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原!市地震安全性评【价和抗震设防要【求管理规定
【太 原 市》。 人 ?民 政 府 令【
第69》号
太】原市:。地震安全性评价【和抗:震,设防要求管》理规定于200【8年 12月4日太!原市:人民政府第18次常!务会:议通过根据2010!年,12月30日太原市!人,民政府第1》2次常务会》议通过的太原市人】民政府关《于废止和修改部分】政府规章的决定【修改现予发布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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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了加强!对地震安全》性评:价,和抗震设防》要求的?。监督管理增强—城市抵御地》震灾害能力保护人民!生命:和财产安全》根据中华《人,民共和国防震减灾】法、地震安全性评价!管理条例、山西【省防震减灾条例【等,法,律、法规及有—关规定结合》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!
— 第二条 凡在】本市行政区域—。内从事地《震安全性《评价和?抗震设防要求的【活,动均须遵守本—规定
】 第三条 本【规定所称的地震【安全性评价是指对工!程场地未《来,可能遭受的》地震:影响做?出评价并确定—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!表述的抗震设防标】准
? 本【规定所?称抗震设防要求【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!震破坏的准则—。和在一定风险—水准下抗《震设计采用》的地震动《参数或者地》震烈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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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市人!民政府?地震工作主》管,部门:负责:全,市的地震安全性评价!和抗震设防》要求的监《督,管理工作
! : 县(市、》区)人民政府—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!照职:责权限负责本行政】。区域内地震安全【性评价和《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!管理工作并接—受上级地震工—作主管部门》的指导
— 发—展改革、住》房和:城乡:建设:、规:划、国?土,资源:、,城管等有关部—门应:当在各自《职责范围内做好【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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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五条 新建、扩!建和改建的建—设工程应符合抗震设!防要求?建设单位《。应当在可行》性研:究阶段向市》地震工作主》管部门进行申报市】地震工作主管部门】自收到申报之日起5!个工作日内给予【审批
! 第六条 》下列影响重》大或者价值》重大工程、生—命线工程及可—能发:生,严重次生灾害工程】必须进行地震—安,全性评?价并根据《地震:。安全性评《价结:。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!进行抗震设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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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(一)机关办—公楼(?含各:类指挥中《心);
—。 (—二)公路、铁路【长度大于《500?米的:多孔桥或《者跨度大于10【0米的单孔桥梁【长度大于1000】米,。的隧道城市主干【道立交桥工程高架】公路、铁路和地【下铁路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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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, (三)》市级以?上的:电,视发:射塔、广播电视中】心、卫星地球站、】国,。际通信电台的发射】(接收)塔、主机】房移:动通讯?、,电信和邮政枢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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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,(四:)公路、铁路车【。站的候车楼机场的候!机楼、航《管楼、?大型机库;》。
(!五):国家粮食储备库城市!供水、供气、供电、!交通:调度控?。。制中心及主干线工程!;
? (六】)单机容量》大于30《万千瓦或者》规划容量《。大于80《万千瓦的火力发电厂!装机容量20万千】瓦以上的水电—站500千伏以上】变电站和220千】伏的重要变电站市】级以上电力》调度中?心;
》。 《 ,(七)县级》以上综合医院(急】救中心)主体楼6】000座位以—上,的大型体育场(馆】)学校教学、—实验:。楼建筑面积》在1万平方》米,或者:80:0座位以上的—影剧院博《物馆、文化馆、图书!馆等大型公共建【筑大型商业网—点;:
(!八)生产或》者贮存易燃》、剧毒、强》腐蚀性物品的建设】工,程,及设施研《究、生?产、存放剧毒—生物制品或者天【然人工?细菌、病菌的—较大型建设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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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(九)水库、城市上!游的挡水建筑、防】护堤:工程污水处理—工程以及其他可能】发生次生灾害的大】型建设?工程;?
? 》 (十)利用—核能和贮存、—处,置,放射性?物质的建设工程;】
? , :。 (?十一)?活动断裂带两侧【各500米范围内的!建设工程;
【 : (十二)】坚硬、中《硬场地80米以上】的高:层建筑中《软、:软弱场地60米以】上,的高层建筑》。;
《 (十三)!位于地震《。动峰:值加:速度:区划分?界线两侧各》4公里区域》内的:建设:工程:;
】 (十四)位于某些!地震研究程》度和资料详细程【度较差?。的边远地区》。的建设?工程;
! (十五)—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!评价的其他建设工】程
《。。
《 第七条 需【。要进行地震安—全性:评价的?建设工程《建设单位应当委【托,具有相应资质的地】震,安,全性评价《单位进行《地震:安全性评价并订立书!面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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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位!于复: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!内的县(市》、区)政府》。所在地、新建的县级!。以,。上开发区和新城【镇,规划区?、大型厂矿企业【需,要开:。展地震小区划工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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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九条 抗震设!防要求应纳》入建设工程》管理程序
】 建设—工程项目的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!步设计报《告应有经审定—的抗震设防要求方】面的内容应进行【场地地震安全—性评价?的建设工程其—建设项目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】和,初步设计报告应附有!地震:。安全性评价报—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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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不符合前款规定!。的建设工《程项目审《批部门不予批准
! , ? 建?设工程的可行性研】。究论:证、初步《设计审查、竣工【验,收应有县级以上地】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人!员,参加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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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条?。 凡在本市从事地】震安全性评价工【作的:机构应?当,持,地震安全性评—价,资质证书到市地震工!作主管部门备案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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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】条 地震》。安全性评价》单位不得有》下列行为《
《 ? (一)超越资质】许可:范围承?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!。务;
!。 (:二)转借地震安全性!评价:资质证书;
】 (三)违!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!地震安全性评价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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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二,条 从事地—震安全性评价的人员!不得:有下列行为
【 —(,一)以个人》名义:从事地震安》全性:评价:活动;
! (二)》在地震安全性评价中!弄虚作假;
! (三)转】。借资:格证书;
》
《 : (:四):法,律法规?禁止:的其他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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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三条? ,。 地震?安全性?评价机?构应当按照国家技】术规范要求》对建:设工程项目》进,行,地震安全性评价【,并向建设单位【提供地震《安全性评价报—告
【 第?十四条? 任何?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!。未经国务院地震工作!主管部门或者—省地震工作主—管部门?审定的地震安全性】评价报?告
【。 第?十五条 《 建设工《程的设计单位应【当按照抗震设防要】求和抗震《设计:规范进行抗震设计;!施工单位应》当,。按照抗?震设计进行施—工;监理《。单位应?当按照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建》筑法的规定对抗震】设防措施进》行监理
《。
设计、施工、!监理单?位应当对建设工程】的抗震?设防:质量负终《身责任
—。
》第十六条《 市、县(市【、,区,)地震工作主管【部门应当对建设【。工程的抗震设防进】。行监督检《查监督检查不得收】取费用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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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七条》 建?设单位在重》大建设工程》和可能?发生严重次生—灾害建?设工程建设》过程:中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?由市、县(》市,、区)地震工作主】管部门按照》中华:人民共和国防震减】灾法:第四十四条》的规定责令改—正并处以l万—元以上10万—元以下的罚》款
? ? (一)— 不按照地震—工作主管部门—审批的抗震设防【。要求进行抗震—设防的?;
【。 : (二)不进行地震!安全性评价的—
】第十八?条 ?违反:本规定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市》、县(市)》地震工作主管部门】按,照地震安全》性,评价管?理条例第二十三条】、第二十四》条的规定责》令,改正没收违》法所得并处以—1万元以上5万元以!下罚款
】 , , (一)未取—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!质证书承揽地—震安全性评价业【务,的;
! (二)超越地震安!全性评价资质证【。书规定的范围—承揽地震安全—性评价业务》的
!第十九条 地震】工,作主管?部门及其工作人【。员在地震安全性评价!和抗震设《防,。要求监督管》理工作?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其所在单》。位,或者:上级机关《对直接?。责任人员给》予行政处分;情【节严重构成犯罪【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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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》在地震安全性评价】和抗震设《防要求监督》管理中不履》行职责、徇私—舞弊致?使公共财产和—人民利益遭受重【。大,损失的;
】 (二) 】违反抗震设防要求】和地震安全性评【。价监督管理规—定的其他《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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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条 —当事人对地震工作主!管部门作出的行政】处罚决定不》服的可以依》法申:请行政复议》。或者:提,起行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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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一条 本—规定自200—9年2月《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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