民政》府令第182号【。山,西省征收《征用农?民,集体所有土》地,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!办,法政策规《定执行 】  【  ? 第十七》。条 : 农地流《转合同?订立生效后流入方应!向乡镇(办事处)农!地流:。转服机构办理农村】土地承包经》营权流转备案 】 ,    》 第十八条 】办理:农村土地承包经【。营权流?转备案应提》供规范的流转合【同 ?    !农地流转管理—服,务机构收到备案材】料后应在1》0个工作日内—办结 【 ,。。    — 第十?九条: 农村土》地承:包经营权流转备案】包括以下内容 】   》 (》一)留存农》。村土地?承包经营权流转合】同; 》。。 :   (【二)登?载农村土《地承包经《营权:流转台帐;》 :。 》   ? (三》)办理农《村土:地承包经营》权流转备案证明 】    】 (四)《其它: 第五章【 相?关责任?    第!二十条 县(市、!区,)农业行政主管部】门和乡镇农村土地承!包流:转管:理服务机构应—对农地流转的合【同执行和业主—经营等情况进行【监督指导对》农地流转《管理服务做出显著成!效的单位和个人【各级政府及》其农业行政主—管部门?要给予表彰奖励【   ! 《第二十一条 【任何组织《和个人?。利用职?权强迫或阻碍承包方!进,行农村土《地承包经《营权:流转:给承包方造成—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!偿责任;情节严【重的由所《在单位?或者上级机关—依法:给予:直接责任人员和行政!主管负责《人行政处分;构【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 【    ! 第二十二条【 从事农》村,土地:承包经营权流转管】理的工作人员在农】。村土地?承包经营权流转管】理过:程中滥用《职权、徇私舞弊【、玩忽职守的由【相关部门依》法给:予,行,政处分?;构成?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 】 》  : ? 第:二十三条 农村土!地,承包经营《。权流转纠纷依照中华!。人民共和国土地【承包法、中华—人,民共和国农村—土地承包《。经营:纠纷调解仲裁—法的规定《处理: :。 》。第六章 》附 则   】 第二十【四条 本办法由忻!州市农业委员会【负责解?释 ? 《  :。  : : 第二十五条 【。 本办法自印发之】日起施行 【 》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