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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湖州市城镇污【水处理?管理实?施办:法(试行)》 ?。 湖政发(2—。004)63号 ! ,。 , , 二○》○四年九《月八日 》   第一条 】 为加强《水污染防《治的监督管理确保】本,市城镇集中污水处】理厂正?常运行?和,水质达标排放—改善太湖流域水【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水污染防】治法、?淮河和太湖流—域排放重点水污染】物许可证管理暂【行,办法(试行》)结合本市实际【。制定:本实施?办法 ?   ! ? 第二条 本实】施办法?适用:于本市行《政,区域:内城镇集中污水处理!。。厂(: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!)、污水处理厂截】污范围内的水—污染物排《放单位(以下简称排!污单位)及与城镇污!水处理?有关的监督管—理部门?  【 , 第三条》 污水《处,理厂必须《。执行环保设施“三同!时”要求设施—应经有关部》门验收合格》。投,入运行按规定进行】排污申报申领排【污许可证实行污染物!。。排放总量控制— 》    《 第四条 污水处!理厂必须确保城镇】生活污?水的处理《并在具备能够达标】处理的实际处理能力!前提下接纳》。截污范围内的工业】。生产废水 】    第【。五条: , 污:水处理厂对进网污水!。。经,处理:后的出?水水质负责》出水水质《应,达到环保部门批准】的设计排放标准 !    】第六条 》污水处理厂应加强入!网污水的水质监测】发现入网水质严【重,超标应及时报当地环!保行政主管部门【进行查?处;:入网水质超标导致污!水处:理厂总排《口出水水质》超过标准时应采取积!极措施必要时关闭】有关排污《单位废水入网阀【门 ?。  》  第七》条 污水处—。。理厂负责对入—网污水实《施,处理按有关规—定收:取污水处理费使用自!备水:。的在该单位取水管上!安装进水计量—仪器作为计》量并在废水处理合】同中:注,明 》。   《 第八条 污】。水处理厂必须加强污!水处理设施的操【作运行管理》确保治污设》施的运?行率和污《水,处理的达标排—放口应规范化设置】进、出水口都必【须安装在《线监:测装置运行中产生】的污泥等固体废物】应严格按照国家【。有关规定进行—妥善处理 【 , ,  :  第九条— :排污单位应》加强水污染物处理】设施的运《。行,管理必须对排—放进网的废水进【。行,预处理经预处理【后的水质必须—符,合污水?。处理厂截污管网的】入网要求其中印【染,。、制:革等重污《染行业?的企业的入》网废水必《须符合环保行—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水!质标准 《。    】 第:十条 ? 排污单位排—放废水应当实施【雨污:分流禁止将》。生产废水直接排【入城市雨水排放管网! 《。。 ,    第十【一条: 排污《单位:必须按照环保有【关规定设《。置规范的排污口被】。市级以上环保行政主!管,。部门:列为水污染物排放】。重点企?业或处于环境敏【。感地区的重点排【污单位的出》水口必须安装在线】监控设施和紧急【控制阀门;其它排】污,单位的出水口应当】安装污水流量计、污!染治理设施运行记】。。录仪、紧急控制阀】门等设施 【。 :  :  第十二—条 : 排污单位应与所在!地的污水《处理:。。。厂签:订“废?水处理合同》”合同应明确委【托处理的水质、水量!及违约责任双—方应按合同约定各尽!其责共同《做好:污水处?理工作?“废水处《理合同?”应报所在地环保行!政主管部《门备案? 《    第十】三条 排污—单位水污染物处理设!施发生一般故障【废水:经预:。处理不能达到相【。应入:网标准应当及时【予以修?理并:采取相应限产措施】;治污设施发—生严重故障》无法运转的应当立】即组织抢《修并自行《停止相应生》。产与排污同时报环保!行政:。主管部门治污—设施经维修》投入正?常运转并经环保【部门认可后方可恢】复正常生产 !    —第十四条 排【污单位必须按—。规定每?年度向?环,保行:。。政主管部《。门进行排污申报实行!排污总?量,。。控制和排《污许可证制度—并按核准的总量排】污 》    》。 第十五条 【排污单?位因扩大生产规模】、改变生《产工艺新增水污染】物,种类或水污染—物排放总量增加的应!报环保?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!时,应采取相应治—。理措施或对治污【设施:进行改造《以确保?废水达标《排放废水进》入截污?管网应?取,。得接纳废水的污水处!理厂出具的废水可】进网证明 】    —第十六条 》 在污水处理厂截】污,范围内新建有废水排!放的工业《。项目实行排污总【量控制项目建设中】严格执行环保—设施“三《同时”规定废水排放!进网:。量必须符《合,。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】力容量水质必—须,达到:相应入网要求 【    !第十:七条 《有关职能部门应确保!污,水处理厂截污—管网建设城镇—新建设?排水管网应实施雨污!分流 》    第十!八条 有》关,。职能:。部门应加强对—污水处理厂运—行情:况的监督管理确保污!水处理厂出》。水口水?质,达到国家《标准对治污装置不正!常,。运行或擅自停止治污!。装置:运行的应责令其【立即纠?正 【   第十九条】 进网废水水质】超过相应《入网标准《的由环保行政主管】部,门,依法:查处 》 ?  :  污水处》理厂:违,反国家环保有关规】。定,。超标排放的由环保行!政主管?部门:按环保法律法规的规!定予以查处并依法征!收超:标排污费《 : 《   第二—十条 ? 本实施办法自公】布之日?起施:行,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