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《
第—五章 消防组织
】
第五》十三条? 市和区、》。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!规划:本行政区域》内消防?组织建设《形成由公安》。消防队、政府专【职消防队、单位专】职消防队、志愿消】防队等组《成,的消:。防组织网络》。
第五十四—条 市和区、县人】民政府应当按照【。国家标准和本市【消防专?项规划建设公—安消防队《。配备消防装备
【
》公安消防《队,数量和?布局不能满足消防】工作需要的》区、县人民政府应】当建立专《职,。消,。防队并按照国—。家和:本市有关规定配备】消防:装备
》 区、县人民政!府应当根据需要在距!离公:安消:防队或者区、县人】民政府专职》消,防队较远的乡镇【建立专职消》防队
《 : 区、县》人民政府和乡—镇,人民:政府应当保障—。专职消防队》所需场地、》业务经费和》。队员的社会保险、】福利待?遇市人民政府给【予必要的支持
】第五十五《条 公安消防队、专!职消防队依照—国,家和本市规定承【担重大灾害事故和】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!为,。主的应急《救,援工作市和》区、县?人民政府应》当为公安消》防,队,、专职消防队开展应!急救援?工,作配备相应的—应急救援《。装备并保障工作【所需经费
第五十!。六条 下列单位【应当:建立专职消防队【承担本单位》。的火灾扑救》工作
《(一)?大型发电《厂;
(二—)生产、储》存易燃易爆》危险物品的大型企】业;
(三—)储备?可燃的重《要物资的大》型仓库、基地—。;,
(四)距离【公安消防队、政府专!。职消防?队较远的其他火灾】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!业
建立!专职消防队的—单,。位应当保障专职消防!队的业务经费和队】员,的社会保险、福【。利待遇
第—五十七?条 鼓励单》位和居?民委员会、》。村民委员会建立志愿!消,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!防组织开展》群众性自防》。自救工作
—第五十八条 公安】机,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专!职消防?队、志愿消防—队进行业务培训、】指导:;根据扑救火灾的】需要:公安机关《消防机构可以—调,动指挥专职消—防队参加火灾扑救】工作: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