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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太原市非【。本地户籍《人口租赁《房屋治安管理—规定 太》 原: 市 人 》民 政 府 令 ! 第?7,0号    【 太原市非本—地户籍人《口,租赁:房屋治安《管理规定于2—009?年 6月1》0日太原市人民政府!第8次常《务会议?。通过:根据2010年12!。月3:0日太原市》人民政府第1—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!太原市人民》政府关?于废止和修》改,部分政府《规章的决定修改现予!。发布 太原—市非本地户籍—人口租赁《房屋治安管》。理规定 第一条 ! ,为加强非本地户籍】人口租?。赁房屋?的治安管《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!。权益完善居住—服务促?进户籍管理》制度:改革维护社会秩【序根据有《关,法律法规结合本【市实际制《。定本规定 ! : 第二?条 在本市—行政区?。域内:非本地户籍人口【租赁房?屋的治?。安管理适用本—规,定 ? ? ?第三条 本规定所!称非本?地户籍人口租—。赁房屋是指离开常住!户,籍所在地的人—员在太原市市区或】者清徐县、阳曲县】。、娄烦县、古交市区!域内租赁房屋的行为! — 第四《条 本市非本地户!籍人口租赁房屋治】安管:理实行?属地管理的》原则坚持政府领导】、综合治理、—服务与管理》相结合的方》针 : 【 第五条 》。 公安机关》。。是,非本:地户籍人口租赁房】屋治安管《理的主管部》门政府有关部门【应,当按照各《自,职责做好相关工作】  》   非《本地户籍人口租【赁房:。屋治安?。管理工作所需经费】列入本级《财,政预算 《 第】六条 公安机【关可以委托》社区、村(居)【民委员?会设立服务管理站】服务管?理站协?助公安?。。机关对辖区内非本】地户籍人口租赁房】屋进行登记发放居住!证采集信息录入【。数据:等服务和管理工作 ! ,     服【务管理站工作人【员应:当对辖区非本地【户籍:人,口租赁房屋进行【巡查:及,时掌握?情况、纳《入管:理, 】第七条 》任何单?位和个人《有权:对不按本规定进【行,登记、申领居住证】或者违反租赁房【屋,治安管理的行为进】行投诉和举报政府】应当对举报》有功人员进行—表彰奖励 ! ?第八条? 本?市对非本地户籍人】口实行居住证管理制!度凡离?开常住户《籍所在地到本—市居住的人员—。都需按?照本规定办理—居住登记、申—领居住证 — : 第九条 !非本地户籍人口应】当在到达现住地3】日内持身份证到当地!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!登记:年满十六周岁—拟居:住30日以上的【人员应同《时申领居住证未满】十六:周岁或者居住未满3!0日的人员根—据实际情《况可以申领居住证】 — 第十《条 用人单位、】经营业主或者学校】雇佣或者为非本地】户籍人口提供住所的!由用人单位》、经营?业主或者学校到【住所所在《地的公安派出所集】中办理居住登记【、申领居《住证   】 , 承租人为》非本:地户籍人口》且,自行租赁房屋的由出!。租人督促其》到住所所在地—的公安派出所—办理居住登记、【。申领居住证》 《。。    《。探,亲,、访友、家政—服,务等非本地户籍人】口由户主负责到【住所所在《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!居住:登记、申领》居住:证 《 ? 第十一条 居!住在宾馆、酒店、】旅店、招待所等旅】馆内的?人员:。按有关规《定办理住《宿登记;《看病住院就医人员】办,理住院登记;流【浪,、,乞讨等居无定所【的人员由《民,政部:门的救助机构—。负责登记不申领【居住证 》 : : 第十二条 办!理居住登记、申【领居住证《。应,当交验本人身—份证或者其》他合法?身,份证:明居住证自受理之】日起:10个工作日—。内办结 【。 第十三条 ! 办理居住登—记、申领居住证【不得收?取任何费用》 ?     居—住证为一人一—证有效期限最长【为5年居住》期,满需:继续居住的》应当在期《满前办理延期—或者换?领手续 》     —连续居住《5年以上并》申领居住证的—经当地公《安机:关审定无违法犯罪】记录:的可按户籍管理规】定排队轮候》申办本市常住户口】 ? 《 第十四条 【任,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骗取—、,冒,领、转借、转让、】买卖、伪造、变造】居住证 —     》。居住证损毁或者【丢失的?应当及时到公—安派出所补》领并:按规定缴纳补领【居住证费用 【 —第十五条《 居住证持—。有人在第三》条规:定的区?域内申办了》居住证?当居住地在该区域内!。发生变化的不—再申领居住证但应】当在3日内到新住】地公安?派出:所办理变更居住登】记     !居住地没有发生变】化居住证其他信息】发生:变更的居《住证持有人》应当在信息变更【之日起3日内到原受!理公安派出所办理】变更信息登》记 】。 第十六条 — 任:。。何单位或者个人对】居,住信息采集、管理、!使用过程中所获【悉的信息应当予【以保密除公》安机:关依:法收缴或者注—销居住证外任何【单位和个人不得扣】押 【。 第十七条 【 ,非本地户《。籍人口离开市区【或者县(市》)居住地《时应当到公安派出】所注销居《住证: 】第十八条 居住证!。实行一证多用—其使用功能包括【劳动和社会》保障、教《育、计划生育、【公共交通等政—。府行政管理》。和公共服务的内【容 ? 《。 第十《九条 房屋—出租人在房屋—交付非本地户—籍人口使用后3【日内持房屋租—赁合同和双方当事人!合法证明与公安派出!所,签订治?安责任?。保证书 】 第二十条【 城中村村—民将:自建房?屋按日出租出租人应!。当与公安机关建立】网络系统纳入—租赁房屋治安管理】信息系统,》并及时准确地传【输居:。住人:员登记信息 【 《 第二十一条【 房屋《。租赁中介机构—向租赁双方提—供,房屋租赁信息服【务时:应当告知当事人到】驻地公安派》出,。。所办理非本》地户籍?人,口居住登《记和出租房屋治安】管理有关事项 !    《 房屋?中介机构提供—房屋租赁中介服务】的应当?定期将登记房—屋租赁的《具体情况报》送,驻地公安派出所 】  《   单位房—管部门、《物业:公司应当及》时向驻地《公安派出所报送房】屋租赁?情况纳入《租,赁房屋治安》管理 】 第二十二条 !房屋出租人》的治安?责任   】  (一)不得将】房屋出租给无—合法有?效,证件的非本地—户籍人口; 】 ,   ? (:。。二)不得将危—险房屋以及存在【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!; :   》  (三)对—出租的?房屋应?当配备必要的消防】设施定期进行安【全检查及时发现和】排除消防《。隐患保障承》租人的居住安全;】。   —  (?四)发现承租—人利用?所,租房屋进《行违法犯《罪活动或者有违法】犯罪嫌疑的应当【及时:。向公:安机关报告;—  》。   (五)房屋出!租单位或者》个人委托《代,理人管理出》租房屋的《代理人应当遵守有】。关,规定承担相应—责,任 》 ,。 , :第二十三条》 房屋承租人的】治安责任 【    《。 (一)必须—持有本人居民—身份证或者其他合】法身:份证:明,; 》  :  (二)承—。租人将承租房屋【转租转?借他人应当及—时向当地公安派出】所报告;  !   (三)—安全使?用出:租房屋发现》承租房屋有不安全】隐患:应当及时《告知出租人予以【。消除紧急情况下承租!人应:当积极消除隐患;】  》。   (《四)承租《人不得擅自将承租】。。房屋用?于生产、储存、经】营易燃、易》爆、有毒等危险物品!; ? :   ? (五)集体承【租或者单位》承租的应当》建立安?全,管理制度 》 , : 第》二十:四条 公》安机:关应当建立非—本地户籍人口租【赁,房屋的登记、统计】等治安管理信息系】统将服?务管理站、房屋中介!机构报?送的信息及时入库管!理并:对系:统进行维护定—期向政府相关部门提!供非本?地户籍人口》租赁房屋的》。有,关信息 《 第二!十五:条 非《本地户籍《人口到住房和城乡建!设,、房产、民政—、人力资源和社【会保障、教育、【计划生育、工—商、卫?生等政府《有关:部门办理相关事项】时应当主动出—示居住?证 ? :。 第二十【六条 对》违反本?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由公安《机关予以处》罚 ?     (一)!非本地户《籍人口不按规定进】行登记、申领居住证!的处以警告并—可,处50元《罚款; 【    (二—)骗取、冒领、转借!、转:让、:买,卖、伪造、变造【居,住证的收缴居—住证:处以每证20—0元罚款;》    【 (三)用人单位、!经营业主或者学【校不按?本规定为非本地户籍!人口:办理:。居住登记《、申领居住证雇佣】无居住证人员—的每发?现一人处以50元以!上500元以下罚款! — , 第:二十七条 对违】反本规定有下列行】。为,。之一的由《公,安机关予以处—罚,。。;构: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 !。  :   (一)出租】人不按本规定签【订治安?责任:保,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!限期改正并可处【200?元,以上500元以下罚!款;    !。 (二)出》租人:将房屋?出租给无《合法有效证》件的非本地户籍人】口的责令停止出【租并可处《200元以上—500?元以下罚款; 【  《   (三》)出租人发现—承租人利用所租【房,屋,进行违法犯罪活【动或者有违法犯罪】嫌疑不及时报告的责!令停止出租》。。并,可处2?00元以上500元!。以下罚款; !。    (四—。。)承租人利》用,出,租房屋擅自用于生产!、储存、经营易【燃、易爆、有—毒等危险物品的【处1万元以上3【万,元以下罚款;—   —  (五)》房屋中介机构提供房!屋租赁服务未定期】将登记房屋租—赁的具体情》况报:送公安派出》所,的责令限《期,报送并可处300元!以上100》0元以下罚》款,;, ,   》  (六)城中【村村民将自建房屋】按日出?租出租人未与当地公!安机关?建立网络系统的【责令停止出租并可处!5000《元以上1万》元以下罚款; 【  《   (七》)城中村村民将自建!。房屋按日出租出【租人与当地公安机】关建立网《络系统但未》及,时准确传《输居:住人员登记》信息的责令停—止出租并可》处100《0元以上50—00元以下罚款 】 》 第二十》八条 当》事人对公安机关依】照本规定所》作的行政《处,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!申请行?政复:议或者提起行—政,诉讼: 第!二十:。九条 《政,府有关部门及—其工作人《员,在非:本地户籍人口—。租赁房屋治》。安管理活动中滥【用职权?、玩:忽,职守、徇私舞弊、】索贿受贿依》法给予行政处分【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刑?事责任 】 第三十条 !本规定实施前已申领!暂住证的暂住证持有!人,在有效期内可继【续,使用并?享有同持居住—证人员的相应权【益 《 第三十】一条 本》。地常住户籍》人口:租赁房?屋的治安管理参照】本规:定执行 【 : 第三十二条 !本规定自2》00:9年8月《1日起施行 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