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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?地图管理办法— (2?014年《11月11》日浙:江省:人民:政府令第18—2号公布 根—据2015年1【2月28日》浙江省人民政府令】第341号关于【修改〈浙《江省烟草《专卖管理办法—〉等23件规章的决!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!。2017年9月22!日浙江省人民—政府令357号关于!修改〈浙江省农【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!促进办法〉等10件!。规章的决定第二次】修正)?。 第一章 总则 】第一条     】为了加?强,。地图管理规范地图市!场维护国家主—权、:安全和?利益根据中华人【。民共和?国测绘法和其—他有关法律法—规结合本省》实际:制定:本办法 第二—条     在本】省行政区域内编制、!印刷、出版、引进、!。展示、登载地图或】者生产、《销售绘有国界线、】省级以上行政—区域界线的地图【产品以及相关—的管理活《动适用本办》法, 第三?条     各级人!民政府应当》加强对编制、印刷】、出版、展示、登载!地,图以及地图产—品生产、销售活【动的管理保》证地图质量维护【国家主权《、安全和利益—各级: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!国家版图意》。识的:宣传:教育增强公民的【国家版图意识— 第四?条     省测绘!与地理信《息,管理部门负责全【。省地图、地图产品】和地图?市场的统《一监:。督管理工作省政【府其他有关部门【按照职责分》工负责地图出版【、印刷、《。广告和地图产品的】生产、销售的—。监督管理工作—市、县(市、区)人!民政府?测绘:与地理信《息管理部《门负责本行政—区域内地图》、地:图产品和地》图市场的《统一监?督管理工作;其【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!分工负责地图的出】版、印?刷、广告《和地图产《。品的生产、销售的监!督管理?工作: 第五?条  ?   本办法—有关用语的含义【如下   (一)普!通地图是指综—合反:映,。地表物体《、自然现象、—社会现象一般特【。征内容包《括水系、地貌—、,居民点、行政—区划、?交通线和《各种界?线,等要素的地图; 】  (二)专题【地图是指表示—。自然现象或者社会】现象中的一种或【者几种?要素的地图;   !(三)地图》编制是指编辑和【制作地图的活—动;   (—四)地?图出版是指》地图出版物的出版、!印刷、复制》和发行等活动;【   (五》)地图展示是指通过!图书报?刊,等出版物、》影视、宣传品、广告!、产品包装等展【示地图的活动;  ! (六)地图登载】是指在?互联网上登载表【示县:级以上行政区域界】线的地图;  【 (七)地》。图,产品是指《表示有省级》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!地图的地球仪—及,教学用品、文化用】品、工艺品、纪念】品,、玩具等《 第二章 地—图编制出版 第六条!。     编制【地图的单位应当具有!相应的测绘资—质;出版地图—的出版社应当具有】相应的地图出版资】格地图编《制出版资质资格的取!。得按照?有关法律法规规【定执行 第七条  !。   编制地图应当!符合下列《要求   (—一)绘制中华人【民共和国国界—。、,中国历史疆界—、世:界,各国国?界以及中华人—。民共和?。国县级以《上行政区域界线必须!。遵守有?关法律法规规定;】   (二)利用最!新,的地图资《。料作为编制基—。础正确反映地图要】素,。。的,地理位置、形态、】。名称及相互关—系,;   《(三:)符合国《家规定的地图编制】技术规范;》   (四)符合】国家及?本省有关《公开地图内容表【示的:。规定;   (【五)具备《符合地?图使用目的》。的有:关数据和《专,。业内容;   (】。六)地图名》。称不得冠以“—新”:。、“最新”等—修,饰用语有关部门和单!位应当向地》图编制单位》提供可以《公开:的编制地图所—需,的最新资料》 第:八条     【从事地图资料收集或!者在地图上》进行修测的人—员应当持有测—绘作业证件 第【九条    — 公:开出版的《地图应当在地图【上注明下《。列内容   (一】)国界?线和县级以上行政区!域界线画法》的依据?;   《(二)地图编—制、出?版,、印刷?、发行单位;  】 (三)书号、【版号、?出版日期、印数及】其他有关事项;【   (《四)地?图,审核号刊登广—告的地?图还必须《。载明广告经营许【可,证号 第十》条 :    《展示、登载的地图】应当载?明制作单《位名称和地图审【核号:通,过,互,联网:出版地图的应—当符合有关法律、】法规、规章的规定 ! 第:十一条  》 ,。  非?公,开出版的地图不得】公开发?行、销售 第三【。章, 地图产品 第十】二条:。 ,    生》产地图产品的企【业其管理人员—和相关技术人员应】。。当具有相应的地图知!识并接受测绘与地】理信息管理部门组织!的地图知识培—训工商行政管—理部门应当》加强对辖区》内,地图产品生产经【营情况的监》督检查 第十三条】    《 经:审核批准《生产的地图产品生】产企:业应当在地图产品上!载明地?图审核号;地图产品!上无法载明的—每件产品必须在产】品说明书上载—明或者附具地图审】核批:准书 第十》四条  《 ,。  进出口》的地图?和地图产品》海关必须凭国务院】测绘与地理信息管】理部门或者省测绘】与地:理信息管理部—门的:地图审?核批准文件和样【品通关 第十—五条: ,。    销》售地图?或者地图《。产品的企业、—个人:在购:进地图或者地图产】品时应?当验证提供方的地】图审核?批准:文件不?。得销售无地图审【核,批,准文件?的地图或者》地图产品 第—四章 地《图审核 第十六条 !。    公开—出版、?引,进,。地图展示、》登载未出版》的地:图或者生《产、引进地图产【品的应当依》照地:图管理条例的有关】。规定报送《有审核权的》测绘与地理信息【管理:部门审核《展示:、登载本省地区性地!图的省、《设区的市测绘—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!可以委托地图—表现地的《县级:测绘与地理信—息管:理部门审核 —第十七条《     公—开出版的地》图由出?版社送审公开展示】、登载的地图—由展示、《。登载:单位:送审引进的地图【或者地图产》品由引进单位送审生!产的地图《产品由生产企业【送审 第十八条【     单位、企!。业和个人送审—地图或者地图产品】时应当依照地图【管理条?例的有关规定提交相!关材料 第十九【。条,     根据【有关:法律、行政》法规规定应当—报国务?院测绘与地理信息管!。理部门审核的地【图由: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!理部门初审后转【报专题性《地图:需有关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协审的由负责【。审核:的县级以《上人民?政府测绘《与,地,理信息管理部门转送!有关行政主》管,部门 第二十条  !   本《省出版或者生产的】中,、小学教学用地【图和附有地图的教】材、:教学资料、教—学用品等应当经省】教,育行政主管》部门会同省测—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!门审定;未经审【定的不得出》版、:印,刷 第二十一条 】。    《有审核权的测绘【与地理信息管理【部门应当自受理【。地图:审核申请之日—起2:0个工作日内作【出审核决定并—将审核结果》书,面通知送审单—。位,。、企业和个》人时事宣传地图、】时,效性:要求较高的图书和报!刊等:插附地图的应—当自受理地图审核申!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!内作:出审核决《定展示?、登载的示意性【地图以及应急保【障等:。特殊情?况需要使用地图的应!。当即送即《审,协审部门应当自【收到征求意见材料】之日起10个工作】。日内提出意》见征求意见》时间不计算在地图审!核的期?。限内 第二十二条】     》审核批准的地图【、地图产品由地【。图审核?。部门编发地》。图审:核,号发给地图审核批】准书依法由市或者】县级人民政府测绘】与地理信息管理部】门审核?批准的地图》应当将地图审核批准!书报送省《测绘与地理》信息管理部门备案】依法由省测绘与【。地理信息管理部【门审核批准的地图】或者地图产品应当】。将地:图审:核批准?书抄告地图表—现地或者地图—产品生产地的—市、县(市、区)】人民政?府测绘与地理信息】管理部门 》第二十三条    ! 经审核批准出【版、引进、展示、】登载的地图或者生产!、引进的地图产【品在地图发行、引】进、展示、登载或】者地:图产品?生产、引进前送审单!位应当将样图(样品!。)一式两份送—。交审核部门 —第二十四条》     经审【核批:准,的地图或者》生产的地图产品其地!图审核号有效期为两!年,在有效?期内原地图版面内】容有变?动的应当申请复【审 第五章》 地图广告》 ,第二十五条    ! 经营地图》广告业务的单位应当!依法取得地图广【告业务经营》资,格地图广告》业务经营单》。位应当在地图广告】业,务经营许可》的范围和《期限内从事地图广告!。业务:经营活动 》第二十?。六,条     地图】再版或者重印—时,不得更?换地图上的》。广告内容公开—出版的交《通,、旅游、《。城区等?专题地图其广告【所占:的版面不得超过整个!版面的?。四分之一 第二十】七条  《   在《地图上标注机关、企!事,业单:位、社?会组织?名称和符《号不得收《取费:用 第?六章 法律责—任 第二十八条【    《 违反本办》法规定?有关:法律、?法规对违《法行为已有》处,罚规定的《依照有关法》律,、法规规《定执行 第》二十九条    】 违反本办法规定】地图审核号超过有】效期:继续使用或者地图重!印时地图内容—有,变动未按规定报【送复审的由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》测绘:与地理信息管—理部门责《令限期改正给予警】。告,并可处300—元以上?1,万元以下《的罚款 第三十【条     —违反本办法规定【销售未?经审核同意的地图或!者地图产品由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!绘与地理《信息管理部门—。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!告并可处200【0元以上2万元【以下的罚款 — 第三十《一条   》  违反本办—法规:定地:图广告业务经—营单位在《地图上标注机关、企!事业单位、社—。会,组织名称和》符号收取费用的由】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价格行》。政主管部门会同测】绘,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!责令退回收取的费用!给予警告并可处【5,。000元《以上:2万元?以下的罚款 第【三十二条  —。   有关行政【机关及其工》作人员违《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由其【上级行?政机关或《者监察机《关责令改《。正;情节严》。重的对直接负责【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!接责任人员依法【给予:行政处?分   (一)【行政机?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!玩忽职守作出—地,图审核批准决定【的;   (二)】超越法定职权作【出地图审核批准决定!的; ?  (三《)违:反法定程序作出地图!审核批准决定的; !  (四)对不符合!法定条件的申请【人作出地图审核批准!决定的;   (】五)对符《合法定条件的—申请不予受理—或,者不:依,法作出地图审—核批准决《定,的; ?  (六)在地图审!核中收受申请人财物!的,;  ? (:七)不依法履行监督!管理职责或》者监督?检查不力造成严【重后果的《;   (》八)其他依法应【当给予行政》处分:的行为 第三十三】。条     违反本!办法:规定构成犯》罪,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:任 第三十四条 】 ,  : 本办法自》2005年1月【1日起施行省—。人民政府199【。7年12月5日【发布的浙江省—地图编制《出版管理办法同【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