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原!市非本地户》籍人口租赁房屋治安!管,理规定
太 【原 市 人》 民 政 府 【令,
: 第70号
】。 太原市非】本地户籍人口租赁房!。屋治安管理规—定于200》9,。年, 6月10》日太:原市人民政府第8】次常务会议通过根】据20?10年?12月30日—太原市人民政府【第12?次常务会议通过【的太原市人民政【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!分政府规《章的决?定修改现予发—布
太原市—非本地户籍》。人口租?赁,房屋治安《管理规定
—。。第一条 为—加强非本地户—籍人口租赁》房屋的治《安,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!法权益完善居住【。服务促进户籍管理】制度改革维》护社会秩序根—据有:关,法律法规结合本【市实际制定》本规定
】。
第二条 【 在本市《行政区域《内非本地《户籍人口租赁房屋】的治安管理适—用本规定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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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三《条 本规定所【称非本地户籍人口租!赁房屋是指离—开常住户籍所在地的!人员:在太原市市区或【者,清徐县、阳曲县【、娄烦县、古交【市区:域内租赁房屋—的行为?
第!四条 本市非【。本地户籍人口租赁】房屋治安管理—实行属地《管理的原《则坚持政府领导、】综合治理《、服务与《。管理相结合的方【针 :
— 第五条》 公安机关是【非本地户籍人口租赁!。房,屋治安管理的主管】部门政府有关部门】应当:按照: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!作
】 非本地户籍人【。口租赁房《屋治安管理》工作所需经费列入】本,级财政预算
【 ,。
《 第六条 公【安机关可以委托【社区、村(居)民】委员会设立服务管】理站服务管理站协】助公安机关对辖区】内非:。本地:户籍人口租赁房屋】进行登记发放居住证!采集信息录入—数据等服务和—管,理工作?
【 服务管理站—工,作人员应当对辖【区非本地《户籍人口租赁—房屋进行《巡,查及时掌握情况、纳!入管理
! 第?。七条: 任何单位—和个人?有权对?不按本规定》进,行,登记、申领居住证】或者违反租赁房屋治!安,管,理的: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!政府应当对举—报有:。。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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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:。八条 本》市对非本地户—籍人口?实行居住证》管理制度凡离开【常住户?籍所在地到本—市居住的人员都需按!照本规定办理居住登!记、申领《居住证
】。
?第九条 非本地户!籍人口应当》在到达现《住地3日《内持身份《证到当?地公安?派出所申报居—住登记年《满十六周岁拟居住】30日以上的人员】应同时申领居住证】未满十六《周岁或?者,。居住未满30日的人!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以!申领居住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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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条 用人》单位、经营业主【或者学校雇佣—或,者为非本地户—籍人口提《供住所的《由用人?单位:、经:营业主或者学校【到,住所所在地》的公安派出所集中办!理,居住登记、》申领居住《证
》 承租人为非!。本地户籍人口且自】行租赁?。房屋的由出租人督】促其到住所》所在地的公安派【出所办?理居住登记、申领居!住证
《 探亲】、访友、家政服务等!非本地户籍》人,。口由户主负责到【住,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!所办:理居住登记、申领】居住证
! 第十一条 】。居住在宾《馆,。、酒店、旅店、【招待:所等旅馆内》的人:员按有关规》定办理住宿》登记;看《病住院就医人员办理!住院登记;流—浪,、,乞讨等居无定所【的人员由民政部【门的救助机构—负责登记不申领居住!。证
《
第十二】条 ?办理居?住登:记、申领居住证应当!交验本人身》份,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!证明居住证自—受,理之日起10—。个,工作日内办结
】
第十三!条 办理居住登】记、申领居住证【不得收取任何费用】
《 居住证为】一人一证有效期【限最长为5年居住】期满需?继续居住的》应当在期满》前办理延《期或者换领手续
】
— 连续居《住,5年以上并申—领居住证的经当地公!安机关审定无违法】犯罪记录《的,可,按户籍管理规定排】队轮候申办本市常】住户口
【
第十四【条 ?任何: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!、冒领?、转借、转让、【买卖、伪造、变造居!住证
》 ? :居住证损毁或者丢】。失的应当及时到公】安派出所补》领并:按规定缴纳补领【居住证费用
!。
第十五【条 居住证持【有人在第《三条规定的区—域内申办了》居住证当居》住地在该《区域内发生》变化的不再申—领,居住证但应当—在3日内到新—住地公安派出所办】。理变更居住登记
!。 —居住地没《有发生变《化居住证其他信息】发生变更的居住证持!有人应当在信息【变更之日起》3日内到原受理公安!派出所办理》变更信?息登记
—。
第十六】条 任《何单位或者个—人对居住信息采【集,、,。。管理:、,使用过程中所获悉】的信息应当予以【保密除公安》机关依法收缴或者】。注销居住证外任何】单位和个人不得扣】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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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七条 非本【。地户籍人口离开【市区或者县(市)】居住地时应当到公】安派:。。。出所:注销居住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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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八条 ? 居住证实行—一证:多用其使《用功能包括劳动和社!会保障、教》育、计划生育、【公共交通等政府行政!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内!容
】 第十九条》 房屋出租—人在房屋交付非【本地户?。籍人口使用后—3日内持房屋—。租赁合同和双方当事!人合法证明与公安派!出所签订治安责任】保证书
! , 第二十条》 城中村村民【将自建房《。。。屋按日出租出租【人应当与公安机【。关建立网络系—统纳入租赁房屋【治,安,管理信息系统,并】及时准?确地传输居住人员】。登记信息
【
第二十】一,条 房屋租赁中】介机:构向:租赁双方《提供房屋租赁信【。息服务?时应当告知当—事人到驻《地,公安:。派出所?办理非本地》户籍人口居住—登记和出租房屋【治安管理《有关事项
》
【房屋中介机构提供房!屋,租,赁中介服务》的应当定期将登记房!。屋租:赁的具体情况报送驻!地公安派出所
】 : , 单位房管部】门,。、物业公司应当及】时向:驻地:公安派出所》。报送房?屋租赁情况纳入租赁!房屋治安管理—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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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二条 《房屋出租人的治【安责任
【 (一—),不得将房屋出—租给无合《法有效证件》。的非本地户籍人口;!。
【 (二)不得将【危险:房屋以及《存在安全《隐,患的房屋出》租;
?
: :。。 (三》)对出?租的房?屋,应当配备《必,要的消防设施定【期进: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!和排除消防隐患保】障承租人的居—住安全;
》
: 《 (四?)发现承租人—利用所租房》屋进行违法犯罪【活动或?者,有,违法犯罪嫌疑的【应当及时《向公安机关》报告:;
— (五)房屋】出租单位或者个人】委,托代理人管理出【租房屋的代理人应当!遵守有关规定—承担相?应责任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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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三条 】房屋承租人》。的治安?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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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一)必须持有】本,人居民身份证或【者,。其他合法身份证【明;
】 (二)承租人】将承租房屋》转租转借他人应当及!时向当地公安派出】所报告;
! (三)安【全使用出租房屋发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】全隐患应当及时告】知出租人予以消【除紧急?情况下承租人应当】。积极:消除隐患;
!。 , (四)—承租:。人不得擅自将承租】。房屋用于生产、【储存、经营易燃、易!爆、有毒等危险物】品;
《 (【五)集体承租—或者单?位承租的应》当建立安全》管理制度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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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! 公安机《关应当建立非—本地户籍《人口租赁房屋的【登记、统《计等治安《管理信息系统将服务!管理站、房屋中【介机:。构报送的《信息及时入》库管理并对系统进】行维护定期向政府相!关,部门提供非》本地户籍人》口租赁房屋的有关】信息
【。
第二十五【条 非本地户【。。籍人口到《。住,房和城乡《建设:、房:产、民政、》人力资源和社会【保障、教育、计划】生育:、工商、《卫生等?政府有关部门办【理相关事项时应当】主动出示居住证
】
》 第二十六条 】 对:违反本规《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公安机《关予以处罚
】 (一)非!本地户籍人口—不按:规定进行登记、申领!居住证的处以警告并!可处50元罚款;
!
: : , (二)骗—取、冒领、转—借、转让《、买:卖、伪?造、:变造居住证》的收缴居《。住证处以《每证200元罚【款;
【 (三》)用人单《位、经营业主或者】学校不按本规定为】非本地户籍人—口办理居住登记、申!领居:住证:雇佣无居《住证:人,员的每发现一—人处以50元—以,上500元》以,下罚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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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七《条 对违》反,本规定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公安—机关予?以处罚;构成—犯罪的依《法追:究刑:事责任
】 (《一)出租《人不按本规定签【。订治安责《任,保证书出《。租房屋?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!。处200元以上50!0元以下罚款—;
《 》(二)出租人将【房屋出租给无—合法:有效证件的非本【地户籍?。人口的责令停止出】租并可处200元】以上:5,00元?以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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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。 (三)出》。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!所租房屋进行—违法犯罪活动或者】有违法犯罪嫌—疑不及时报告的责令!停止出租并》可处200元以【上50?0元以下罚款;【
: (四】)承租人利用—出租房屋《擅自用于生》产、储存《、经营?易,燃、易爆、》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处!1,万元以上《3万元以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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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五)房屋中—介机构提供房—屋租赁服《务未定期将登记房】。屋租赁的具》体情况?报送公安派》出所:的责令限《期报送并可处300!。。元以上100—0元以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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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。六)城中村》村民将自《建房屋按日》出租出租人未与当】地公安机关建立网络!系统:的责令停止出租【并可处50》00元以上1万元以!下罚:款;
!。。 (七?)城中村村》。民将自建房屋按日】出,。租出租人《与当地公安机—关建立网络系统【但未及时准确传输】居住人员《登记信息的责令【停止出租并》可处:1000《元以上50》00元以《下罚款
【
: 第二十八—条 当事人对公安!机关依照本规—。定所作?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!的可依法申请—行政复议《或者提起行政—诉讼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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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:。九条 《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!作,人员在非《本地户籍人口租赁】房屋治安《管理活动《中滥用职权、玩【忽职守、徇》私,。舞弊、?索贿受贿依法给予行!政处分?。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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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三十条 — 本规定《实施前已申领暂【住证的暂住证持有】人在有效期》内可继续使》用并享有同持居【住证人?员的相应权益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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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?十,。一条 本》地常:住户:籍人口租《赁,房屋的治安》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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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】 本?规定自2《009?年8:月1日起施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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