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建设工程抗震!管理条例
(199!8年6月27日河】北省第?九届人民代表大【会,常务委?员会第三次会议通】过 2010—年7月30日河北】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《委员会第十七次会】议河北省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!修,改部分法规》的决定修正 —2011年11月】26日?河北省第十一届人】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!七次会议河北省【人,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:关于修改部》分法规的决定第【二次修正 2015!年,7月24日河北【省第十?二届人?民代表?大,会,常,务委员会第十—六次:会议第三次修正)】
第一条 为!加强对建设工程【抗震工?作的管?理保证建设》工程抗御地震灾【害,的能: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!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!民共:和国防震减灾法【、中华人《民,共和国建筑》法和国家有关法律、!法,规结:合本省实际制定本】条例
第二条 !本条例适用于本省】行,政区域内地震基【本烈度在六度及【其,。以上的抗震》设防区内的》建设工程
第】三条 建设工程抗震!工作实行《预防为主平震结合的!方针
》第四条 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负责本行政—区域内?建设工程抗》震,。的管理?工作地震等其他【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】分工各负其责做好建!设工程抗震管理工作!
, 第五条 任何】单,。位和个人都有参加】抗震防灾活动的义】务
?。 各级人民政府应】。当加强建设工—程,抗震的宣《传,教育普及抗震—知识对在《。建设工程《抗震:活动: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!位、:个人应当给予表【彰和奖?励
第六条【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应当依—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!规组织编制》本行政区《域内的抗震防灾【专项规划并纳入城】市总:体,规划和?村镇规划
— 第七条 新—建、改建和扩建建设!工程必须达》到,抗震:设防要求《。建设工程必须—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!抗震:设,。计规范?进行抗震设计并按】照抗震设计进行【施工任何单》位和个人不得—擅自降低或者提【高建设工程的抗震设!防标准
第八条!。 重大建设工程【和可:能发:生,严重次?生灾害的建》设工程必《须进行?地震安全性评价并】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!的结:果确定抗震设防【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其!他建设工程必须【。?按照国家颁布的地!震,。烈度区划《图或:者,地震动?参数区划图》规定的抗震》设防要求进行—抗震设防
》 第九条 —用于建设工程的【抗,震新:技术、新材》料和:抗震新结《构体系必须》通过抗震性能鉴定】并经省建设行—政主:。管部门批准方可推】广使用
第十条! 下列建设工—程必须?进,行抗:震设计审查
】(一:)国家建《筑,抗震设防分类—标准中规定》的甲、乙类》建设工程;
— (二)》超出现行有关技【术标准所规定的适用!高度、高《宽比限值或者体【型规则性要求的【超限高层《建筑工程;
】(三)10层及其】以上的住宅建筑【工,程和总高度超—过24米《。的公共?建筑及综《合性建筑工程;
】 (?四)铁路、交—。通,、民用航空》、水利和其》他有关专业主管部】门认:为需:要进行抗震设—计审查的《建,设工程
《。 上述规定—范围以外的建—设工程的抗震设计】质量由设计单—位自行审查把关【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负责《组织抽查或复审
! 第十一条》 建设工程》的抗震设计审查实行!。分级管理
(一!),超限高层建》筑工程、上条规定】中的甲类建设工【程、铁路、交通、民!用航空、水利和其他!有关:专业:主管部门认为需要】进行抗震《设计审查的》。建,。设,工程由省建》。。设行政主管部门【负责组织《审查;
—(二)上条》规定中的乙类建设工!程、10层》及其以?上的住宅建》筑工程和总高度【超过2?4米的公《共,建筑及综合》性,建筑工程《由工程所在地—设区的市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组?织审查
第十】二条 建《设,工,程抗震设计审查【的主要内容是
【 :(一)?超限高层建筑—工程审查抗》震设防标准》、抗震?概念设?计、主要结》构布置、《建筑:与结构的协调—、使:用的计算程》序、结构计算—结果:、地基基《础与上?部结:构抗震性能评估、】抗震构造措施等;】
(二)其【它建设工程审查抗】震设防?标准、结构》体系和方《案是否合《理、抗震《构造:措,施是否符合国—家现行有关》技术:标准的规定等
!第十三条 应当进】行抗震设计审—查的:建设工程其审—。查,。必,须纳入该工》程,初步设计审查的内容!由设计单位按国【家设计?文,。。件编制深《。度规定和审查要求】向抗震?设计审查部门提供相!应文件抗震设计审查!意见列入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对!初,。步,设计不能满足抗震】设,防要求的《建设工程还应当审】查施工图设计—
第《十四条? 初步设计审查【。由该工程审查部门组!织的专家委员会【统一负?。责也可以内设抗【震设计审查专家【组,施工图设计审查【由产权人《委托专家委员会进】。行专:家委员会《由,精通建设工程—抗震的勘察》、设计、科研和【管理的专家组成专】家委员会成员由省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聘】任
: :负责审查的》专家委员会对审查的!。部分:。承,担相应?的审:查责:。任建设单《。。位对建设工程抗【震设计审查结果【有异议的可以向【上一级建设》行政:主管部门申请复【审
第十—五条 建设》行政: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!工程施工图抗震设】计审查?应当自接到建设工程!设计文件之日起【15:日内完成经审查合格!的建设单位》依照国?家和本省的有关规】定办理建设工程【的有关手续;经【审,查不合格《。的设计单《位根据审查意见【。进行修改《另,行送审并负》。责修改设计和另行】审查的费《用,
委托专家委员!会进行建设工程抗】震设计审查的费用应!当按照?不超过工程投资【。万分之一的》比例收取从工程【投资中?列支
第十六条! ,已经建成的不符合抗!。震要求的《。建设:工程具有使用价【值的产权人应—当采取抗震》加固:措施或?者在进行改》建、:扩建时采取抗震【。加固措施并》报当地建设行政【主管:部门备案《抗震加固措施未【完成的不得新建非生!。产性建设工程
】 (一)产权人是】财政拨款的国家【机关、?。事业:单位的由同级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统一:组织抗震性能鉴定制!定加固计划并分期】分批采取抗》震加固措施其抗震鉴!定加固费用》由产权单位按—照经费管理》渠道申?请解决;
(】二)产权人是企业】单位、?自收自?支事:业单位或个人的【由产权?人负责采取》抗,震加固?措施:其抗:震鉴定?加固费?用自筹解决
— 第十七条 已经!。。建成:的不符合抗震—要求的下列建—设工:程建设行政》。主管部门必须优【先安排采取抗震加固!措施
? (一)国家【和省重点建设工【程;
(二【)城市的供》电、供水、供气、】通,讯和交通等生命线】工程;
》 (三)在发生地】震时容易造》成火灾、爆炸—和毒气泄漏等—。严重次生《灾害的建设工程【;
(四)有】重要文物价值和纪念!意义的?建筑物、构》筑物;
(五】)地震重点监—视防:御区的建筑》物、构筑物;
】 对有重《要文物价《值和纪念意义的建筑!物、构筑物进—行抗震加固应—当符合?中华:人民共和国文—物保:护法的?有关规定
— 第十八条 建设】工程的抗《震加固设计必须由】具有相?应,资质的设《计单位承担抗震【加固设计必须由【省建设行《政主管部《门认定的《施,工图:审查机构审查合格】后方可进《行加固施工
— 第十九条 【建,。设工程进行装饰【装修不得《破坏:工程的原有主体结构!。
改《建、:扩建:建设工程未通过施工!图审查的不》得改变?。原有工?程主体结构
【 第二十条 施【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!行政主管《部,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!国家规定《的施工技《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!偷工减料不》。得擅自更《。改或:者取消设计图纸【中规定的抗震措【施,
第二十一【条 建设工》程施工质《量,监督检查和竣—工,验收时应当》将抗震措《施列为重要内容【在建建设工程不符合!抗震要求的施工单】位应:当予以改正;已经】建,。成的建?。设工程不《符合抗震《要求的不得交付使用!
第二十二条 !建设单位《或者建设工程的【产权人违反本条【例规定有下列—行为之一者责令改】正停止施工可以处以!一,万元以上《。五,万元以下《的罚款构《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
】(一)要求设计【单位或者施工—单位:。不对建设工程—采取抗?震措施的;
(!二)要?。求设计单位》或者:。施工单?位降低抗震设防标准!的,;
(三)抗震!设计或者抗震加固】设计未?经审查同意擅自开】工,的;:
(四)装【饰装修建设工—程破坏工程》原有主体结构的;】
: (五)《改建、扩建建设工程!擅自改变工程原【有主体结构的;【
?(六)对不符合【。抗震要?求的建?设工程进行改—建、扩建没有同时】采取抗?震加固措施的;
】 (七)》。对,不符合抗震要求【的建:设工程未《完成抗震加固而【进行其他新建—非,生产性?。建设工?程,的
第》二十三条 》设计单位违》。。反本条例规定—有,下列行?为之一者责令改正可!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!万元以下的》罚款:;,造成工程《。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!整顿降低资质—等级或者《。吊销资质《证书没收《违法:所,。。得并处?以,一,万元以上五》万元:以下罚款;造—成损失的承担—赔偿责任《;,构成: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
【 (?一)未取得设—计,资质:证书或者《超越本单位资—。质等级承揽》工程设计《任,务的;
(二)!不按照抗震设计【规范进行抗震设【计的;
《 (三)不按照】。抗震鉴定和加固技】术规范进行抗—震鉴:定和加?固设计的;》
(四)擅自降!低或者提高抗—震设防标准》。的;
(五【)擅自采用未—经鉴定?的抗震新技术、新材!料或者新结构体系】的
第二十四条! 施:工单位违反》本,条例规?定有下列行为之一】者责令改正处以一】万元:。以上十万元以—下,罚款;情《节严重的责令—停业:整,顿降低资《质等级或者吊销资】质证书;造成安全】隐患的负责返工【并赔偿因此造—成的损失;》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! , (:一)未?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!国家规定的施—工,技术规范进行—。施工的;
【(二)因施工—原因造成在》建,建设工程不符合【抗震:要求未予改》。。正,的;
(—三)在施工中—偷工减料的;—
:。 (:四)擅自《更改或者《取消设计文件—中规定的抗震设防措!施的
第二【十五条 收》缴罚:款必须?使用省财《政部:门统一?制发的罚款收据罚】。款全部上缴同级财】政
:。 第二《十六条 当》事人对行《政处罚决定不服的】可,。依法申?请复:议或者?提起诉讼逾期不【申请复议也不—向人民法院》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!罚决定的作出处罚】决定:的机关可以申请人】民法:。院强制执行》
: 第二十七》条 建设行政主【管部:门,及其他?有关:部门的工作人员【在抗震管理》工作中玩忽职守、】滥用职权、徇私【。舞,弊情节轻微的由其】所在单位或》者,上,级主管部门给予行】政,处,分;情?。节严重构《成犯罪的依》。法追究刑事责任
! 第二十八条 【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加强对群众》自建低层住宅—抗震规划、建设的指!导农民?。在自建低层》住宅时有条件的【要按:照抗:震要求进《行建设
第二十!九条: 本条例具体应用】中的问?题由省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负责【解释
《 第三十条 本【条例自?1998年7—月,28日起施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