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峪》关市企?业投资项目核准办】。法,
嘉《政发[201—1] 59号—
第一条— 为规范政府核准企!业投资项目》的行为?根据甘肃《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!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!本市实际制定—本,办法
第二【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!域内企?业投资甘肃省政府核!准的投资项》目目录(20—。05年?本)(?以下简称目录)所列!项目:的均按照本办法的规!定进行?。核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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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条 属国》家发改委和省发改】委负责审核的—项目由市发改委负】责,初步审核后逐级【上报其余核准类【项目由?市,。发改委核准》
第四条— ,企业投资建》设实行?核准制?的项目申报单位要向!项目核准机关—提,交由具备相应工程咨!询资:格的机构编制—。的项目申请报告【一式五份由市发【改委核准的项—目其项目申请报告】应当由具《备丙级?及以上工程咨询【资格:的机构编制
第】五,。条 项目申请报告应!包,括以:下内容
(一】。)申报单位及项目概!况,。;
(二)发展】规划、产《。业政策和《行,业准入分析;
】(三)资源开—发及综合利用分析;!
(四)节能方案!分析;
(五【)建设用地、征地】拆迁及移民》安置分析;
(六!)环境和生态影响分!析;
(七)【经济、社会影响分析!。
第六《条 项目申报单位在!向市:发改委报送申请报告!时应当附《送以下材料
】(一)市规划局【出具的城《。市规划意见;— ,。。
(二)市》国,土局出具的项目【用地:预审意见;
(】三)市发改》委出具的节能—评估:文件的审批》意见;
(四)市!环保局出具的环境】影响评价《审批意见;
【(五)应提》交的其它有关材料 !
第七条 —市,。发改委?应当在?收到项目申请报告】之日起5个》。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!理,并书面?告知申请人认—为申请?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!。合,法定形式《的应当当场或者在】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!知,申请人需要补—正的全部内容逾【期不告知的自—。收到:申请:材料之日起即为受】理
第八条 市!。发改委在《进行核准《审查时如涉及其【他有关?主管部门的职能【应征求相关部门的】意见相关部门应在收!到征求意见函—后7个工作日内向】市发改委提出书【面审:核意见;逾期没有反!馈,书面审核意见的【视,为同意 《
第九条 对于可!能会对?公众:利益造成《重大影响的项目【市发改?委在进行核准—审查时可以采取【听证、?专家:评议等方式征求意】见
《第十条 市发改委在!受,。。理项目申请报—告后20个工作日内!做出对项目》申请报告是否—核准的决定并—向社会?公布;需报》上,级,核准的项目》应提出初步审—。核意见后报省发【改,委核准 《
因特殊原因!确实难以《在20个工作—日内:作出核准决定的经本!机关负责人》批准可以《延长:。10个工作日并及】时书面通知项目申报!单位说明延期理由 !
第十一》条 对核准权限范围!内的项目《由市发改委向项【目申报单位出—具项目核准文件【同时:抄送相?关部:门;:对不予核准》的项目说明理由应】向项目申报》单位出具不予核准】决,定书:并且:抄送相关部门 【
第十二》。条, 市发改委根据【下列条件对项目进】行审查
(一!)符合?法律、法规、国家】宏,观调控政《策,;
(二)【符合国民《经济和社会发展规】划、产业政策、【行业准?。入标:准和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;
】(三)合理开发并有!效利用?资源使生态》环境和自然文化遗】产得:到有效保护; 【
(四)布局合理!未对公众利益特【别是项目建设地【的,公众利?益产:。生重:大不:利影响
第十】三条 项目核准【文件有效期2年【。自印发之《日起计?算项目在核准文【件有效期内未—开工建设的项目【单,位应在核《准文件有效期届【满30日前向市【发,改,委申请延期市发展】改革委在核准文件有!效期届满前》作出是?否准予延期的决【定逾:期未向市发》改委申?请延期或《未,。被批准延期》的,原项目核准文件失效! ,
第十四条 已经!核准的项目如—需对:项目核准文》件所规定的内容进】行调整项目》单位:应,及时:以书面形《式,向市发改委报—告市发改委根据项】目调整的具体—情况向项目单位【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!要求:其重新办理核—准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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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五条 《对已经核准的—项目国土局、环【保局、规《。划局、?质监局、《安监:局、卫生局、水务局!、工商局《、税务局、公安消】防分局等部门—根据核准文件—按规定办理》相关:手续
第十六】条 项目申》请,单位:以拆分项目》、提供虚假》材料等不正当手【段取得?项目核准文件的市发!改委依法撤销—对该项目的》核准
第十【七条 在项目—核准过程中滥—用职:权、玩忽职守、【徇私舞弊、索贿受】贿的依法给予—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?责任
第十八条! 事业单位、社【会团体等《非企业单位》投,资甘肃省政府核准的!投资:项目目录(20【05年本)》所列项目的》。参照:本办法进《行核准
第十九!条 本?办,法由嘉?峪关市人民政府负责!解释
第二【十条 本办法—自发:布之日起施行有效】期五年期满后自动】失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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