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2 项目立项
5.2.1 项目建议书是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针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安全防范工程向其主管部门申报的书面申请文件,为工程建设的立项提供依据。
项目建议书应结合建设单位的安全防范现状,着重分析原有安全防范措施的差距和不足,提出安全防范的实际需求,突出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的必要性、紧迫性。
项目建议书应简练概括地表达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,包括项目概况、安全防范现状描述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、需求分析、项目建设的条件、建设依据、建设方案综述、系统概要设计、项目机构和人员、项目建设进度安排、投资额度及资金筹措、效益与风险分析、结论和附件等。
项目建议书文本的形式可以是文字描述,也可以是文字结合图形描述。
项目建议书编制深度参见现行行业标准《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要求》GA/T 1185的相关内容。
5.2.2 在安全防范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前,通过安全管理需求分析、市场分析、技术分析和财务分析等,对安全防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、论证和综合评价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输出为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对报告的质量负责。
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细化项目建设需求、建设方案和风险分析等内容。对于复杂和特殊工程,应对影响安全防范系统功能或性能的技术路线、主要设备选型等内容进行必要的多方案比较。
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项目建设规模、技术、工程、经济等方面进行分析,完成包括技术选型、系统建设、人员组织、项目周期、实施计划、投资与成本、效益及风险等的论证、计算和评价,选定最佳建设方案。
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见现行行业标准《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要求》GA/T 1185的相关内容。对于代初步设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,其编制深度应满足初步设计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