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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苏州市城—市,建,设项目配《套,绿地指标踏勘审查】绿地:。面积计算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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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】构苏州市园》林和绿化《管理:局
?文件编号苏》园规字?[2011] 【2号
生》。成日期201—1年3月《18日
》发布日期201【1年3月19日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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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苏州市!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!地,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!积计算办法的通知 !
局各有关处室】
? 《。 为规范我》市城市建《设项目配套绿—地指:。标踏勘审查》行为:统一执行标准依据城!市,用,地,分,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!准参考城市居住【区规划设计规范和江!苏省城市《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】苏州市实施》细则之一《“指标核定规则【”,等有关?规定结合《我,市实: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苏!州,市,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!地,指标踏勘审查绿地面!积计:算办法本办法是与】苏,州市城市建设—项目配套《绿地指标《踏勘审查《规程(?2011年》)相配套《的规范性文件—适用于我局》城,。市,建,设项目配套》绿地指标踏勘审查】。请各有关单位遵照】。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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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二:○,一一年三月十八日】
第—一,条 为规范我【。市城:。市,建设项目配套绿【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!统一执行标准依【据城市用地分类【与规划建设》用地标?。准,参考:城市居住区规划【设计规范和江苏【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!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!之一:“指标核定规则【”等有关规定结合我!市实际情况》制,定本办法本办法中】条款与?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!规范、江苏省城市规!划管理?技,术规定苏《州市:实施细则之一—“指标核定规则”】如,有不同以本办法【为准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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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条 本办法!是与:苏,州市城市《建设项目配套绿【地指标?踏勘审查规程相【配套的规范性文【件适用于我局城市】。建设项目配套—绿地:指标踏?勘审:查我市其他地—区可参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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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城!市建设?项目配套绿地—指标:踏勘绿地面积计【算标准如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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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一)?方便到达的地下【室及:半地下室上部覆土层!厚度不少《于1.?0米的绿《地按其水《平投影面积计算;覆!土层厚度在0.6~!1.0米的》绿地按其水》平投影面积的1【/2计算;覆土层】厚,度小于0.》6,米的绿地不得计入】绿地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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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方】。。便到达的非住宅建筑!屋顶上覆土层厚度不!少于0.6米的绿地!按其水平投》影面积的《。1/2计算;覆土】层厚度在0.3【~0.6米》的绿地按其水—平投影面积的1【/4计算《。;覆土层厚度小于0!.3米的绿》地或单片面积小于2!0平方米的绿—地不得?计入绿地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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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集!中绿:地中的硬质活动【场地、?人行步道面积—均可计?。入,。绿,地率但硬质地面不宜!大于30%;堆场】和车行交通使用的】场地:不得计?入绿地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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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采用植!草砖等生态措施的场!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!的1/?2计入绿地》率,但计入绿《地面积的植草砖面积!不得大于绿地总【面积的?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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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五:)人工?。景,观水体可计入建【设项:目配套绿地》面积:但,计入绿?地面积的人工景观】水体面积不得大【于绿地总面积—的30%;》游泳池、消防水【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!的,自然河沟等水体【不,计入:配套绿地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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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—)宅旁?(宅间)《绿地面?。积计算?起止界为《绿地边界对宅间路、!。组团:。。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!边当小区路设—有人行便《道时计算至便道边】;,沿居住区路》、城市道路》则计算至红线—;对房屋计算—至墙脚(散水)【对其它围墙院—墙计算至墙》角
】 (七)》悬空建筑物(如阳】台,、雨篷、挑空楼)】距地:面,垂直高度大于5米时!下方空间的绿地【可计:入绿地面积》。架空层下绿》地不计入绿地面【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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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落地!绿,地均按?以,上,规则计算绿地面积】落地绿地是指覆【盖各类生长机质【上部无建筑物构筑】物遮:。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!的,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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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:条 本办法的解】释权为苏州市—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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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》条 本《办法:。自2011年4月】。。20: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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