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:湖北省长江》。河道采砂管理实施】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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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人民政】府令第256号
!湖北省长江河—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!已经2?003年《。。9月15日省—。。人民:政府常务会议审【议通过?。,现予以公布,【自2003》年9月19日—起施行?
省 长 —罗清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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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《○○三?年九:月十九日《
《第一:条 为了加强本【省境内长《江河道采砂管理和监!督检查,维护长江河!势稳定,《保障:防洪和?航运安全,根—据长江河道采砂【管理条?例(:以下:简称条例)》的规定,结》合本省实《际,: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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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条 在本省【境,内,长江河道从事开采砂!石(:以下简称长江采【砂)及其管理活动,!应当遵守本办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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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— 长江采《砂管理实行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!政,首长负?责制沿江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【。应当加强对本—行政区域内长江采砂!活动的管《理工作,督促—检查:有关部门《维护本?行政区?域内长江采砂管【。。理秩:序,组?织、协调有关部【门的管理活动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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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条: 县:。级以上地方人民【。政府:水行政?主,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!政区域内长江—采砂管?理和监督《检,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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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》条 各级公安部门负!责长江水上治安管】理工作,维护长江】水上治安秩序,【对违反治安》管理规定,拒—绝、阻碍长江采【砂监督检《查人员依法》执行公务的行为实施!治安:。。管理:处罚;依法打—击长江采砂活动中】的犯罪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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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长:江航务管理》。局和长江海事机构负!责条例规定的管理工!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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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六条 省人民—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!根据国?家制定的长江采砂】规,划,拟定本省境【内长江采《砂规划实施方案,报!省人民政府批准后】组织实施《,并报长江》。水利委员会》、长江航务管理局】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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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省境】内长:江采:砂规划实施方案应】当充:分考虑长江防洪安】全和航运安全—的要:求,符合长》江防洪、河道—。整治及航道整治等】专业规划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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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省境!内长江采砂》规,划实施方案》,由:省人民政府水行【政主管部门组—织、指导、》协调沿?江市(州)、县(】市、区?)人民政府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具体实【。施 :
第—七条 长江采—砂规划确定的本【省境内禁采区—和禁采期由省—人,。民政府予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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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人民【政府水?。行政主?管部门可以》根据本省境内长【江的水情、》工情、汛情、航道变!迁和管理等需要,在!长江采砂规划确定】的禁采?区、禁采期》外调:。整禁采范围、延长】禁,采期限调《整的禁?采范围和延长的禁采!。期限,应《当报省人民政府决】定后公告《,并报长江水—利委员会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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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】条 长?江采:砂实行许可制度本】省境内长江河道采】砂许可证由省—人,民政: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!一审批发放省际边界!重点:河段的长江》。河道采?砂许可证,经—省人: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。部门签?署意:见,后,报长江》水利委员会审—批发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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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审批发放》长,江,河道采砂许可证【涉及航道的,应当征!求长江航务管理局】和长江?海事机构《的意见长江航—务管理?局和长?江,。海事:机,构应:当自收?。到水行政主》管部门书面征—求意见之《日起7日内出具书面!意见:
】本省境内长江—河道采砂许可证【。有效期不《超过一个可采期【,实行?一船一证,采—砂许可?证式样由省人民政】府水:。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!。务,。院水行政《主,管部门的规》定统一印制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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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从】事长江采砂活—。。。动的单位和个人申领!长江:河道采砂许可—证,应?当向长?江,采砂规划确》定的可采区所在地县!级人民?政,府,水行政主管部门提】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水!行政主管部门依【法审查?,符合审批发证【条件的,应当签署意!见,:逐级上报,由长江】水,利委:员,会,或省人民政府水行政!主,管部门依照》本办法第八条的规】定,审?批发放长江河道采砂!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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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【事长江采砂活动的单!位和个?人申领长江河道采】砂,。。许可证,应》。当填写长江》。河道采砂许可申【。请书长江河道采砂】许可申请书》由,省人民政府水行政】主管部?门统一印制》
】市(州?),、县(市、区)人民!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自收到申【。请之日起10—日内:提出是否符合审批】发证:条件:的意见并决定是否报!送上一级《。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审批不予上】报的,应当在—作出不予上报决定】之日:起7日内通知—申请人,并说明理由!省人民政府水行【政主管部门应当自】收到经市级人—民,政府水行《。。政主管部门》签署意?。见的申请之日起30!日内予以《。审批;经审查—不予批准的,—。应当在作《。。出不予?批准决定之日起7】日内通知申请—人,并说明理由【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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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!件的,省《人民政府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审》批发放长江河道采砂!许,可证或者上报长江】水利委员会审批发放!长江河道采》砂许可?证: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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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)符合长江采!砂规划确定》的可采区和可—采期的要《求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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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二)符?合年度采《砂控制总量的要求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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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三)具备平缓移动】的,作业:。。。方式;?。 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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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符合采【砂船只数量的控制】。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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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》),。采砂:船舶、船员证书【齐全并按规定标【明船名、船号—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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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六:)有符合要》求的采砂设备和相关!的采砂技术》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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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》采砂船舶装配—有定位测量设备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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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没有非!法采砂等不》良记录
!第十一条《 在本?省境内从事长江采】砂的船舶,其—允许:开采动力为250千!瓦以上,750千瓦!以下
第十二!条 省人民政—府,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!对,本行政?区域内长江》。河道可采《区,。的水下地《形进行测量,并根】据测量结果对可采】区能否续《采进行论《证并作出《论,证报告论证》。报告是下一年度进】行采砂许可》审批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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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】下地形测量应当由具!有乙:级以上水下》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!;论证报告应当由】具,有甲级?资,质的水利、水电勘】察单:位编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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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三条 长江河—道采砂许可证应当】载,。明采砂业主姓名(】法人名称)、采砂】。船名、船号和开采性!质,。、种类、地点—、时限、数量以及】作业方式《、,弃,料处理?方式、许可证的有效!。。期限:等有关事项》。和内容
! 第十四条 在】本省境内从事—长,江采:砂的单位和个人【应当按照长江河道采!砂许可证的》规定进行开采—需要:。改变长江河道采砂】许可证规定的事项】和内容?的,应?当重新办理长江河道!采砂许可证禁止伪造!、涂改、买卖—、出租、出借或者】以其他方式转让长江!河道采砂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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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!。 为保?障航道畅通和航行安!全,:采砂作业应当服【从通航要求,并设立!明显: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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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! 因河势变》化和防洪安全的需】要,沿?江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水行【政主管部门可—以采:。取临时处置》措施,?中止采?砂活动,采砂单位】和个人必须服—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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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!。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年《审批采砂总量—不得:超过长江采砂规【划确定的年度采砂】控制总量并》在每年1月31【日前:将上一年度》长,江采砂审批》发证和?实施情况,报长【江水利委员会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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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八条? 沿江市《。(州)、《县(:。市、区)人民—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因:整修长江堤防进行】吹填固基或者—整治:长江河道需采砂【的,应当进行科【学论证?并经省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审查,报长江!水,。利委员会批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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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航务管理!局在本省境内因整治!长江航?道需采砂的,—应当在征求省人民政!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意!见的基础上,向长江!水利委员会》征求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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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省境【内因吹填造地从事长!江采砂活《。动的单位和》个人,应当依照本】办法第?九条的规定申请【长江河道采砂许【可证单项工程吹填造!地采砂规模为10万!吨以:上的,?。报长江水利》委员:会审查?同意后办理长—江河:道采砂许可证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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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本条?第一、二款》所列采砂活》动属于?公益采砂,所采【。砂石应当按照省水行!政主管?部门或者长江水利】。委员会?的要求处理,不得用!于经营活动 【
第十九条 !本省境内的采砂【船,在禁《采期内?应当拆除采砂—机具,停放在县级】人民政府水》行政主?管,部门:指定的地点》,不得擅自离开采】砂船在禁采期内【确需离开《指定停放地》点的,?须经县级人民政【府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批准县级人》民政: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!。当及时将批》。准情况逐级》上报至省人民—政府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备案
】第二十条 本—省,境,内从事长江采砂的单!。位和个人应向水行】政主管?部门缴纳长江—河,道砂石资源费,不再!。缴纳河道《。采砂管理费和—矿,产资:源补偿费长江河道砂!石资源费《征收、使用和管理办!法按照国家有—关部门的《。。规定:执行
第二】十一条 从事长【江采砂活动的单【位和个人发生长江】采砂:纠纷的?,应当协商解决【。;,当事人不愿协商【或者协商不成—。。的,可以申请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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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不同行政区域之】间发生长江采砂纠】。纷,的,:纠纷各方应当协商处!理;:协,商,不成的,由共—同,的上一?级人民政府裁—。决,有关各方必须遵!。照执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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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长江采砂纠纷解决】前,,纠纷任何一方或者!当事人?不得单?方面改变现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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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—。以上人民《政府或者其》水行政主管部门在】处理:长江河道《采砂纠纷时,有【权采取临时》处置措施《,有关各方或者当事!人必须服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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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二条 —沿江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!政主管?。。部,门应当对长》江采砂规《划实施情况和违【反本办法的行—为加强监督》检查并?依法进行查处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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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采【砂监督检查人员应】当忠:于职守,秉公执法】在,履行监督检查职责】时,应当向》被检查单位或—者个人出示执—法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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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长江【采砂活动的单位【和个人对长》江采砂?监督检查人员的监】督检查工作应—当给予配合》,不得?拒绝或者阻》碍长江采砂》监督检查人员—依法执?。行职务
!。第二十三条 依照本!办法规定应当—给,予行:政处罚,而有关水】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!行政处罚的》,由上级人民—政府水行政》主管部门责令其作出!行政处罚决定—或,。者直接给予行政处】罚;对?负,有责任的主要负【责人:和直接责《任人员?依照:有关规定给予—行政:处分
—第,二,十四:条 有下列行为【。之一:的,对主《要负责人和直接责】任人员?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】;,触,犯刑律?的,依?法追究刑事责任:】
! ,(,一)不执行已经批准!的长江?采,砂规划、《擅自修改《长江采砂《规,划或者违《反长江采砂规划批】。准采砂的;》
—(二)不按照规【定审批?发放长江《河道采砂许》可,证或者其他批—准文件的;(三【)不履行本办法规】定的监督检》查职责?,造成长江》采砂秩序混乱或者】造成重大责任事故】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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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四)在长江河道【采砂管?理中不按《照规定的项》目,、,范围和标准征收【长江河道砂石资源】费的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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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截留、【挪用长江河道砂【石资源费,》或者有本款第—(四)?项行为?的,:由同级财政主管【。部门追缴已收取【的费用和截留、【挪用的费用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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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五?条 违反本》办法规定,》条例已作出处罚【规定的?,依照其规定—给,予处罚
【第二十六条 运砂船!舶在采砂地点—装运非法采》砂船舶所采砂—。石,属于与》非法采砂船舶—共同实施非法—采砂行为,》视,同非法采《砂船舶,由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!部门:依据职权,依照条】。例的:规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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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七条 以整修!长江堤防进》行吹填固基、整治长!江,河道、?整治:长江航道的名义【采砂进行经》营,。活,。动的,由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!政主管部门没—。收违法所得,并处】1万元以上3—万元:以,下的罚款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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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—条 依照本办法【实,施吊:销,长江河道采砂许【可证的行政》处罚,有关》人民政府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应》当报请省人民政府水!行政主管部门或【者长江水《利委员会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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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?九条 本办法自【2003年9月【。19日起《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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