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11 防雷与接地设计
6.11.1 建于山区、旷野的安全防范系统,或前端设备装于楼顶、塔顶,或电缆端高于附近建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,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GB 50057的要求设置防雷装置。
6.11.2 建于建筑物内的安全防范系统,其防雷设计应采用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的设计原则,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》GB 50343的要求。
6.11.3 安全防范系统的接地母线应采用铜导体,接地端子应有接地标识。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,共用接地装置电阻值应满足各种接地最小电阻值的要求。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,专用接地装置电阻值不应大于4Ω;安装在室外前端设备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;在高山岩石的土壤电阻率大于2000Ω·m时,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20Ω。
6.11.4 安全防范系统进出建筑物的电缆,在进出建筑物处应采取防雷电感应过电压、过电流的保护措施。
6.11.5 监控中心内应设置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,汇集环或汇集排宜采用裸铜质导体,其截面积不应小于35mm2。
6.11.6 安全防范系统的重要设备应安装电涌保护器。电涌保护器接地端和防雷接地装置应作防雷等电位连接。防雷等电位连接带应采用铜导体,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。
6.11.7 架空电缆吊线的两端和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应接地。
6.11.8 光缆金属加强芯、架空光缆金属接续护套应接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