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3 技术验收
本节规定了技术验收的内容、要求与方法。技术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——检查系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、主要功能与技术指标,应符合设计任务书、工程合同相关标准以及现行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;
——检查工程实施结果,即工程配置包括设备数量、型号及安装部位等是否符合深化设计文件;
——按各子系统的专业特点,检查其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,同时检查监控中心。
10.3.1 表10.3.1给出了技术验收的现场检查项目。
对于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工程,验收组可根据工程性质、规模大小等情况确定抽样检查项目,但表10.3.1列出的带“★”的项目和检验报告中的所有不合格项必须检查,其余项目可复核工程检验报告的检验结果。没有经过工程检验的项目,技术验收应对表10.3.1列出的检查项目逐项进行现场检查。
表10.3.1列出的带“★”的检查项目共有10项,是技术验收的重点项目,实行一票否决制,应认真检查,严格把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