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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峪关市企—业投资项《目核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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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政发[20【。11] 5》9号 ?
第一条 为规】范政府核准企—业投:资项目的行为—根据甘肃省企业投资!项目:核准办法《的有关规定》。结合本市《实,际制定本办》法
第二—。条 凡在本市行政】区域内?企,业投资甘《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!项目目录(200】5年本)《(以下简称目录【)所:列项目的均》按照本?办法的规定》进行核准
第】三条 属国家发改】委和:省发改委负》责,审核的项《目由市发改委—负责初步《审核后逐级上报其】。余核准类项目由市发!改委核准 》。
:第四条? 企业投资建—设实:。行核准?制的项目申报—。单,位要向项目核准【机,关提交由具备—相应:。工程咨询资格的【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!。报告一?式五份由市发改【委核:准的项目《其项目申《请报告应当由—具备丙?级及以上《工程咨?询资格的机构编【制
第五条 项目!申,请,报告应包括以下内】容
《(一)申报单—位及项目《概况;
(二【)发展规《划、产业政策和【行业准入《分,析;:
(三)资源【开发及综《合利用分析;— ,。
(四)节能方案分!析;
(五)建】设用地、《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!分析;
》(六)环境和生态】影响分析; —
(:七):经济、社会影—响分析
第六条】 项目申报单位【在向市?发改委报送申请报】告时应当附送—以下材料 》
(一)市—规划局出具的城市规!划意见;
(二)!市国土局出具的项目!用地预审意见—;
(三)市发改!委出具的节能评估】文件:的审:批,意见;
》(四:)市环保《局出具的环》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!;
(五)应【提交的其《它有:关材料 《
第七《条 :。市发改委应当—在收到?项,目申:请报告之《日起5个工作日内】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!告知申请人认为【申请材料《不齐全或者不—符合法定《形式的应当当—。场或者在5》个工作日内一次【告知:申请人需《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!。期,不告知的自收—到申请?材料:之日起即《为受理
第【八条 市发改—委在进行核准审【。查时:。如涉及?其他:有关主?管部门的职能—应征:求相关部门》的意见相关部门【应在收?到征求意见》。函后7?个工作日内》向市发改委提—出书面审核意见;逾!期没有反馈书面【审核意见的视为同】意
第》九条 ?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!益造:成重大影响的项【目市发改《委在进行《。核准审?查时:。可以采取听证—、专家评议》等方式征求意见【。
第十条 市】发改委在《受理项目《申请:报告:后2:0个工?作日:内,做出对项《。目申请报《。告是否核准的决定】。并向社会公布—;需:报上级核准的项【目应提出初步审核】意,见后报?。。省发:改委核准
】 因特殊原因确【实难:以在2?。0个工作日》内,作出核准决定的经】本机关负责人批【准可以延长10个工!作日并及《时,书面:通知项目申报单【位说明延《期理由
》
,。第十一条 对核准】权限范围内的项【目由市发改委向【。项目申?报,单位:出具项目核准—文件同时抄送相【关部门;对不予核】准的项目说明—理由应向项目—申报单位出具不【予核准决定书并【且抄送?相,关部门?
第《十二条 市发改委根!。据下:列条件对项目—进行:审,查
(—一,)符合法《律、法规、国家宏观!调控政?策;
》(二:)符: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!展规:划、:产业政?策、行业准》入标准和土地利用】总体规?。。划; ?
(三)合理【开发:并,有,效,利用资源使生—态环境和自然文化】遗,产得到有《。效保护; 》
, (四)布局合理】未,对公众利《益特别是项》目建设?地的:公众利益产生重【大不利?影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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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》 项目?核准文件有效—期2年自《印发之日起》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!有效期内未》开工建设《。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!文件有效期届满30!日前向市发改委申】请延期市发展改革委!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!。满前作出是》否准予延期的决定逾!期未向市发改委【申,请延:期,或未:被批准延期的—原项目核准文件失】效
《第,十四条 已经核准】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核!准文件所《规,定的内?容进行调整项目【单,位应及时《以书面形式向—市发改委报告市【发改委根《据项目调整的具【体,情况向项目单位出】具书面确认》意见或要求其重新办!理核准手续
第!十五条 对已—经,核准的项目国土局、!环保:局、规划《局、质监局》、安监局、卫生局】、水务?。局、:。工,商局、?税务局、公安—消防分局等部门根】据核准文件按规定办!理相关?手,续
第十—。六条 项目申请单位!以拆分项目》、提:供虚假材料等不【正当手段《取得:项目:核,准文:件的市发改》委依:法撤销对该项—目,的核准?。
第十七—条 在项目》核准过程中滥用职】权、玩?忽职守、《徇私舞弊、索—贿受贿的依法给予】行政:处分;构成》犯,罪的依?法追究?。刑事责任 》
第十八条 【事业单位、社会【团体等非企业—单位投资甘肃省政府!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!(2005年本)所!。列项目的参照本办法!进,行核准
第十】九,条 本?办法由嘉峪关市【。人民政府《负责解释
第二!十条 ?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!施行有效期五年期满!后自动失效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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