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河,北省建设工》程抗:震管理条例》 (1998—年6月2《7日河北省》第九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三次会议通》过 20《10年7《月30日河北省第】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第十【七次会议河北省人民!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】部分法?规的决定修正 2】011年1》1月26日河—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!。。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河!北省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?员会:关于修改部》分法规的决》定第二次《修正 2015年】7月24日河—北省:第十二?届人: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第【。十六次?会议第三次修正【)   》第,一,条 为加强对建设】工,程抗:震工作的《管理保证建设工程】抗御地震灾害—的能:。力保障?人民生命和》财产的安全根—据,中华人民《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】、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建筑法—和国家有关》法律、法规》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】。。本条:例   第》二条 本条例—适用:于本省?行政区域内地—震基本烈度在六度】及,其以上的抗震设防】区内的?建设工程   第三!条 建设工程抗震】工作实行预防为主】平震结合的方针【   第四》条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本行?政区域?内建设工程》抗,震的管理工》作,地震等其他有关【部门按照职责—分工:各负其?责做好建设工程抗】震管:理工作  》 第:五,条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都有参加抗震防】灾活动的义务 【  各级人民政府】应当加强建》设工程?抗震的宣传》教育:普,及抗震知识对在【建设:工程:抗震活动中做—。出突出贡献的单【位,、个人应当给—予,表彰:和奖励  》 第六条 县—级以上人《民,政府应当依据国家有!关法律、《法规组织《编制本行政区域【内的抗震《防灾专项《规划并?纳入城市总》体规划和村镇规划】   第七条 【新建、改建和—扩建建设工程必须达!到抗震设防要求建】设工程必须按照【。抗震设防要求和【抗震设计规》范进行抗震设计【并,按照抗?震设计?进行施?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,擅自降低或者—提高建设《工,程的:抗,震设:防标准   第【八条 重大》建设工程《和可能发生严重【次生灾害的建设工】程必须?进,行地震安全》性,评价并根据地震【安全性评价的结果】确,定抗震设《防要求进行》抗震设防其他建设工!。程必须?按照国家颁!布的地?震烈度区划》图或者?地震动参数区划【图规定的抗震设【防要求进行》。抗震设防   第】九条 用于建—设工程的抗》震新技?术,。、新:材,料和抗震《新结构体系》。必,须通过抗震》性,能鉴定并经省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批准【方可推广使用—   第十条 下列!建设工程必须—进行抗?震设计审查》  : (一)国家建筑】抗震设?防分:类标准中规》定的甲、乙》类建设工程;  】 (二)超出—现行有关技术标准】所规定的适》用高度、高宽比限值!或者体型规则性要求!的超限?高层建筑工程;  ! ,(三)10层及【其以上的住宅建【筑工程和《。总高度超《过24米的公共【建筑及综合性建【筑工程;   (四!)铁路、《交通、民用航空【、水利和《其他有关专业主【管部门?认为需要进行抗震】设计审查的建—设工程   上【。述,规定范围以》外的建设工》程的抗震设计质量】由,。设计单位自》行审查把关》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《负责组织抽》。。查,或复:审 :  第十一条 建】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审!查实行分级管理  ! (一)《超限高层建》筑工程、上条规定中!的甲类建设工程、】铁路、交《通、民用航空、水利!和其他有关专业主管!部门认为《需,要进行抗震设计【审查的建《设工程由省建设【行,政主管部门负责【组织审查;   】(二)上条规定中】的乙类建设工程【、10?层及其?以上的住宅》建筑工程和总—高度超过24米的公!共建筑及综》合性建筑工程由工程!所在:地,设区的市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《负责组织审》查,   第十》二条 建设》工程抗震设计审查】的主要内容是 【  (?一)超限《高层:建筑工程审查抗【震,设防标准、抗震概】念设:计、主要结构—布置、?建筑与结构的协【。调、使用的计—算程序?、结:构,计算结?果、地基《基础与上部结构抗震!性能评估《、抗震?构造:措施等;《。   (二)其它建!设工程审查》抗震:。设防标准《、结构体系和方案】是否合理、抗震构造!措施: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!关技术标准的规定】等   《第十三条《 应当?进行抗震设》。计,审查的建《设工:。程其审查必须—纳入该工程初步设】计审查的内容由设计!单位按国家》设计文件编制深【度规定和审查—要求:向抗:震设计审查部—门提供相应文—。件抗震设计》审查意见列》入初步设计批复文】件对初步《设计不?能,满足抗震设防要求】的建设工程还应当】审查施工图设计 】  第十四条 【初步设?计审查由该》。工程审查部门组【织的专家委员会统一!负责也可以内设抗】震设计审查专家【组施工图设计审查】由产权人《委托专家委员会【。进,行,专家委员会由精通】建,设工程抗震的勘察、!设计、科研和管理的!专家组成《专家委员《会,成员由省建设—行政:主管部门聘》任   负责审查】的专家?委员会对审查的部分!承担相应的》审查责任建设单位对!建设:工程抗震设计审查】结果有?异议的可以向—上一级建《设行:政主:管部:门申请复审   】第十五条 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】的建设工程施工【图抗震设计》审查应?当自:接到建设工程设计】。文件之日《起15?。日内:完成经审《查合:格的建?设单位?依照国家和本—。。省的有关规定办理建!设工:程的有关《。手续;?经审查不合格的设】计单位根据审—查意见进行》修改另行《送审并?负责修改设计—和另行审查的费用】   委托专—家委员会进行建设工!。程,抗震设计审查—的费用应当按—照不超过工程—投资:。万分之一的比—例收取从工程投资】中列支   第十六!条 已经建成—的不符合抗》震要求的建设—工程具有使用价值】的产权人应当—采取抗震加固措施或!者在:进行改建、扩建【时,采,取抗:震加固措施并—报当地?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备案抗震《加固措施未完—成的不得新建非【生产性建设工—程   《(一)产权人—是财政拨款的国【家机关、《事业单?位的由?同级建?。设行政主管部门【统一组织抗震性【。能鉴定制定加固计】。划并:分期分?批采取抗《震加固?措施其抗震鉴定加】固费:用由产权单位按【照经费管理渠道申请!解决;  》 ,(二)产权人是企】业单位、自收自【支事业单《位或个人的由—产权人?负责采取抗震加【固措施其抗震鉴定】加固:费用自筹解决   !第十七条《 已经建《成的:不,符合:抗,震,要求:的下列建《设工程建设行—政主:管部门必须》优先安排采取抗【震加固?。措施   (一)国!家和:省重点建设工程; !  (二《)城市的供电—、供水、《供气、通讯和交通等!生命线工程; 【  (三)在发生地!震时容易《造成火灾、爆炸和毒!气泄漏等严重次【生灾害的建设工程;!   (四)—。有重:要文物价值和纪念】意义的建《。筑物、?构筑物;  —。 ,(五:),地震重点监视防【御区的建筑物、构筑!物; ?  对?有重:要文物价值和—。纪念意?义的建筑《物、构筑物进行【。抗震加固应当符合】中华人?民共和国文物—保护法的有》关规定 《  第十八条 【建设工?程的抗震加固设【计必:须由具有《相,应资质的设》计单位承《担抗震?加固设?。计必须由省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!的施工图《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!方,可进行加固施工【  : 第十九条 建设】工程进行《装饰装修不得—破坏工?程的原有主体—结构   改建、】扩建建设工程未通】过施工?图审查的不》得改变原有工程主体!结构   第二十条! 施工单《位必须按《照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批准的设》计文件和国家规定】的施工技术规范进行!施工不得偷工—减料不得《擅自更改或者取消设!计图纸中规定的【抗震措施 》  第二《十一条 建设工程施!工质量监督检查和竣!工验收时应当将抗震!措施列为重》要内容?在建建?设工程不符合抗震要!求的施工单位应【当予以改正;已经建!。成,的建设工程不符【。合抗震要求的不得】交付使?用   第二十【二条 建设单位或】者建设工《程,的产权人违反—本条例规定有—下列行为《之一者责令改正停】止施工可以处以一】万元:以,。上五万元《以下:的罚款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  》(一)?。要求设计单位—或者施?工单位不对建设【工程:采取抗震《措施的;   (二!)要求设计》单,位或者施工单位降低!抗震设防《标准的?。;   《。(三)抗震设—计或者抗震加固设计!未经审查同意—擅自开工《的;   (—四)装饰装修建设】工程破坏工程原【有主体结《构,。的; ?  :(五:)改建、《扩建建设工》程擅自?改,变工程原有主—体结构?。的,;   (六)对不!符合抗震要求的建设!工程进行改》建、扩建没有同时采!取,抗,震加固措施》的;   》(七)对《不符合抗震》要,求的建设工程—。未完成抗震加固而】进行:其他新建非生产性建!设工程的《   第二十三条 !设计单位违》反本:条,例规:定有下列行为—之一者责令改正可】以处:以一万元以上五【。万元以下的》罚款;造成工—程质:量事故的责令停【业整顿降低资质【等级或者《吊销资质证书没收】违法所得并处—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!。以下罚款《;造成损失》的承担赔偿责—任;: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  — (一)未》取得:设计资质证书—或者:超越本单位》资质:等级承?揽工程设计任务【的;   (—二)不按照抗震设】计规范进行抗震【设计的;   (三!)不按照抗震—鉴定:和加固技术规—范进行抗震鉴定【和加固?。设计的;   (四!)擅自降低或者提高!抗,震设防标准的;【   ?(五:),擅自:采用:未经鉴定的抗震新技!术、新材料或者新结!构体系?的   第二十四】。条 :施工单位违》反,本条例规定有—下列行为之》一者责令改》正处以一《万元:以上:十万元以下》。罚款;情节严重的责!令停业整顿降—低资质等级或者吊】销资质证书;造成安!全隐患的负责返【工并赔偿《因此造成的损—失,;构成犯罪》的依:。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  (一【)未接批准的设计】文件和?。国家规?。定的施工《技术规范进行施【工的:;   (二)因施!工原因造成在建【建设工程不符合【抗,震,。要,求未予改正的; 】  (三)在—施工中偷工减—料的;   —(四)擅自更—改或者取消设计【文件中规《定的抗震设》防措施?的 :  第二十》五条 收《缴罚款?必须:使用省?财政部门统一制【发的:。罚款收据《罚款全部上缴同【级财:政   《第,二十:六条 当事人对行】政处罚决定不服【的可依法申请复【。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!不,申请复议也不向人】民法院起诉又—不履行?行政处罚《决定: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!关可以申请人—民法院?强制执行   第二!。十七条 《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及其他有关部【门,的工作人《员在抗震管理工作中!玩忽职守《。、滥用职权》、徇私舞弊情节轻微!的由其所在》。单位或者上级—主管:部门给予行政处分;!情节严重《构成犯罪《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  】 第二十八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!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加强—对,群众自建《低层住宅抗震规划、!建,设的指导农民在自】。建低层?住,宅时有条件的要按】照,抗震要求《进行:建设  《 第二十九条 【。本条例具体应用【中的问题由省建设】行政主?管部门负责解释【   第《三十条 本条例自1!998年7月—28日起施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