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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晋中市限价—普通商品住》。房,供应:管理实?施细则 第一章】 总 则 】 第一》条 为?切实规范限价普通】商品住?房申:请、审核、登记、轮!候程序加《强限价普通商品住房!供,应与交易的》监督与管理根—据山西省限价普【通商品住房供—应管:理办法等有关规【定结合我市》实际制定本》。实施细则《 】第二条? 本市行政》区,域内的限价普通【商品住房供》应,管理适用《本实施?细则 —。 :。 第三《条 :本实施细则所称【限价普通商》品住房?是指限定套》型面积、销售—价格:、销售对象和竞地价!、竞:房,价的方式《。开发建设《。的面向城《市中等收入住房【困难家庭《供应满足其自—住,需求的普通商品住】房     !本实施细则》。所,称,城市中等收入住房】。困难家庭《。是指:。家庭:人均可支配》收入在?当地上年《度城镇居《民人:均可:。支配收入《的8:0%至120%之间!人,均住房?建筑面积低于当【地上年度人均—。住,。房面积80%—的家:庭 《 , , 第《四条 具有当地【城镇非农业户口【家庭收?入、:财产、住房情况【符合当地限》价普通商品住房【供应条件的城市中】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!或,在,当地缴纳社》会,保险一定年》限以上的非本地劳务!人员可申请》购买:限价普通商品—住房  【   符合廉—。租住房、《公共租赁住房—保障条?件或已取《得经济适用住房【购买(租赁)资格】的家庭在《实际未取《。得或退出上述—住,房保障?方式时亦可申请购买!限价普通商品住【房   【  各县(区、市】。)、:开发区可根据本地】经济社会发》展,情,况、:中等收入住》。房困难家庭情况和】限价普通商》。。品住房建设情况制定!具体的供应范围和】供应对象《收入线标准》、住房困《难条:。件并向社会公布 ! 第【。五条 限价普通【商品住?房供应?应当坚持程序公开透!明结果客《。观公:正的:原则 】 :第六条 各县—(区:、市)?人民政府、开发区】。管委会负责本区域】限价:普通商品《住房的供应管理工】作县(?区、市)、开发区】住房城?乡建设?(房地?。产)主管部门负【责组织实施本行【政区域的限价普【通商品住《房供应管《理工作市、县(【区、市)和开发区】有关:部门:及,街道:办事处、社区管【委,会应当依照本实【施细则的规》定和职责分工互相】配合共同做好—限价普通商品住【房供应管理工作 】 ?    住房城【乡建设(《房地产)主》管部门负责》受理街道办》事处上报资料审核申!请人家庭住》房,情况;?组,织民政、《监察、公安等相关部!门联合审查申请人资!格    】 民政部门负—责牵头?组织公安《、人社、税务、【工商、金《融等部门审》核申请人家庭收入】、财产情况 ! ,   监察机关【负责复核投诉事【项,监,察审核、配租—程序:及行政效能》 :    》 公安机《。关负责?审核申?请,人家:庭人口情况向民政部!门提供申《请,人及共同申请—的家庭成员车辆、】户,籍登记核查信—息 :     【人社部?门,负责:向民政?部门提供申请人及】共同:申请的?家庭成员各》项社会保险缴纳【信息:    【 税务机关负责【向民政部《门提供申请人及共】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上!年度的报税、完税信!息    】 工商行政管理机】关负责向民政部门】提供申请《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!成员个体工》商登记?或,者投:资办企业等信息 】。  《  : ,。金,融办负责协》调相关?金融机构审核申请】人申报的持》。有,股票、?基金、?期,货信息商《业储金型保险—。投保和缴《费信息以《及存款账户》信息;报民》政,部门核实情况—。 :     价格】主管部门负责测【定最高销售限价【并监督开发建设【单位执行“一房【。一,。价”: 第!七条 ?市人民政府对—各县:(区、市)人—民政:。。府、开?发区管委会限价普通!商品住房供应管【理工作进《行监督实《行目标?责任制管理》和绩效考核 】  :   市住房—城乡建设主管部【门应当?会同市民《政、:监察、公安》。等有关部门加强对】限价:普通商品住房供【应管理工作的—。监督指导 【 第二章 资格审核!与登记 第八!条 购?买,限价:普,。通商品住房的申【请人应当为申请家】庭推:举的具有《完全民事能》力的家庭成员 【     【申请人?应当如实申报家【庭人口、《收入、财《产、:住房状况及其他有】关信息并《对申报?材料的?真实性负责 — 【第九条 申请—购买限价普通商品】住房的家庭》应当到县《(区、?市)、开发》区社区居《。委会领取、填—写购买限价普通商品!住房申请表提出【申,请并按?。要求提?交相关证件与资料】原件、复印》件 】 第十条 》申请购买限价普通】商品住房的家庭应当!提交以下《证件与资料 【     (【一,)购买限价普通商】品住:房申请?表,; ?    》 (二)户口—本及同户籍家庭【成员身?份证; —   ?  (三《)家庭?收入情况《证明材料; —。   》 , (四)家庭财【产情况证明》材料; —。   ?  (五)家庭住】房情况证明材料; !     (六!)非本地劳》务人员应当提交【劳动合同、在本【地缴纳劳动保险凭】证,。等材料; 【  :   (七》)申:。请人授权审核机构】查询、?核实、公《。示其申?。报信息的《。授权书;《 ,  《   (八)同意由!政府收购其在当地】原有住房《的承诺?书 !第,十一条 申》请资料齐全的受【理单位应当予以受】理向申请《人,出具书?。面受理凭证申请资】料不齐全、不正确的!受理单位《应当一次《性书:面告知按前述第【十,条规定补正相关材】料 《     受理时间!、受理事项和—申请人家庭姓名、】身份证?号、工作单》位、:。住址、家庭人口、收!入、财产、住房等】申报的基本》情况应当在受理后】2,日内在申请人户口】所在地社区和居住地!社区同时《进行公告 】。    初》审符合条件经公【示无异议或者异议】不成立?的将初审意见—和申请材料一—并上报街道办事处(!乡、镇人《民,政府)审《核;不符合》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!人并说明理由 【 【。第十二条 》街道办事《处(乡、镇人民政府!)应当对上报资【料的真实性》和有效性进行—审查核查原件—留存:复印件并加盖原【件审核章采取邻里访!问、信函索证—等方式对申》请事项进《行调查核实 】。。。     经—调,查,核实无?。。异议的?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!料一并上报县(区】、市)、开发区住】房城乡?建设(房地产)【主管部门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!。知申请人和社区居】委会并说明理由 】 》 第?十三条 各县(区、!市)、开发区—住房城?乡建设(《房地产)主管部门】收到申报《。材料后应《当以联合办公或者召!开,联席会议等》形式会同民》政,、监察、《公安等相《关部门?对申请人家庭—人口、收入》、财产和住房—情况进行审》核15?日内提出审核—意见并在其户口【所在地和居住—地社区进行公示公】示期为?7日 》  :   公示期间有异!议的由监察》机关牵头同级住【房城乡建设(—房地产?)、民政、公—。安等相?关部门?配合进行复核复【核工:作应在公示期满后】10日内完成申请人!对审核结果有—异议的?可以向监察机关申】诉 ? : ,   ?。不符合条件的—住房城乡《建设(?房地:。产)主管部门书面通!知街道?办事处和申请人并】说明理由 — —第十四条《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!异议不成立的申请】人县(区《、市)?、开发?区住房城乡建设(】房地:产)主管《部门应当《。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!其家庭基本信息公】示内:容包括申请人姓【名、照片、》身份证号、住址【、家:庭人口、收入、财产!、住:房等全部家》庭情:况, : : , 第《十五条 《经公:示无异议或者—异议不成立的—县(区、《市)、开发区—住,房城乡建设(房地】产)主管部门将其作!为,限,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!对象予以《登记书面《。通知申请人登记【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!公布 第三章! 轮候与配售 【 第十》。六条 轮《候时间超过》一年:。的县(区、市)、开!发区住?。房城:乡建设(房地产)】主管部门应》当在:供应:住房前会同同级民政!、监察、《。公安等相关部门【对拟供应对象是【否符合供应条—件再:进行复核 【    《 轮候期间申请人】家庭人?口、收入、》财产、?住房等情《况发生变化的应当】主动向县(》区、市)、》开,发区:住房城乡建》设(房地产》)主管?部门报告变化情况 ! 【第十七?条 登记为》限价普通商》品住房?。购买对象的》。家庭符合下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!先购买 —    《 (一)无房户; !。     (二!)危:房住户?; 《     (三)】廉租住房保障—对象; 》 :    (四)【经济适用住房购【买对象;《  》   (五》)公共租赁住房【保障对象; — :     (六【)所居住房屋—在征收范围内—或者房屋《已被征?收处于?过,渡,期内的 ! 第十八条— 各县(区、市)】、开发区住房城【乡建设(房地产【)主管部门应—当在优先购买—对象和其他购买对象!两部分申请人中分】别采取摇号》方式确定购》买顺序   !  采取摇号方式确!定,购买顺序应当邀【请监察机关、—购买对象《代表和媒《体参与公证机—构公正通过电视直】。播、网络视频播【报等形式公》开摇号全过程接【受社会各《界的:监,督 !第十九条 购买顺】序确定后县》(区、市)、开【发区住房城》。乡建:设(房地《产):主管部门应当向【媒体公示确定轮【候对象姓《名,。、照片、《身份证号、住址【。、,家庭人口、收—入、财?产、住房等全—部家庭信息 ! 第二十条 !。购买对象经公示无】异议或者异议不【成立的?。由县:。。(区、?市)、开《发区住房《城乡建设(房—地,产)主?管部门通知申请【。人选购一套限价普通!商品住房并由开【发建设单位与—购买人签《订购买合同 !    购买—合同应当载明限价普!通商品住《房的房屋概况、限】制交易、双》。方的权利义》务、责任及违—约处置等内容 【     申请!人自动放弃》。购买限价普通商品】住房的重《新进入轮候程序轮】候顺序排在同期【轮候对象之后— , , , 第—二十一条《。 限价普通商品【住房销?售应当?严格执行《商品:房,销(预)售许—可制度向登》记的限价普通商品住!房购买对《。象定向?销(预)售严禁采】取团购?、认购等方》式变相销(》预):售 》 《第二十二条》 购买人《在购买限价普通商】品住房城市的—原有住?房政府应当在出售】限价普通商品住房】时收:购房屋?收购价格由房—地产估价《机构评?估收:购价:款可以冲抵限价普通!商品住房部分购【房款 《 : 第》二十:三条 限《。价普通商《品住房购买人—办理房屋权》属登记时住房城【。。乡建设(《房,地产)主管》部门应当载明限价普!通商品住房》和限:制交易等信息 】 》 第二十四条 购】买限价普通商—品住房不满5年不得!上市交易 》 ?    购买满5】年确需?转让限价普通商品】住房的转《让,前应当向当地市、】县,(区、市)住房城】乡建设(房》。地产)?主管部门申报—交易价?格经批准并按规定比!例缴交部《。分交:易,增值收益后方—可进行交易未申【报、申报未批准或】未按规定比例缴交】部,分,交易增值收》益的不得交易转让】后不得再申请购买限!价普通?商品住?房擅自交易的由县】(区、市)、开发】区住:房城乡建设(房地产!)主管部门按照不】低于同区域普—通商品住房市—场价格的1》.,2倍追?缴购房款并通过媒】体向社会公布计入不!良,信用档案不得再申】。请,购买:限价:普通:商品住房《  》   交易增—值收益缴《纳收取?的比例由市、县(】区、市)人》民政府确定 ! : 第二十五条【 对弄虚作假、隐瞒!家庭收?入和住房条件骗购】限价普通商品住房】的由县(区》、市)、开发区【住,房,城乡建设(房—地产)主《管部门?追回骗购的限价【普通商品《住,房或者按照不低于】同区域普通商品【住房市场价格的1】.2倍补交购—房款通过媒体向社会!。公布计入不良信用档!案不:得再申请购买—限价普通商品住【房 !第二十六条 各【县(:区、市?)、开发区住房城乡!建,设(房?地产)主管部—门应当建《立限价普通商品住】房,。。供,应档案 — ,    限价普通商!。品住房供应》管理档案包括购【买家庭汇总名单、】文件、报表、—图,册等限价《普通商品住房—供应对象档案—包括申请人收入、财!产及住房证明、审】核记录、登记及轮候!记,录、购买合同等【 第四章【 附 则 【。 第二十七条 】各县(区、市)【人民政府《、开发区管委会【应当:结合本地实》。际制定实施细—则并:报市人民政府—备案 ! 第二十八条 【本实施细则自—印发之日30—。日起施行 】 ,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