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忻:州市农村土地承【包经营权《流转管理办法—(试 行)
】。忻州:市人民?政府:办公厅关于印发【。忻州市?农村土地承包—经营权流转管理【办法(试行)—的,通知
忻政办发〔!2011〕92号
!。
各县?(市、?区)人民政》府市直?各有关单位
! 忻州市》。。农村土地承包经【营权流转管理办法】(试行)已经市【政府同意《现印发给你》们请认真贯彻执【行
?二O一一年六月【一日
《第,一章 总 — 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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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条 为稳】定完善农村基本经】营制度规范农—村土地承包经营权】流转:(以下简《。称农地流转)秩【序提高?土地资源利用率发】展现代农《业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:土地承包法及—相关法律《、法规和《。有关政策规定结【。合我市实《际制定本《办法
》 :
《 第二条 — 本:。行政:区域内依法通过家庭!承包:方式取得的农—村土地承包经营权】。流转管理适用本办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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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: 第三条 —农地流转实行备案】管理制度依》法形成的流转关【。系和各?方权益受法律—保,护
! ,。
第四条 !市、县(市、区【)农业行政》主管部门依》照,同级人民政府规定】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!域内的?农地流转管》理工:作其:农地流转管理服务机!构承担具《体工作
】
乡【。(,镇)人民政府—和街道办事处农【地流转?。管理服务机构承担本!区域:内农地流《转管理的具体工作 !
《
第二章 【原则和?方,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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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五条 农地【流,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!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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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,一)遵循依法—自愿:有偿的原则农村土地!承包经?营权人自主决定农地!流转和流转形式任何!组织和?个人不得强迫或阻】。碍承包方流转农地;! :
?
《 (二)》流,转收益归转出方【。所有;
!
《 ,(三)不得》改变土地所有权【。性质和农业》用途:;
】
(四)除法!律法规另有》规定外流转期限【不得超过中》华人民共和》国农村土地》承包法?。的规定
!
》 第?六条 农地—。流转:可,。以采取?转包、出租、互换】、,转让、入股等形式】采取:转让方式流转农地】的承包方(》流出方?)必须具有稳定的非!农职业?或者有稳定的收入】来源 》
》
采取转让、互!换,方式流转《农,。。地当事人可申请【农,村土地承包》经营权?变更登记并依照【相关规定办理农村土!地承包?经营权证 》
》
《
?第七条 承包方可!以,书面委托乡镇(办事!处)流转服》务机构、《村,集体经济《组织或?中介机构流转—其,农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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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流入方将承—包方:以转包、出租方【式流转的土地实【行再流转应》。当取得?原承包方的同意 !
》。第三:章 ?条件和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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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】 农地流《转应具?备以下条件
!
(】一):。农地权属明晰; !
》
? (二)流入—方应具备农业—。经营能力《。;
!
(三)转【出方与?流入方就流转方式、!价格、期限等协【商一致; 【
(!四,。),流转项目符合国家】的法律法《规、:环境保护《政策、农业产业【发展规划
!
】第九条 农—地流转按下》列程序进行 —
—。
《(一)协商流转双】方就流转事项自行】协商或在乡镇(街道!)农地流《。转服务站的主持下】。进,行协商就《流转双方的》权利义?务达成一致意见 !
】 (二)签订—合同:农地流转双》方协:商一致后可自行或】通过:乡镇(?街道)农地流转服】务站签订农地流转规!范性合同 【
】(三)备《案流转合同要报【流出地乡《镇(办事处)农【地流转服务机构备案!也可同时《报县级农地流转管】理服务?机构备案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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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十条 农】地流转?可通过依法设立的农!地流转?市场进行各级农地流!转管理服务机构应当!为农地流《转提供指导服务 !
】
第《十一条 乡镇(办!事处:)农地流转》服,务机构?应当收集发布农【地流转?信息县级农地流【转管理服务机—构应当定时发布本】。区,域的农地流转信息储!备农:地流转?项目:为农:。地流转提供相—关服务
! ,
》。 第:十二条 农地【流转交易价格由流】转双方共同协商确定!也可在农地流转市场!招标、挂《牌、拍卖确定或委】托有关评估》机构评估确定 】
第四章 ! 合同和备案
!
第十三】条, , 农地流转须签订】规,范,。的,农地流转合同—
—。
— 第十?四条 农地—流转合同应包括以下!内容
【
—(一)双《方当:事人的姓名、身份证!号码、?住所、?联,系方式?; ?
《
(二)】流转土地《的坐落?、面积、质量等【级; ? ,
:
(三!)流转?的期:。限和起?止日期;
!
》 (四)流转方式】;
!
(五)流转土!地的用途《;,。
》 :
(六)双方!当事人的权利—和,。义务; —
(!七)流转价》格及支付《方式;
!
(八【)违约责《任;
—
?
(九—)其他须载明的事】项
】 :
第十五条】 农?地流转?合同:的流转年限届满【流入方需要继—续经:营流转土地》的应在流转合—。同期满前《六个月内《向转出方提出续【期申:请经:同意重新签订农地流!转合同并办》理备案手《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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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第十六条《 流?转期间?流转土地因国家建设!需要:依法:征占的其地上附着物!补偿:费,按流:。。转,合同约?定办理合同未作【约,定的由双方协商办理!;,。土地征地补偿费分】配按山西省》人民政府令第182!号山西省征收征用】农,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!补偿:费分配使用》办,法政策规定执行【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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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! 农地?。流转合同订立生效后!流入方?应向乡镇(》办事处?)农地?流转:服机构办理》农村土地承包经【营权流?转备案?
—
第十八条 ! 办理农村》土地承包经营权【流转备案应》提供:规范的流转》合同
【
农【地流转管理》服务机构《收到:备案材料后应在10!。个工作日内办—结
【
》 第?十,九条 农村土地】承包经营权流转备】案,包括以下内容 !
— , (一)留存—农村土地承包—经营权流转合—同; 》
?
《。 (二)登载农村】土地承包经》营权流转台帐—;
—
》
(三)办理农!村土:地承包经营权流转】备案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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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: (四)其它
】
第五章》 相关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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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条 县—(市、区)农—业行政主管部门【和,乡镇农村土地—承包流转管》理服务机构》应对农地《流转的合同执行和业!主经营等情况进行】监督指导对》农地流转管理服务做!出显著成效的—单位和个人各级政】府及:其农业行《。政主管?部门要给《予表彰?奖励 ?。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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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第二十一条 任何!。组,织和个人《利用:职,权强迫或阻碍承包方!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!营权流转给承—包方造?成损失的《应承:。担,损失赔偿责任—;情节严重的由【所在单?位或者?上级:机关依法给予直【接责任?人员和行政主管负】责人行政处分;【构,成犯罪?。的,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 《 ,
! 第二?十二条? :从事农村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!管理的工作人员【在,农村土地承包—经营权流《转管理过程中滥用职!权、徇?私舞弊、玩忽职守】的由相关部门依【法给予行政处分;构!成,犯罪的?依,法追究?刑事责任《 ,
【。
? 第二十三条 !农,村土: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!纷,依,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!地承包?法、中华《人民共和《国农村?土,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!仲裁法的规定处【理
【
第六章 附【 则
! :第二十四条 — 本办法由忻州【市农业委员会负责】解释
!。。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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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【条 本办法自印发!之日:起施行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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