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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长江河!道采砂管理实施【办法
湖北!省人民政《府令第256号
!湖北省?长江河道采》砂管理实施办法已经!2003年》9月15日省—人,民政府?常务会?议,审议通过,》现予以公布》,自200》3年9月《19日起施行
】省 长? 罗清?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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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二○○三》。年九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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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!。省境:内长江河道采砂【管理和监《督检查,《维护长江河势稳定】,保障防洪和航运】。安全,根《据,长江:河,道采:砂管理条例(以下简!称条例)的规—定,结合本省—实际,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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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,二条 在本省境内】长江河道从事开【采砂石?(以下简称长江采砂!)及其?管理活动,应—当遵守本办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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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,三条 长《江采砂管理实行县级!以上人民《政府行?政首长?负责制沿江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应当加强】对本行?政区域内长江—采砂活动《的,管理工?作,督促检查—有,。关部门?维护本行政区—域内长江采砂管理】。秩序,组织》、协调有关部门【。的管理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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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四条 《县级以上《。地方:人民政?府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!域内长江采砂管理和!。监督检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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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五条? 各级?。公安部?门负:责长江?水上治安管理—工作,维护长江【水上治安《秩序,对违反—治安管理规定,拒】绝、:阻碍:长江采砂监督检查】人员依法《执行公?务的行为实施治【安管理处《罚;依?。法打:击长江采砂活动中】的犯罪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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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航务管】。理局和?长江海事机构负【责条:例规定的《管理工作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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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【 省人民政府水行】政主管?部门根据国》。家制:定的长江采》砂规划,拟定本【省,境内长江《。采砂规划实施方案】,报省人民政—府批准后组织实【施,并报长江水利委!员会、长《江航:务管理局备案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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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本省:境内长江《采砂规划实》施方案应当充—分考虑长《江,防洪安全和航运安全!的要求,符合长江】防洪、河《。。道整治及《航道整治等》专业规?划的规定
》
本】省境:内长江采《砂规划实施方案,由!省人民政府水—行政主管部门组织、!指导、协调沿江【市(州)、县(【。市、区)人民政【。府,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!实施
》
第七》条, 长江采砂规划确定!的本省境内禁采区和!禁采期由省》人民政府予以—公告
】。
《省人民政府水行【政主管部《门可以根据本省【境内:长江的水情、工情、!汛情、航道变迁和管!理等需要,在长【江,采砂:规划确定的》禁采区、禁采期外】调整禁?采范围?、延长禁采期限【调整的禁采范围【和延长的禁采期限】,应:当报省人《民政府决定后—公告,并《报长江水利委员会】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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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!。条 长?江采砂实行许可制度!本省境内长江河道】采,砂许可证由》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门统一审—批发放省际边界【重点河段的长江河】道采砂许可证,经】省人民政府水行【政主管部门》签署意见后,报长】江水利委员会—审批发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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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审批发放长江】河道采砂许》。可,证涉:及航道的《,应:当,征求:长江:航,务管理局和》长江海事机》构的意?见长江航《务管理局和长江【海事机构应当自收】。到,水行政主管》部门书面征求—意见:之日起7日内出具】书,面意见
》
《。 :本省境内长江河道采!砂许可证有效—期不超过一个—可采期,实行一船】一,证,:采砂许可证》式样由省《。人民: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门?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!管部门?的规定统一印制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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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》 从:事长:江采砂?。活,动的单位和个人【申领长江河道采【砂许可证,应—当向长江采砂规【划确定的可采区所在!地县级人民》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门提出申请受】理申请的水行—政主管部门依法【审查,符《合审批发证条件的,!应,当签署意见,—逐级上报,由—长江水?利委员?会或省?人民政府水行政【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!第八条的规定—,审批发放长—江河道?采砂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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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从事长》江采砂活《动的单位和个—人申:领长:江河道采砂许—可,证,应当填写长江】河道采砂许可申请】书长江河道采砂许】可,申请书由《省人:。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部,门统一印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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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(!州)、县(市、区)!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!部,门,应当自收到申请之】日,起10日内提出是否!符合审批发证条件】的意见并决》。定是否报《送,上一级?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!。不予上报的,—。应,当,在作出?不予上报决》定之日起7日内通】知申请人,并说明】理由省?人民政府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应当自【收,到经市级人民政府】水,行政主管部门签【署,意见的申请》。之日起3《0日内予以审批【;经审查不予批【准,的,应当《在作出不予》批准决定《之日起?7日内?。。通知申请《人,并说明理由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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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条 《符合下列条》件的,省人民政府水!行政主管部门—审批发放长江河道采!砂许:可证或?者,。上报长江水利委员】会审批?发,。。放长江河道采砂【许可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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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)符合长江采砂】。规划确定的可采区】和,可采期?的要求;
》
(—二)符合年度—采砂控制总量的【。要求:;
【
(三)具备【平缓移动的作业方式!。;,
(!四)符合《采砂船只数量—的控制要求; 】
》
(五)采》砂船舶、船员证书】。齐全并按规定—标明船名、船—号; 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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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六):有符合要求》的采砂?设,备和相关的》采砂技术人员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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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七)采砂船舶装配有!定位:测量:设,备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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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没有】非法采?砂等不良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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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—条, 在本省境内从事长!江采砂?的船舶?,其:允许开采动力为2】50千瓦以》上,750千瓦【以下:
第》十,二条 ?省人民政府水行【政主管部门应—当定期组《织对本行政》区域内长《江河道?可采区的水》下地形进行测量,并!根据测?量结果对可》采区能否《续采进行论》证并作?出论证报告》论证报告是下一年】度进:行采:砂许可审《批的依据
【
《
?水下地形测量—应当由具《有乙级?以上水下测绘资质】的单:位承担;《论证报告应当由具】有甲级资《质的水?利、水电勘察单【位编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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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】 长江河道采砂许可!证应当载《明采砂业主》姓名(法人名称)、!采砂船名、船号【和开采性《质、种类、地点、时!限、数量《以,及作业?方式、弃料》处理方式《、许可证的有效【期限等有关事项和内!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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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在!本省:境内从事《长江采砂的单位【和个人应当按照长】江河道采砂许—可证的规定进行开采!。需,。要改变长江河—道采:砂许可证规定的事项!和内容的,应—当重新办《理长江河道采砂许可!证禁止伪造、涂改】、买卖、出租、【出借或者以其他【方式转让《。长江:河道:采砂许可证》。
】第十五条 为保障航!道,畅通和?航行安全,采砂作业!应当服从通航要求,!并,设立:明显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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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】条 :因河势变化和防洪安!。全的需要,沿江县级!以,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门可《以采取临《时处置措施,中止采!。砂活:。动,采砂单位和【个人必须服从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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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七条 省人民—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!年审批采《砂总量不得》超过长江采砂规【。划确定的年度采砂控!制总量并在每年【。1月31日前—将上一年度长江采】砂审批发证和实【施情:。况,报长江》水利委员会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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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】条 :。沿江市(州)、县】(市、区)人民政】府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因整修》长江堤防进行—吹填固基或者整治】长江:河道需采《砂的,应当进行科】学论证并经省水【行政:主管部门《审查,报长江水利委!员会:批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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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。 长:江航务管理局在本】省境内因《整,治长江航道需—采砂:的,应当在征求省】人民政府水》行政:主管部门意见的基】础上,向长江水利委!员会征求《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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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省!境内因吹填造地从】事长江?采砂活动的单位和】个人,应当依照本办!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!长江河道采砂许【可证单项《工程吹填造地采砂规!模为:10万吨《以上的?,报长江水利委【员会审查同意后办理!长江河道采砂许可】证 : ,
本!条第一、二款所【。列采砂活动属于公益!采砂,所采》砂石应当按照省水行!政,主管部门《或者长江水利委员会!的要求处理》,不得?用于经营活动 】
第》十九条 本省境内的!采砂:。船,在禁采期—内应当?拆除采砂《机具,停放在县级人!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!门指:定,的地点,《不得擅自离》开采砂?船在禁采期内—确需离开指定停放地!点的,须经县级【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!部门:。批准县?级,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,部门应?当及时?将批准?情况逐级上报至省人!民,政府水行《政主管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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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条? 本省境内》从事长?江采:砂,的单:。位和个人应向—水行政主《管部门?缴纳:长江河道砂石—资源费,不》再缴纳河道采—砂管理费《和矿:产资:源补:偿费长江河道—。砂石:资源费?征收、使用》和管理办《。法,按照国家有关部【门的:规定执行
第!二十一条《 从事长江采砂活】动的单位《和个人?发生长江采砂纠纷】的,,应当协商解决;当!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!商不成的《,可以申请县级【以上人民政》府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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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行政区域!之间:发生长江采砂—纠纷的,纠纷各【方应当协商处理;协!。商不成的,由—共同的上一级人民】政府裁决,有关【各方必须遵照执行】。。。
长!江采:。砂纠纷解决》前,纠纷任何一方】或者当事人不得【单方面改变现状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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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【上人民?政府或者其水行【政主管部《门在处理《长江河?道采砂纠纷时,有】权采取临《时,处,置措施,有关—各方或者当事—人必须服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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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】沿江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!主管部?门应当对长江采砂】规划实施情况和违】反本办法的行为加强!监督检查并依—法进行查《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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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采砂!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!于,职守,秉公执—。。法在履行监督检查】职责时,应当向【被检查单位》或,者个人出示执法证】件
!从事:长江采砂《活动的单位和个【人对长江采砂监【督检查?人员的监督检—查工作应当给—予配合?,不得?拒绝或者《阻碍长江《采砂监?督检查人员》依法执行职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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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】。 依照本办》。法规定应当给予行】政处罚,而有关水行!政主管?部门不给予》行政处?罚的,由上级—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。管,部门责令其作出【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!。接给予?行政处罚;对负有责!任的主要负》责人和直接责—任人员依照有关规】定,。给予行政处分—
第二十四条! 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,?对主要负责人和【直接责任《人员依法《给予行政处分;【。触犯刑律《的,依法追》。究刑事责任: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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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不执行已经批!准的长江采砂规划、!擅自修?改,长江采砂规》划或者违反》长江采砂规》划批准采砂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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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,二)不按《。照规定审批发放长江!河道采砂许可—证或者其他批准【。文件的;(三)不】。。履行本办法》规定的监督》检,查职责,造成长江采!砂秩序混乱或者造】成重大责任事故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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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四)在长江河道【采砂:。管,理中不按照规定的项!目、范围和标—准征收长江河道【砂石资源费的; !
(【五)截留、挪用长江!。河道砂石《资源:费,或者有本款【第(四?。)项:行为的?。,由同级《财政主管部门追缴已!收取的?费用和截留、—挪,。。用的费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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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【条 违反《本办:法规定,条例已作】出处罚规定的,依照!其规定给予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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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】运,砂船舶在《采砂地点装运非法采!砂船舶所采》砂石,属《于与:非法采砂船舶—共同实施非法采砂行!为,,视同非法采砂船】舶,由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水行政】主管部门依据职【权,,,依照条例的规—定处罚
》
第二十七—条 :以整修长江堤—防进行?吹填固基、整—治长江河道、整治长!江,航道的名义采砂进】行,经营活?动,的,:由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:水行政主《管部:门没收违法所得,并!处,1万元以上》3万元?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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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— 依:照本:办法实?施吊销长江》河道:采砂许可《证,的行政处罚,—有关: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【报请省人民政府【水,行政主管部门或【者长江?水利委员《会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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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》九条 本办法自2】003年9月—19: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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