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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地图管理办法!。 (2?014年11月11!日浙江省《。人民政府《令第182号公布】 根据2015年】12月28日浙江省!人民:政府:令第341号关于】修改〈浙江省烟【。草,专卖:管,理办法〉等》2,。3件规?章的决定第一次【修正: 根:据201《7年9月《22日浙江省人民政!府令357》号关于修改〈—浙江省农业》废弃物处《理与利用《促进办法〉等1【0件规章的决定【第二次修正) 第】一章 总则 —第一:条 :    《为,了加强地图管—理规范地图市场【维护:国家主权、安—全,。和利益根据》。中华人民共》和国测绘法和其【他,。有关法律法》规结合本省实际【制定本办法 —第二条?。     在本【省行政区域内编制、!印刷、出版》、引进、《展示、?登载:地图或者《生产、销售绘有国】界线、省级以上【。。行政:区域界线《。的地图产品以及相】。。关的管理《活动适用本办—法 第三条》     各—。级人民政《府应当加强对编制、!印刷、出版、展示】。、登载地图以及地图!产品生产《、销售?活动的管理保证地图!。质,量维护国家》主权、安全和—利益各级人》民政:府应当加强对国家】版图意识的宣—传教:育增强公民》的国家版图意识【 第四条    】 省测绘《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!负责全省地》图、地图产品和地】。图市场的统一监【督管:理工作省政府其他有!关部门按《照职:责分工负责地图出版!、印刷、广告和【地图产品《的生产、销售—的监督管理》工作市、县(—市、区)人民—政府测?绘与:。地理信息《管理部门负责本行】。政区域内地图、地】图产品和地图市【场的统一监督管理】工作;其《他有关部门》按照:职责分工《负,责,地图的出版、印【刷、广告和地图【产品的生产、—销售的监《督管理?。工作 第五条   !  :本,办法有关《用语的含《义如下   (【一):普通地图是指综【合反:映地表物体、自然】现象、社会现象【一般:。特征内容包括水系、!地貌:、居民点、行政【区划、?交通线和各》种界线等要素的地图!;   (二)【。专题:地图:是指表示自然—现象或者社会现【。。象中的一种或者几】种要素的地图;  ! (三)地图—。编,制是:指编辑和制》作地图?。的活动;   (】。四)地?图出:版是指地图出—。版物的出版》、印刷、复制—和发行等活动; 】  (五)地图展示!是指通过《图书:报刊等出版物、影】。视、宣传《。品、广告《、产品包装等—展示地图的活动; !  (六)地图【登载是指在互联网上!登载表示《县级以上行政—区域界线《的地图;  — (七?)地图产品是指【表示有省级以—上行政区域界线的】地图的地球》。仪及教学《用品、文化》用品:、工艺品、纪念品】、玩:具,等 第二章 地【图,。编制出版 第—六条    — 编制地图的单【位应当具有相应的】测绘资质;》出版地图的出版社】应当具有相应的地图!出版资格地图编制出!版资:质资格的取得按照有!关法律法规规—定执行 第七—条     —编制地图应当—。符合下列《要求 ?  (一)绘制中华!人民共和国》国界:、中:国历史疆界、世界各!国国界以及中华【人民共?和国县级以上行政】区域界线必须遵守有!关法律法规规定【;   (二—),利,用最新的地图资料】作为编制基础正【确反映地《图要素的地理位置】。、形态?、名称及相互关【系;   (三)】符合国家规定的地】图编制技术规范;】   (《四)符合国家及【本省有?关公开地图内容表】示的规定;   】(五)?具备符合地图使用】目的的有关数据和专!业,内容; 《  (六)地图名称!不得:冠,以“新”、“最新】”等修饰用语有关】部门和单位应当【向地图编制单位提】供可以公《开的编制地图所需的!最新资料 第—。八条 ?    从事地【图,。资料收集或者在地图!上,进行修测的人员应】当持有测绘》作业证件 第九【条     —公开出版的》地,图应当在地图—上注明下列内容 】  (一《)国界线和》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!线画法的《依据;  》 ,(二)地图编制、】出版、印《刷、发行单位;【  : (三)书号—、版号、出》版日期、印》。数及:其他有关事》项;:   (四)地图审!核号:刊登广告的地图【还,。必须:载明广告经营许可】证号 第十条   !  :展示、登载的地图应!当载明?制作单位《名称和地图审核【号通过?互,联网出版地》。图的应?当符: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的规定 第十!一条  《   非《公开:出版的地图不得公】。开发行、销售 第】三章 ?地图产?品 第十二》条     生产】地图:产,品的企业《其管理人员》和相关技术人员应】当具有相应的地图】知识并接受测绘【与地理信《息管:。理部门组《织的:地,图知识培《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!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地!图产品生产经营情】况的监督检》。查 第十三》条     —。经审核批准》生产:的地图产品》生产企业应当在地】图产品上载》明地:图审核号;地图产品!上无法?载明的每《件产品必须在—产品说明书上—载,。明或:者附具?地图审核批准书【 第:十四条   —  进?出口的地图和地图产!品海关必须凭国务院!测绘与地理信息管】理部门或者》省,测绘:与地理信息管理【部门的地图审核批】准,。文件和样品通关 】第十:。五,条,     》销,。。售地图?或者地图《产品的企《业、个人在购进地】图或者地图产—品时应当验证提供】方的地图审核—批准文件不得销售无!地图审核《批准文件的地图【或者地图产》。品 :第四章 《地,图审核 第十—六,条     公【开出版、引进地【图展示?、登载未出》版的地图或者生【产、引进《地图产品的应当依】照地图?管理条例的》有关规定《报送有审核权—。的测绘与地理信息】管理部门审核—展示:、登载本省地—区性:地图:的省、设区的市测绘!与地理信《。息管:理部门可以委托【地图表现《地的:县级测?绘,与地理信息》。管理部门审核— 第十七条  【   公开出版的】地图由出版》。社送审公开展示、】登载的?地图由展示、—登载单位送》审引进的地图—。或者地图产品—由引进单位》。送审生?产的地图产品由生产!企业送审 第十八条!     》。单位、?企业和?。个,人送:审地:图,或者地图《。产品时应当依照地图!管理:条例的?有关:规定:提交相?关材料 第十九条 !    根据—有关法律、行政【法规规定应》当报国务院测绘与】地理信息管理部门】审核的地图由省测】。绘与地理信息管【理部门初审后—转报专题性地图需有!关行政主管部门【协审的由《负,责审核?的县级以上》人民:政府测绘与地理【信,息,管理部门转送—有关行政主管—部门 第二十—条    》 本:省出版或者生产的】中、小?学教学?用地图和附有地【图的:教材:、教学资料、教【学用品等《应当:经,省教育行政主管【部门:会同省测《绘与地理信息管【理,部门审定;》未经审?定的不?得出版、印》刷 第?二十一条《     有—审核:权的测绘与地—理信息管《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地!图审核申请》之,日,起20个工作—日内:。作,出审:核决定并将审核结果!书面通知《送审单位《、企:业和个人《时事宣?传,地图、?时效:。性要求较高的—图书:和报刊等插附地图】。的应当自受理地图审!核申请之日起—7个工?作日内?。作出:审核决定展示、【登载:的,示意性地图以—及应急?保障:等特殊情况需—要使用地图》的应当?即送即审协》审部门应当自收到】征求意见材料之【。日起:10个工作日内【提出意见征求意【。见,时间不计算在地图】审,核,的,期限内 《第二:。十,二,条    》 审:核批准的《地图、?地图产品由地图审核!部门编发地图审核号!发给地图审核批准书!依法由市《或者县级人民政【府测绘?与地理信息管理部】门审核批准的地图】应当:将地图审核批—准书报送省测—。绘与地理信息—管,理部门备案依法由省!测绘:与地理信息》管理:部,门审核批准》的,地图或者《地图产品应当将地图!。审核批准书抄—告地图表现地或【者地图产品生产地】的市、县(》市、:区,),人民政?府测绘与地理信息】管,理部门 第二十三条!     经审【。核批准出版、引【。进、展示《、,登载:的地图或者生—产、引进的》地图产品在》地,图发行、引进、【。展,示、登载或者地图】产品生产、》引进前?。送审单位应当将样图!(,样品)一《。式两份送交审核部】门 第二十四条 】    经审核批准!的地图或《者生产?的地图产品》其,地图审核号》有效期?为,两年在有效》期内:原,地,图版面内容有变【动,的应当申请复—审 第?五章 地图广告 第!二十五条    】 经营地《图广告业务》的单位应《当依法取得地图广告!业务经营资格地【图广告业《务经营单《位应当在地》图广告业务经营许】可的:范围和期限内从事地!图广告业务经营活动! 第二十《六条     【地图:再版或者重印时不得!。。更换地图上的广告】内容公开出版的【交通、旅游》、城区等专题地图其!广告:所占的版面不得超过!整个:版面的四分之一 】。第二十七条 —    在地图【上,标注机?关、企事业》单位:、社会组织》名称和符号不—得收:取费用? 第六章 法律责任! 第二十八条—     违反本办!法,规定有关法》律、法规对违法【。行为:已有处罚规》定的依照有关法【律、法?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!九条     【违,反本办法规定—地图审核《号超:过有效?期继续使《用或者?地图重印时》地图内容有变动【未按规定报送复审的!由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测绘】与地理信息管理【部门责令限期—改正给予警告并可】处30?0元以上1万—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!十,条     违反本!办法规定销售—。未经审?核同意的地图或者地!图产品由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!与地:理,信息管理部门责【令限期改正给予【警,告并可处20—00元以上2—万元以下的罚款 !第三十一条    ! 违反本办法规【。。定地:图,广告业务经营单位在!地图上标注机关【、企:事业单位、社会【组织名称和》符号收?取费用的由县级以】。上人: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!部门会同测绘与地】理信息管理部门责】令退:回收取的费用给予警!告,。并可处?5000元》以上2万元以—下的罚款《 ,第,三十二条   【。  有关行政机关】及其工作人员违【反,本办法规定有下【列行为之一的—由,其上:级行政机关或—者监察机关责—令改正;情节严重的!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员依法给予行政】处分   》(一)行《政机:关,工作: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!守作出地图审核批】准决定的;   】(二:)超越?法定职权作出—地图审核批准决定】的;   (三)违!反法定?程序作出地》图审核批《准决定的;   】。(四)对不符合法】。定条:件的申请人作出地图!审核批准决定的【;, ,  (?。五)对符合法—定条:件,的申: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依!法作:出地:图审核批准决定的】。;  ? (六?)在地图审核中收受!申,请人财物的;   !(,七)不依法》履行监?督管理职《责或者监督检查不】力造成严重后果【的;   (八【)其他依法应当【给,予行政处分的行为】 第三十三条   ! , 违反本办法规定】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第三十四【。条     本办法!自2005年1月1!日起施行省人民政】府,1997年1—。2,月5日发布的—浙江省地图编—制出版管理办—法同时废止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