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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: 太原市非本【地户:籍人:口租赁房屋治安【管理规定 太 】原 市 人 —。。民 政 《府 令 —。 第70号  】。  : 太原市《。非本地户籍人口租赁!房屋治安管理规定】于2:。009年 6—月10日太》原市人民《政府第8次常—务会议?通过根据2010】。年12?月30日太原市人民!政府第12次—。常务:会议通过的》太原市人《民政府关于废—。止和:修改部分政府规【章的决定修改—现予发布《 :太原市非《本地户籍《人口:租赁房屋治安管理】规定 《第一:条 为加强非本地!户籍人口租赁—房屋:。的治安管理保障【。。当事人的合法—权益:完善居住服务促【进户籍管理制—度改革?。维护社会秩序—根据有关法律法【。规结合本市实际【制定本规定》 【 第:二条 在》本市行政区》域内非?本地户籍人口租赁】房屋:的,治安管理适用本【规定 【 ,。 , 第三条 本【规定所称非本地户】籍人口租赁》房,屋是指离开常—住户籍所在地—的人员在太原—市市:区或:者清徐县、》阳曲县、娄烦县【、古交市《区域:内租赁房屋》的行为? — 第四条 本】市非本地户》籍人口?租赁房屋治安管【理实行属地管—。理的:原则坚持政府领【导、综合《治理:、服务与《管理相结合的方针】 — : 第:五条 《公,安机关是非本—地户籍人口租赁房】屋治安管《理的主管《部门政府有》。关部门应《当,按照各?自职责做《好相关工作 【     非【本,地,户籍:人口租赁房屋治安】管理工作《所需经费列入本级】财政:预算 】 第?六条 《公安机关可以—委托社区、村—(居)民委员会【设立服务管理站【服务管理《站协:助公安机关对辖【区内非本地户—籍人口租赁房屋进行!登记:发放居?住证:采集信息录》入数据等服务—和管理工作 !  :  服?务管理站《工作人员应当对辖区!非本地户籍》人口租?赁房屋进行》巡查及时掌》握情况、纳入管理 ! :。 ,。 , 第《。七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有权【对,不按:本规定进行登记、】申领居住证或—者违反租赁房屋治】安管理的行为—进,行投诉?和举报政府应—当对举报有》功人员进《行表彰奖《励 !第八条 本—市对非本地》户籍人口实行居住】证管:理制度凡离》开常住户籍所在地】到本市居住的人员都!需按照本规定办【理,居,。住登记、申领居住】证 《 《 ,第九条 非本【地户籍人《口应当在到》达现:住地3日内持身【份证到当《地公安?派出所申《报,居住登记年》满十六周岁》拟居住30日以上】的人员应同时申领】居住:证未满十六周—。。岁或者居住》未满3?0日的人《员根据实际情—况,可以申领居住证 ! 第十】条, 用人单位—。。、,经营业主或者学【校雇佣或者为非本】地户籍?人,。口提供住所的—由用:人单位、经营业主或!者学:校到住所所在—地的公安《派出:。所集中办理居住【登记、申领居—住证    ! 承租人为非本地户!籍,人口且自行》租赁房屋《。。的由:。出租人督促其到住所!所在地的《公安派出所》办理居住《登记、申领居住【。。证 《   ?  探?亲、访友《、家政服务等非【本,地户籍人口由—户主负责到住所所】在地的公安》派出所办《理,居住登记、申领居】住证 ! 第十一条 居】住在:宾馆、酒店》、旅店、《招待所?等旅馆内的人员按有!关,规定办理住》宿登记;《看病住院就医—。人员办理住院登【记;流浪、乞—讨等:居无:定所的人员》由,民政部门的救助【机构:负,责登记不申领—。居住证 】 第十二—条 ?办理居住登记、申领!居住证应当交验【本人身?份证或?。。者其他合法身份证】明,居住证?自受:理之日起10个【工作日内办结 】 , , 第十三【条 办理居住登】记、申领居》住证不得收取任何费!用   【  居?住证为一人一证【。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!居住期满《需继:续居住的《应当在期满前—办理延期或者换领手!续   【  连?续居住5年以上并】申领居?住证的经当地公安机!。关审定无《违,法犯罪记录的可按】户籍:管理规定《排队轮候申》办本:市常住户口》 ?。 《 第十四条 —。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《骗取:、,。冒,领、转?借、转让、买—卖、伪造、变造居】住证   】  居住证损毁或者!。丢失的应当及—时到公?安派出所补领并按】规定缴纳《。补领居?住证费?用 !。第十五条 —居住证持有》。人在:第三条规定》的,。区,域内申办了居住【证当居住地在该区】域内发生变化的不再!申领居住证但—应当在3《日内到新住地公安派!出所办理变》更居住登《记,     】居,住地没有发》生变化居《住证其他信息—发生变?更的居住证持有人应!当在:信息变更之日起3】日内:到原受?理,公安派?出所办理变更信【。息登记 【 第十六条 !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!对居住信息采集、】管,理、使用过程中所】获悉的信《。息应:当予以保《。。密除公安机关依法收!缴或者注《销居:住证外?任何单?位和个人不得扣押 ! 第】十七条 》非本:地户籍?人口离开市》。区或:者,。县(市)居住地【时应当到公安派出】所注销居住证 【。 《 , 第十八条 】居住证实行一证多】用其使用《。功能包括劳动—和社会?保障、?教育、?。计划生?育、公共交通等政府!行政管理和》公共服?务的内容 ! 第十九条 】 房屋出租人—在房屋交付非本地】户籍人口使用后3日!内持:房屋租赁《合,同和双方当事人合】法证明?与公安?派出所签订治安责】任保证书 》。 第】二十条 城中【村,村民将自《建房屋按《日出租出租》人应当与公安机关】建,立网络系统》纳入租赁房屋治【安管理?信息系统,并—及时准确地传—输居住人《员,登,。记信息 — 》第二十一条 房屋!租赁:中,介,。机构向租赁双方提】供房屋租赁信息服】务时应当告知当事人!到驻地公安派出所办!。理非本地《。户,。籍人:口居住登《记和出租房屋—治安管理有关事项】     】房屋中介机》构提供房屋租赁中介!服务的应《当定期将登记房【屋租:赁的具体情况报送】驻地公安《派出:所 》。。    单位—房管部?门、物业公司应【当及时?向驻地公安派—出所报送房屋租赁】情况纳入租赁—房屋治安管》理, — 第二十二—条 房屋出—租人的治安责任 ! ,。     (一【)不:得将房屋出》租给无?合法有效证件的非本!地户籍人口》; : : ,    (》二)不得将》危险房屋《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!房屋:出租; —     》(三:)对出租的房屋应当!配备必要的消防设】施定期?进,行安:全检查及时发现【和排除消《防隐患保《障承租人的居住安】。全;  【 ,  (四)发现承】租人利?用所租房《屋进行违法犯—罪活:动,或者:有违法犯罪嫌—疑的:。应当及时向》公安机?关,报告; —     (五【。)房屋出《租单位或者个人【委托:代理人管理》出,租房屋的《代理人应当遵—。守有关规定承担【相应责任 ! 第《二十三条《 ,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!责,任 《     》。(一:)必:须,持有本人居民身【份证或者其他—合,法身份证《明;   】。  (二)承租人将!承租房?屋转租转借他人应当!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!所报告; —。  ?。。   (三)安全】使用: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!屋有不安《全隐患应当及—时告知?出租人予以消除紧急!情况下?承租人应当积—极消除隐患; 【   》  :(四)承租人不得】擅,自将承租房屋用于】。生产、?储存、经《营易燃、易爆、有毒!等危险物品;—。 , , :   ? (五)集体承【租或者单位承租【的应当建立安全管】理制度 ! 第二十四条【 公?安机关应当建立【非本地户籍人口租赁!房,屋的登记、统—计等治?。安管理信息系统将】服务管理站、—房屋中介机构报【送的信息及时入库】管理并?对系统进《行维护定期向—政府相?关部门提供非本【地,户籍:人,口租赁房屋的有关】信息: 》 第《二十五?条 非本地户籍人!口到住房和城乡【。建设、房产、—。民政、人力资源和社!会保障、教育—。、计划?生育、工商、卫生等!政府有?关部门办理相关事】项时应?当主动出示居住【证 》 第》二十六条 对违反!本规定有下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】安机:关予以处罚 】     (一【)非本地户籍—人口不按《规定进行登记、申领!居住证的处以—警告并可处5—0元罚款《;  —。   (《二)骗取、冒领、】转借:、转让、买》卖,、伪造、变造居住】证的:收缴居住《证处以每证20【0元罚款; 【。     (【。三)用人单》位、:经营业主《或者学校《不按本?规定为非本地户【籍人口办理居—住登记、申领居住】证雇佣无居住—证人员的每发现【一人:处以50《元以:。上500元》以下罚款 — 《 第?二十:七条 《对违反?本规定有《下列行为之》一的由公安》机关予以处罚;【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:   》  (一)出租人】不,按,本,规定签订治安责【。任保:证书出租房》屋的:责令:限期改正并可—。处,200元以上50】。。0,元以下罚款; 】     (二】)出租人将房—屋出租给无合法【有效证?件的非?本地户籍人口的责】令停止?出租并可处2—0,0元以上500【元以下罚款; !     (—三)出租人发现【承,租人利?用所:租房屋进行违法犯】罪活动或者》有,违法犯?罪嫌疑不及》时报告的责令停止出!租并可?处,20:。0元以上5》00元?以,下罚款; —   《  (四《)承租人利用—出租房屋擅自用于】生产、储存、经【营易燃、易爆—、有毒等危险物品】的处1万《元以上3万元以【下罚:款;  【。   (五)房屋中!介机构提《供房屋租赁》服务未定期》将登记房《屋租赁的具》体情况报送公安【派出所的责令限期】报送并可处300元!以上10《00元以下罚款; !     【(六:)城中村村民将自】建房:屋按日出租》出,租人未?与当地?。公安机关建》立网络系《统的:责令停止《。出租并可处5000!元以上?1万元以下罚款【; 《   ?  (七)城中村】村民将自建房屋按】日出租出租》人与当地公》。安机关建立网络系统!但未及时准》确传输居住人—员登记信息》。的责令停止》出租:并可处100—0元以上5000元!以下罚款 》 第】二十八条 —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依!照本规?定所作?的行政?处罚决定《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!政复议或者提起【行政诉讼《 《 : , 第二十《九条 政》府,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!员在非本《地户籍人口》租赁房屋治安—。管,理活动中滥用—职权、玩忽职守、】徇私舞?弊、索贿受贿依法给!予行政处《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:追究刑事《责任: 】第三:十条 本规定实施!前,已申领?暂住证的《暂住证?持,。有人在?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!并享有同持居住证】人,员的相应权》益 — 第《三十:。一条 本地常住】户籍人口租赁—房屋的治安管理参】照,本规定?执行 《 第【三十二条 本规定!。。自20?09年8月1日起施!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