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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— , 总: 则
—第一条 为了规范】。。排污权使用、储【备与交易行为促【进排污权储》备与交易市场的健】康发展实现排污【权合理分《配、有序流转优化】环境:资源配置根据—湖,南省主要污染物排】污权有偿使用—。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!(湘:政发[2010【]15号)制定本实!施细则
》第二条 主要污染物!排,污权:(以下简称排—污权)是指》排污:单位在正常的生【产经营活动中按照】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!放标准及规》定向环境直接或【。间接排放一定数量主!要污染物的权利
! 《排污:权,有偿使用是》指排污单位》在,。满足环境质量要【。求和主要污染物排放!总量控制《的前提下通》。过缴纳排污》权有偿使用费来【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污!权
《 ?主要污?。染物排污权交易是指!在满足环境质量要】求和主要污染物排】放,总,量控制?的,前提下排污单位通】过排污权《交易机?构出售依法》取得的主要》污染:物排污权或购买经环!境,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审批同意的主要污】染物排污权的行【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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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有【排污单位是》指2:0,10:年,。1,0,。。月,1日前?已经存在并已排【污的单位以及已获】。得环境影响评—价批文但《。未投入?正式:。运,行的:排污单位
—第三条 《本实施细则所称主】要污:染,物包括化《学需氧量、氨氮、二!。氧化硫和氮氧—化,物四项污染物—市人民政府》可根据当地污—染治理和环境—保护的需要》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!在,本市:。行政区域内增加【排污权?有偿:使,用和交易的主要污】染物种类《
试点初!期先行开展》化学需?氧量和二氧化硫两】项污染?物的排污权有偿使用!与交易;待条—件成熟?后开展氨氮和氮氧化!物等其他污》染物的排污权有【偿使用?与交易
第四【条 本实施细则在长!沙、株洲、湘潭【三,市的化工、石化、火!电、钢铁《、有:。色、医?药、造?纸、食品、建材等行!业先行试点取得成】。功,。。经验并经《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!逐步向全《省推广?。
第五条 环境】保护: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管理、实施》主要:污染物?排,污权储备与交易工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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