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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建设工程抗】震管理条例 (19!98年6《月27日河》北省第九届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三?次会议通过 201!0年7月3》0日河北省第十【一届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《会第十七《。。次,会议河北省人民【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关于修改部分法】规的决定修正 【2011《年11月26日河北!省,第十一?届人民?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!议,。河北省人民代表大】会常:务,委,员,会关:于修:改部分法规的决定】第二:次修正 2015年!7,月24日《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!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!第三次修正)—   第一条 为!加强对建设工—程抗震工作的管理】保证建?设工程抗御》地震灾害的能力【。保障人民《生命:和财:产的安全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防震【减,灾,法、: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建,筑法和国家有关法】律、法规结合本【省实际制定》本条例   第【二条: 本:条例适用于本省行】政区域内地震基本】烈度:在六度及《其以上的抗震设防区!内的建设工程 【  第?三条 建设》工程抗?震工:作实行预防为—主平震结《。合,的方针   第四】条 县级以》上,人,民政府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!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!震的管?理工作地震》等其他有关部—。门按照职责分—工各负?其责:。做好建设工程抗震】管理工作《   第五条 任何!单位和个人都—有参加?抗震防灾活动的义务!   各《级人:民政:府,应当加强建设—工程抗震的宣传教育!普及抗震知识对【在建设工程》抗震活动《中做出突出》贡献的单位、个【人应:当给予表彰和—奖励 ?  :第六条 县级—以上人?。民政府?应当依?据国家有《关法律?、法规组织编—制本行政《区域:内的抗震《。防灾专项《规划并纳《入城市总体规划【和村镇规划  【 第七条 新建【、改建和扩建—建,设工程?必须:达到抗震设防要求】。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!。震设:防要求和抗震设计】。规,范进行?抗震设计《并按照抗震设—计进行施工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得擅自】降低:或,者提高建设工程的】抗震设?防标准   第八条! 重大建《设,工程和可能发—生严重次生灾害的】建设工程必须进行】地震:安全性评价并根据】地震:安,全性评价的结—果确定抗震设防【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其!他建设工程》必须?按照》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!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!数区划图规定的【抗震:。设防:。要求进行抗震—设防:   第《九,条 用于建设工【程的抗震新技术【、,新材料和抗》震,新结构体系必—须通过抗震性能鉴】定并经省《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批准方可—推,广使用  》。 ,第十条 下列建【设工: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!审查   (一【)国家建《筑抗震?设防分?类标准中规定的甲、!乙,类建设工程;  】 (二)超出现行】有关技术标》准所规定的适用高】度、高宽比限值或】者,体型规则性要求的超!限高层建筑工程【;   (三)10!层及:其以上的住宅—建,筑工程和《总高度超过2—4米的公共建筑【及综合性建筑工程;!   (四)铁路、!交通、民用航空、水!利和其他有》关专业主管部门认】为需要进行抗震设】计审查的建设工【程  ? 上述规定范围【。以外的?。建,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质!量由设计单位自行】。审查把关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负责【组织抽查或复—审  ? 第十一条 建【设工程的抗震—设计审查实行分级】管理   (一)超!限高层?建筑工程、上条【规定中的甲类建设】工程:、铁路?、交通?。、民:用航空、水》利和:其他有关专业主【管部门认《为需要进《行抗震设计审查的】建,设工:。程由省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组织审查; 【  (二)》。上条规定中的乙类】建设工程、10层】。及,其以上的住宅建筑】工程和?总高度超过24米】的公共?建筑及综合性建筑工!程由:工,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!设,。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!织审查  》。 第十?。。二条 建《设工程抗震设计审】查的:主要内容《是   (一—)超限高层建筑工程!审查抗震设防—标准、?抗震:概念设?计、主要结构布置】。、建筑与《结构:的协调、使用的计算!。程序:、结:构计算结《果、地基基础与【上部结?构抗:震性:能评估、《抗震:构造措施《等;   (—。二):其它建设工》程审查抗《震设防标准》、结构体系和方【案是否合《理、抗震构造—措施是否符合国家现!行有关技术标—准的规定等 —  第十《三条 应当进行抗震!设计审查的建—设工程其审》。查必须纳入该—工程初步《。设计审查的》内容由设计单位按国!家,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!定和:审查要求向抗震【设计审查部门提供】相应:文件抗震设计—审,查意见列入》初步设计批复文【件,对初:步设:计不能满足抗—。震设防要求的—建设工程还应当审】查施工?图设计?   第十四条 初!步设计审查由—。该工程审《查部门组织的—专家委员会统一【负责也可以》内,设抗震设计审查专】家,组施工图设计—审查由产权人委托专!家委:员会进行专家委员】会由精通建设工【程抗震的勘察、设】计、科?研和管?理的专家组成—专家委员会成—员由省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聘】任   《负责审?查的专家委员会对】审查的部《分,承担相应的审—查责任建设单位对建!设工程抗震》设计审查《结果有异议的可【以,向上一级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》申请:复,审   第》十五条 建设—。行政:主,管部门组织的建设】工程施工图抗震设计!审查应当自接到建设!工程设计文件之【日起15日内完成经!审查合?格的建设单》位依照国家和本【省的有关规定办【理建设?工程:的有关手续;—经审查不合格的设计!单,位,根据审查意见—进行修改另》行,送审并负责修—改设计和另行审查】的,费用:   委托专家【委员会进行建设工】程抗震设计审查的】费用应当《按照不?超过工程《投资万分之一的【比例收取从工程投】资中列支  — 第十六条 —已经建?成的: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!设工程具《有使用?。价值的产权》人应当采取抗震加】固,措施:或者在进行改建、】。扩建时采《取抗震加固》措施并报当地建【设行政主《。管部门备《案抗震加固措施未完!成的不得《新建非?生产性建《。设工程  》 ,(,一)产权人是财政拨!款的国家《。机,关、事业单位的由同!级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统一组织抗—震性能鉴定制—定加:固计划并分期—分,批采取抗震加固【措施:其抗震鉴定》加固费用由产—权单位按照经费【管理渠道申请—解决;   (二)!产权人是《企业单位、自收【自支事?业单位?或个人的由产—权人负责采取抗震】加固措?施其抗?震鉴定加固费用自】筹解:决 :  第十七条 已经!建成:的不符合《抗震:要求:的,。下列建设工程建【。设行:政主管部门必须优先!安排采取《抗震加固措施  】 (:一,)国:家和省?重,点建设工《程;   (二【)城市的供电—、供水、供气、【通,。讯和交通《等生命线工程;【   (三》)在发生地震时【容易:造成火灾、爆炸【和毒气泄漏等—。严重次生《灾害的建《设工:程;  《 (四)有重要【文物价值《。和纪念?意义的建筑物—。、构筑物; —  (五)地震【重点监视防》御区的?建筑物、构》。筑物;  》 对有重要》。文物:价值和纪《念意义的《建筑物、构筑—物进:行,抗震加?固应当符合中华【人民共和国》文物保护法》的有:关规定  》 第十?八条 建设》工程的抗震加固设计!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!的设计?单位承担抗震加固设!计必须由省建设【行政主管部》门认定的施工图审】查,。机,构审查合格》。后方可进《行加固施工》 , , 第十九条》 建:设工程进行装—饰装修不得破坏【工程的原《有主体结构》   改建、扩建建!设工程未通过施工】。图审查?的不得改《变原有工程主—体结构 《  第二十条 【施工单?位必须按照》建设行?政,主管部门批准—的设计?文,件,和国家规定的施工】。技,。术规范进《行施:。工,不得偷工减料—不得擅自更改或【者取消设计图—纸中规?。。定的抗震措施  】 第二十一》条, 建设?。工程施工质》量监督检查和竣工】验收时?。应当:将抗震措施列—为重:要内容在建建设工】。程不符合抗震要【求的:施工单位应当予以】改正;已经建成的】。建设工程《不符合?抗震要求的不—得交付使用 —  第?二,十二条 建设—单位或者建设工【程的产权人违反本条!例规定有下列—行为之一者责—。令,改正停止施工—可以:处以一万元以—上五万元以下的【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:刑事:责任   》(一:)要求设《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!不对建设工程采取抗!震措施的《;,   (《二)要求设计单位或!者施工?单位降低《抗震设防标准的; !  (三)抗震设】计或者?抗震加固设计—未经审查同意擅【自,开工的;   (四!)装饰装修建设工】程破:坏工程?原有主体结构的【;   (五)改】建、扩建建设工【程擅自改《变,工程原有主》体结构的;》   (六》)对不?符合抗震要求的建设!工程进?行改建、扩》建没有同时》采取抗震《加,固措施的;   】(七)对不符合【抗震要求的建—设工程未完成抗震】加固而进行其他新建!非生:产性建设工程的【   第二十—三条: 设计单位违反【本条:例规定有下列行为】。之一者责令》改正可以《处以一万元以上五】万,。元以下的罚款;造成!工程质量事故的【责令停?业整顿降低资质【等级或者吊》销资质证书没收【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!元以上五万》元以下罚款;造成】损失的承担赔—偿责任;《。构成犯?罪的: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  (《一)未取得设计资】质证书或《者超: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!揽工:程,设计任务的;   !(二:)不按照抗》震设计规范进行【抗震设计的;   !(三)不按照—抗震鉴定和》。加固技术规范进行】抗,震,鉴定和加固》设计的;  — (四)擅自—降低或者提高抗震】设,防标:准的;   (五)!擅自采用未经鉴定的!抗震新技《术、新?材,料或:者,新结构体《系的   第二十四!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!条例规定有》下列行为之一—。者责令改正》处以:一万元以上十万【元以下罚款;情节】严重的责令停业【。整顿:降低资质等级或【者吊销资质证书【;造:成安全隐患的负责返!工并赔偿因此造【成的损失;构成【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  (一)【未接批准的设—计文:件和国家规定—的施工技术规范【进行:施工的?。;   (二)因】施工原因造成在【建建设工程不符合】。抗震要?求未:。予改正的;  【。 (三)《在施工中偷工减料】的;   》(四)擅自更改或者!取消设计文件中【规定的抗震设防【措施的   第二】十五条 收缴罚【款必须使用省财政】部门统一《制,发的罚款收据—罚款全部《上缴同级财》政   《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!对行:政处罚决定不—服的:可依法申请复议【或者提起诉讼逾期】不申请复议也不向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】履行:行,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!。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!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!   第二十七条】 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及其他【有关部门的》工作人员在抗震管理!工作中?玩忽职守、滥用职】权、徇私舞弊情【节轻微的由其所在单!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!给予行政处分;情节!严重构?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   第二!十八条 县级以上】人,民政府?建设行?政,主管部?门,应,当加强对群众—自建低层住宅抗【。震,规划、建设》。的指导?农民在自建低层【住宅时有条件的要】按照抗震要求—进行建设   第】二十九条 本条【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!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负责解《释,   第三》十条: 本条例自1—99:8年7?月28日起施—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